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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招摇的夹竹桃精。

他本是于阗国王族, 这次奉于阗王之命,前往中原朝贡。

此时的中原,大隋刚刚代周而立,成为新兴的北方王朝。

隋帝杨坚雄心勃勃,励精图治, 使得这个新王朝的生命力, 正如冉冉上升之朝阳,焕发无限光彩,便连南方陈朝, 也遣使入朝相贺。

于阗虽然偏居塞外一隅, 又是蕞尔小邦,但时常被突厥『骚』扰,不胜其烦, 于阗王听说隋朝今年迁入新都, 大赦天下, 就赶紧借着这个机会,派出以尉迟金乌为首的使团, 携带重礼至大兴城觐见隋帝,一则修好关系, 二则请求隋朝出兵保护于阗。

谁知这一路上并不顺利。

离开于阗, 一行人途经且末,车队马匹就突然生病, 上吐下泻, 好容易休养数日, 重新启程,又遇上这种坏天气,尉迟金乌心头烦躁不安,恨不能『插』上双翅立马飞到大兴城。

他忍不住又朝马车角落瞟去一眼。

那里叠放着两个箱笼,里面装的是尉迟金乌的随身衣物,因为车厢宽敞,箱笼不大,尉迟金乌特意让人搬上自己的马车,不必挪到后面去。

他频频注目的举动也让爱妾发现了,后者嫣然巧笑:“郎主,莫非那箱笼里还藏了一位大美人儿?”

尉迟金乌紧绷的心情因这句玩笑而稍稍展颜:“若真是大美人儿,你又如何?”

美妾娇嗔道:“那妾只好主动让贤,将郎主拱手相让了!”

尉迟金乌大笑,将她搂入怀中,两人肌肤相亲,你侬我侬,这一闹,倒也将尉迟心中大半乌云都驱散了。

“我若告诉你,你绝不可外传,起码在我们抵达大兴城之前,不得向任何人提起。”

他越是疾言厉『色』,美妾就越是好奇,拉着尉迟金乌的袖子使劲撒娇,又好一顿厮磨。

尉迟金乌这才缓声道:“那箱笼里头,放了一样贡品。”

美妾疑『惑』:“贡品不是都放在后头马车内了么?”

尉迟金乌:“那些只是普通物件,纵然金银珠宝,隋帝乃大国皇帝,又怎会放在眼里?”

美妾越发讶异:“咱们于阗小国,还有什么好东西,能让隋帝也稀罕不已的?莫不成是稀世美玉?”

尉迟金乌捏一把对方俏脸:“聪明,的确与玉有关,不过不是普通的玉,乃是天池玉胆。”

美妾惊呼失声:“就是那传说中,可以令人长生不老的玉胆?!”

话未竟,嘴已被尉迟捂住,美妾在他严厉的目光中反应过来,忙低声道:“妾失态了,这宝贝乃是于阗镇国之宝,王上竟舍得往外送?”

尉迟金乌无奈:“舍不得又有什么法子?这次王上想与隋朝结盟,必得拿出点好东西,才显诚意十足。”

天池玉胆虽有天池二字,却与天池无关,它乃是于阗国一名樵夫在山中砍柴时无意中发现的,樵夫误入山洞,于洞『穴』深处发现这块如同山心一般的玉石。传说它周身剔透如晨『露』,石心中间一团冰蓝,如同被群山覆雪环抱的天池,故而得名。

樵夫将其献给上一代的于阗王,传闻当时于阗王的母亲得了怪病,久治不愈,将玉胆削下一片磨成玉屑入『药』,不仅完全康复,甚至肌肤如新,容颜重焕。据说这位王太后一直活到了九十多岁,直到前些年才去世。

如此一来,天池玉胆之名不胫而走,在许多人眼中,它不仅能令人恢复青春年华,更能治疗疑难杂症,为练武之人伐筋洗髓。这样一件宝贝,自然人人觊觎,只可惜于阗将其视为国宝,谁也不知道于阗王把它收藏在哪里,突厥人对于阗小国虎视眈眈,其中想必也有玉胆的缘故。

于阗王并非傻子,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比起亡国灭种,家破人亡,一块玉胆当然没有那么重要,将它献给隋帝请求庇护,总比给突厥人夺走来得好。

美妾听罢这一段来龙去脉,不由咋舌:“可是郎主,这么珍贵的一件宝贝,一路就这么几个人护送,真的无妨吗?”

