翌日,为表示尊重,杜君主仆三人穿戴一新,推着壮壮的婴儿车准时出现在望江阁。
既然东家开口主动邀约,门口自然派了小伙计守侯,见到杜君等人连忙热情的引导上了二楼包厢,备齐茶点后才恭敬着躬身后退。
这位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主,一个伺候不好,抬手就揍,君不见,上任掌柜被打的破了相了,东家也没说啥,他一个小伙计,更不会被人看重,打了也是白打。
杜君还不知道她上次愤而出手,给望江阁的伙计们留下了多大的心里阴影,挥挥手,满仓和小莲自动站在她身后,远远观之,其姿态反而更像是占山为王的女土匪下了山。
杜君等的时间不长,不一会儿,余二爷带着两名心腹姗姗来迟。
“二爷!”杜君见到余二爷自然是笑着上前拱手称道。
“呵呵,弟妹,几日不见,愈发英姿勃发,连作揖都与旁人不同,真是巾帼不让须眉,为兄佩服”,余二爷身着一套宝蓝色暗纹长袍,手持折扇拱手回礼并打趣道。
杜君面皮一囧,这段日子习惯性的持拱手礼,时间一长,她自己都忘了她还是个女的,嘿嘿了一声,抱拳拉着长音沉声道:“大家皆是江湖儿女,又何必拘于小节呢。”
“哈哈,这又是你从那找来的一套歪理,莫不是弟妹经商之余,还想执剑于江湖?”
听到杜君回应,余二爷忍不住嘴角上扬,连带着身后的两位余掌柜也跟着以拳掩唇,不忍直视。
这个女人莫不是唱戏的出身,实在是有趣,怪不得二爷一边戒备还不忘跟其打交道。
杜君身后的满仓和小莲脸都黑了,小姐啊小姐,出门前不是特意提醒过你么,怎么一眨眼的工夫就给忘了,这下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杜君暗自翻了一个白眼,撇了撇嘴,心中腹诽,真是一群土包子,就一句戏词,至于这么好笑么?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的,错就错在她今天听从满仓的建议,穿了一套嫩红色的女装而已。
“若非是有了相公儿子,杜某人还真想四处走走,看看这大好河山。”
余二爷错愕,“弟妹,你可说真的?”
“真,比珍珠还真!”
“好,若真有那一日,为兄就准备好酒席,专程等弟妹从各处归来,给为兄讲讲这大夏河山”,余二爷折扇往掌心一敲,看似豪迈的笑道。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一番热闹的开场后,余二爷和杜君分宾主落座。
余二爷还抱了抱睁大着眼睛四处观望的壮壮,送上一份见面礼后,满仓和小莲带着小少爷去了另一个包厢,双方才逐渐步入正题。
“杜掌柜,实不相瞒,当日初临农场,我主对那道风干兔印象颇深,而且四叔也坦言,这是杜掌柜最新研制出来的,就不知农场对此有何打算?”余宁浩坐在杜君的对面,双眸清澈,看着杜君意味深长的说道。
“呵呵,在商言商,自然是价高者得,余掌柜应当也是老掌柜了,这么浅显的道理您肯定懂的”,杜君挑了挑眉,并不直接正面回应。
昨日的拜帖上写的很清楚,望江阁新得了个大厨,推出几样新菜,特邀杜君前来品尝。
至于是真是假,杜君并不清楚。
这个时代的人多喜含蓄,说一句话恨不得绕上十道八道湾,字里行间也看不出端倪,但杜君总感觉今日宴请肯定不会那么简单,这并非是她妄自菲薄,而是缘于她有自知之名。
这种感觉自前一次余二爷纡尊降贵突然莅临农场,杜君就有所察觉,农场虽然发展很快,但跟百年世家余府相比,就好比米粒和皓月,能甩你好几十条街,除非余二爷在谋划什么?