尉迟金乌笑道:“你别小看外面几个人,那可都是王上身边的绝顶高手,这次几乎全部被派来了,他们看上去越不显眼才越好。”

想了想,他又叮嘱道:“此事你知我知,绝不可再传第三人之耳。”

美妾连连点头:“妾知利害的,若是泄『露』出去,此行免不了有『性』命之危,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尉迟金乌抚弄她一头乌发,满意道:“你跟着我四五年,我向来知道你是最懂事的。不过你也不必太担心,等我们入了城,隋帝必会派人前来护送我们进京,届时就安稳无忧了。”

两人耳语之间,风越来越大,夹沙带雪,牢固的马车也微微晃动,发出不堪负荷的声响。

尉迟金乌没了交谈的兴致,紧抿着唇不再说话。

爱妾揪紧了他的衣裳,整个人几乎缩在他怀里不敢动弹。

在呼啸不休的风声中,尉迟金乌似乎听见一波马蹄声由远而近。

这种天气下还疾行的队伍,不大可能是惜命爱财的商队,说不定是隋帝派来接应他们的使者。

尉迟金乌精神一振,对爱妾道:“我去外头看看……”

车帘被掀开,侍卫自外头探入半个脑袋,急急道:“郎君,这风沙太大了,我们先去前边暂避——”

变故就在一瞬间发生。

尉迟金乌从被侍卫打扰的不悦,到愕然睁大眼,也不过须臾工夫。

他眼睁睁看着血光一闪,侍卫的头颅飞起,砸上车内顶部,又重重落下,在白『色』羊『毛』毡子上滚了几圈,残血将无瑕染上鲜红,最终滚到尉迟金乌脚边。

耳边爱妾的尖叫声传来,这一刻却变得何其遥远,他感觉自己的耳朵像蒙上薄纱,朦朦胧胧,听不分明。

一股寒意扑面而来,他打了个激灵,内心早已焦急咆哮催促自己躲闪,但他养尊处优多时的身体却跟不上反应,直到胸口传来冰寒刺骨的剧痛。

尉迟金乌的视线被漫天血红覆盖。

原来一个人从生到死,是如此之快。

这是他倒下去之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

大雪纷飞,足以覆盖世间一切污秽。

然而也仅仅是暂时遮掩,一旦云开雪霁,秽物又会重新『露』出。

有些人间丑恶,却连鹅『毛』大雪也无法盖住。

干涸的血变黑,混在雪块之中,乍看像从积雪里冒出来的石头。

死去多时的马匹倒卧在地上,边上马车翻倒,几个脑袋被半埋在雪中,眼看已是气绝多时。

马蹄声由远及近。

十数骑浩浩『荡』『荡』,自雪中疾驰而来,马蹄踢出的冰雾与雪花混杂纷飞,氤氲出团团朦胧烟气。

为首之人一身黑貂裘衣,将脑袋遮得密密实实,唯有衣袍灌风扬起,猎猎作响。

后面十多人裹得更加严实,连袖口都扎得紧紧,无人愿意将肌肤暴『露』在这恼人的风雪中。

他们似乎早已预见眼前这场变故的发生,非但没有表现惊诧恐惧,反倒纷纷下马上前,弯腰察看。

一具尸体倒卧雪上,后背被积雪覆盖大半,只『露』出一截几乎与冰雪同『色』的脖颈,一道伤口从咽喉处延伸到后颈,皮肉外放,深可见骨,几乎把脖子切开一半,可见杀人者之用力。