思来想去,杜君也没发现自家农场能有什么资格入了余二爷的眼,不过,适才余宁浩的那一番话,倒是让杜君隐约摸到了答案。
虽然风干鸭兔一直是杜君准备拿来“勾搭”余府的敲门砖,但事到临头,自己一方也不好表现的太迫切,否则,不仅抱不成金大腿,农场反而会变成余府的附庸,甚至被吞并。
这个时候就更要硬气些,起码气势上不能输,一念及此,杜君的腰板不由得挺的更直了。
“嗯,杜掌柜此话言之有理,但在下亦有些疑问,还望杜掌柜不吝赐教”,自进屋后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余百川点了点头,突然抱拳发难。
“请说,但凡是我杜某人知晓的,必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若是涉及到杜某不擅长或私密的东西,还望百川副掌柜海涵”,杜君嘴角含笑,从容颔首以对。
“那是自然,百川也不是那种不识趣的人,绝不会让杜掌柜为难”,余百川苦笑一下,再次抱拳,“余府待下人宽厚,遥想当年百川还跟杜掌柜年纪差不多的时候,也曾去往北八州游历,有幸见识过许多跟达州不同的风景习俗。
据当地人描述,北方多山林和草地,野鸡野兔数量极多,不能说漫山遍野,但也是市集中常见之物,即便是乡间农户只要稍花点心思,都能捕捉到,更不要提那些以狩猎为生的猎户,基本上是手到擒来。
那么在下就有一问,杜掌柜有何缘由能让人接受你的风干鸭兔?毕竟世人皆知,肉食越是新鲜越味美。”
杜君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不答反问,“那我也有个问题,想请教百川副掌柜,野兔一般多重?”
“这个....大小不一,一般的都在四斤往上,六斤以下”,余百川略微思考了一下,郑重应道。
杜君微微点了点头,这个重量余百川倒是没说谎,常识中野兔也就这个重量,那还是成年野兔。
“咱不算四斤,也不算六斤,取一个中间,按五斤算,去掉皮、脑袋和不吃的内脏,还能剩多少?大概二斤不到吧,对此,副掌柜是否认同?”杜君看着余百川,抽丝剥茧般追问道。
余百川点了点头,虽然他没真的去称过,但估摸着也就那个重量,再去掉骨头,一只野兔基本上没多少肉,他自己就能吃掉一只,还不一定能吃饱。
杜君看到余百川认同,又接着说道:“那你可知我自家农场的兔子能达到多重?正常是八斤,再养养的话十斤以上没太大问题,去掉那些吃不了的东西,至少还能剩四到五斤,这就是我的优势。”
杜君说的没有一丝犹豫,好像已经能预见到三人听完她这番话后的反应,往椅子上一靠,嘴角上扬,心中暗乐。
虽然她也不知当初随手抓来的兔子是什么品种,但是相对这个时代,肯定是经过杂交后产生的后裔,个大,出肉率高,皮毛还柔顺,怎么看都觉得自家的兔子顺眼。
而且她还有个念头,等杨项的皮草削制方法传出来之后,准备在皮毛上做做文章,若那件事成了,兔肉的成本还会再次降低,拆了东墙补西墙,所以风干兔的成本低廉也将会是她的优势之一。
待三人消化完她刚才的那些话,杜君接着重拳出击,道:“而且风干鸭和兔,三位也都尝过,那些都是三个月之前腌制的,口感如何,相信三位心中自有一杆秤,我就不再啰嗦。
可能是没有刚宰杀时那般新鲜,但我们在制作时添加了不少佐料,口感和风味的不同也是它的另一个特点,再加上存储方式得当,至少能保证半年无虞,又无需剥皮等侯,随食随用,这么多优点,何愁在大夏卖不出去?”
随后又对着余百川微微一笑,补充道:“即便是在北方,冬季大雪封门,恐怕也无法上山打猎,搞到新鲜的野兔吧”,杜君说话的语气十分肯定,就好像她在北方待过似的。
余百川讪讪一笑,“即便没有野兔等野味,那北八州的百姓也过了这么多年,可见已然习惯了。”
杜君摇摇头,微眯着双眼,一副不赞成的样子,“副掌柜此言差异,习惯,什么是习惯?说句不好听的,百姓的习惯是由商户决定的,你没有东西可卖,他拿什么来改变习惯?总不能凭空改变吧。所以还是那句话,首先你得有,其次才能改,至于能改到什么样,到什么程度,也要看商户能做到多大的努力。”
余百川像看一个孩子般,摇了摇头,“杜掌柜的想法很好,但还是太年轻了,士农工商,商为末,商户根本无力改变整个格局。”
杜君抽了抽嘴角,倘若你们有机会看看现代社会的商业规模,估计就不会说出这等话来。
“那好,我也不跟副掌柜争执,我只有一个问题,大夏最重视的节气莫过于新年,只要手有余钱,任一家的家主都希望整治出一桌好饭菜吧?不知副掌柜对此是否认同?”
余百川垂眸细细思量了一下杜君的这个问题,哑然一笑,不可否认,而且他已经知道杜君这个问题背后隐藏的答案。
如今就看主子怎么抉择了,要还是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