一只掩在黑貂裘衣下的手伸过来。

这手白皙修长,被薄薄皮肉裹着的骨节既不显嶙峋,亦不臃肿,恰到好处,如亭亭舒展的玉竹,无须做什么花俏举动,便已令人不由自主将视线停驻于上头。这样的一双手,非出身人间极致的富贵,是绝养不出来的。

但手的主人却不避污秽,抓起一把沾血的冰雪『揉』搓片刻,旋即松开,残雪从指间簌簌落下,沾在衣角皮『毛』上流连不去。

男人低头一看,眉头微微拧起。

旁边的捕役正愁没机会巴结这位从京城过来的大人物,见状忙掏出一条干净帕子,堆着笑上前。

“小人这儿有帕子,您——”

话未说完,便见对方将整件貂『毛』氅衣除下,直接往后一抛!

在捕役小吏们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男人的大氅被他身后的年轻人接住。

裴惊蛰『露』出微微苦笑的表情:“郎君……”

“拿着。”男人淡道。

没了大氅遮挡,他的衣袍直接暴『露』在风雪之中,玉冠白衣,广袖狂舞。

旁人看着都觉得牙齿上下打颤,男人却面『色』不改,弯腰低头,继续去看那具尸体。

对方说罢,美貌侍女端着托盘上前,两名年轻侍者一左一右,将被金绸覆盖物品揭开,一尊青铜酒爵出现在众人视线之内。

“此乃春秋时齐桓公所用之酒器,爵下有三字铭文,可证身份,此物由我们琳琅阁东杨先生鉴为真品,起拍价为十贯,益价三次,诸位开始吧。”

侍女拉动下中绳索,铃声响动,立时就有人道:“十一贯!”

“十二贯!”

“十三贯!”

叫价开始之后,场面再度热闹起来,不一会儿就有人叫到了三十贯的高价。

这些人未必是对这尊青铜酒爵有多大的兴趣,主要是从琳琅阁流传出去的珍奇,一般都能价值翻倍,哪怕自己不留着,拿去送礼,只要说一声经琳琅阁东杨先生鉴别,收礼之人自然也会刮目相看。

“出三十贯的是谁?”凤霄饶有兴致地问崔不去。

他没有参与叫价,相比那尊酒爵,凤霄对竞拍的人更感兴趣,他知道崔不去肯定会知道。

果不其然,崔不去道:“对方名叫冷都,是漕运九帮总舵主的义子,最近总舵主宁舍我送了一位美人给南朝皇帝陈叔宝,此美人得了陈叔宝青眼,宠遇有加,陈叔宝也许会因此龙颜大悦,将南方漕运分一杯羹给宁舍我,冷都拍下这件酒器,应该是拿去送礼的,不过陈叔宝堂堂天子,看不上这个,这件礼物可能是送给陈叔宝身边的内侍。若无意外,他对此物势在必得,别人也不会在第一件东西上就与他争抢不休。”

漕运九帮不是一个帮派,而是九个帮派的合成,它们以水为生,靠水吃饭,是南方武林一股不可小觑的势力,九帮之中以金环帮势力最大,于是金环帮帮主宁舍我就被推举为总舵主。

宁舍我也的确是个枭雄人物,在他的经营下,漕运九帮很快崛起,从一个不过中等规模的联盟,一跃成为江南武林之首,风头一时无两。

解剑府想要查什么人,虽然也易如反掌,但终究不如带个崔不去在身边更方便,武林掌故江湖人物早已尽在心中,随口一说就能道出对方来历,背景目的,这份本事连裴惊蛰也自叹弗如,暗道左月局人才辈出。

待崔不去说完,三次益价也已唱完,青铜酒爵最终被冷都买下,完全符合崔不去的预料。

此人原是面『色』苍白,病态恹恹,一件大氅几乎将半张脸盖住,歪坐在那里都能让人感觉到倦意扑面而来,但他开口说话时,却分明有种运筹帷幄的笃定,令人不由自主信服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