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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给张家人送行的时候,看着没有跟他们一起走的吴歌,瞎子瞪大了眼睛。

幸好有墨镜的遮挡,没人看见他的失态。

但马上让他更失态的事情来了,吴歌说要给他治眼睛。

“我有一个快招和一个慢招,快招让你三天就能重见光明,但是你得定期服药。我可以把配方写给你,过后你按时去抓药就好。”

瞎子:“那慢招呢?”

“慢招……”吴歌似乎犹豫了一下,“慢招怎么也得一年左右,这段时间你不能视物,但一年后你的眼睛……会获得一些特殊的能力。”

“什么特殊能力?”

“能看见一些非人的东西,这还是最基本的。其他的我也说不好,建议你再考虑考虑。”

瞎子低下头思考着,吴歌没有出声打扰他。其实她打心底里希望瞎子能选第一个,那么未来三天她将会封印他眼睛里与生俱来的诅咒和天赋,还他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不会再卷进她的命运旋涡,逃离她,逃离被门后之物诅咒的命运。

想到这吴歌轻叹了口气,双手环胸,倚着墙微微出神。思绪飘忽间,想起了千百年前的小医官齐天。

那时的齐天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先生,用了十枚铜钱买了个幌子,上书四个大字“悬壶济世”。梦想着遇到一个大客户“千金一掷”,可开诊几个月却没几人看病,挣的钱还不如隔壁卦摊的“仙人一指”。

啊,那个“仙人一指”就是她师父,而她是“闲人一只”。

她是攒不下钱的命,做买卖也是赔,每日就是闲逛。那时候齐天就经常担心她闲出病来,每天拉着她给她把脉,吴歌就是那时候跟他学了些医术。

瞧瞧,这朋友多体贴。

她和师父通常不会在一个地方待的太久,于是小先生也收起他悬壶济世的幌子,开始跟着他们游历人间,行走江湖,救灾救难。终于悟得了“悬壶济世”四字:医贫医贵,心中无愧。名利熙攘,皆为来往。医气骨之孱,救眼目之短。

而他对望闻问切四字,更是有了新的体悟。

望,世间无别离苦,奈何无人渡;

闻,远方有山河覆,青山又埋忠骨;

问,何处寻回生术,破天道往复?

切,是良药虽苦,无药最苦。

初听他论道给吴歌听得一愣一愣的,师父却说齐天找到了自己的道。结果第二天他就离开了,再见时,小医官成了医道,脸上常挂着笑。

后来她忙着跟门后的存在决一死战,他来帮忙,她感激不尽,但却没想到因此连累了他。在推演敌方攻击的过程中,他只窥得诅咒一眼就被缠上了,从此生生世世都落下了眼疾。

那是刻在灵魂上的诅咒,她进青铜门前,听说他修成了半仙之体。本以为诅咒对他的影响不会很大了,没想到这回出青铜门后竟然又撞见了他,还是转世后的他。

当初因为他要帮自己,深知凶险异常,于是就跟家里人断了联系。没记错的话,他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如今他转世的人家,正是他兄长的后人。

她不明白,这人何苦舍了仙身,遭这凡人的罪呢?

图什么呢?

“我选第二个,你会留下来陪我吗?”

“啊?”吴歌回过神眨了眨眼 ,“哦 ,那个,一年都不能视物的话,日常生活会很不方便,我会留下来照顾你的。但毕竟我是女的,有些事不太方便,我可以帮你再找一个 ……”

“不用,我又不是手脚残废了 ,自理还是没问题的。 ”

透过墨镜,吴歌感觉对方紧紧盯着自己,好像她要是再说一个不字她就完了。

行吧,吴歌耸耸肩。既然选择了第二个方法,那她也不会置之不理 。天赋如同自然花木,是要靠学习来修剪的,而她也会做好一个引导者的角色。

从那一天起,瞎子就开始了他“暗无天日”的生活。你以为吴歌会让暂时失明的瞎子安安静静的待在屋子里,把他保护起来吗?

不不不,事实证明,吴歌从来没把他当过“残疾人”,或者说就没把他当人 !

张椿晨走后,正队长的位置就传给了楼藏月。这老小子不知道安的什么心,跟吴歌可自来熟了,有点事就来找她。参加个什么舞会,还特意来找吴歌当他的女伴。吴歌同意了,还把他带了过去。

结果刚到那,她就把他扔进了人堆里 ,自己不知道去哪潇洒去了。

当人丧失了一种感官之后其它的感官就会被放大,他凭借着嗅觉和听觉在人群中穿梭,最终在餐桌旁抓到了她。刚开口要表达不满,嘴里就被塞进了一大口甜腻的蛋糕 。

“好吃吧~奖励你的 。”

对方刮了一下他的鼻子,转身又离开了。瞎子羞恼的蹭了蹭鼻尖 ,蹭下来满手的奶油 。

可恶的吴歌!

楼藏月休假的时候会跑来他家打麻将,小薇也会过来,算上吴歌三缺一 ,于是他就这么被水灵灵的按在麻将桌旁了 。

我!一个瞎子!让我打麻将 ?!

Are you crazy?

瞎子心里在抗拒,瞎子心里在咆哮,但瞎子仍旧坚守在麻将桌旁,眼神坚定的像要入党。

没办法,小薇是呆的 ,吴歌是不幸的,现在赢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

“加油啊瞎子,我们就指望你了 ,可不能把裤衩都输光啊! ”

靠,说的什么屁话,老子就起到一个保护裤衩的作用吗 ?

瞎子皱着眉,一边认真摸着麻将上面的图案,一边在心里骂道。

该死的吴歌!

好在他赢了。

一双能摸出任何差异的手和心算的本领,也在不知不觉中,练出来了 。

楼藏月输了也不恼 ,乐呵呵的来,乐呵呵的走 。按吴歌的话说,趁他现在当上了正队长,作为朋友就应该趁他当官替他消财 。

瞎子内心腹诽,得了吧,头一回听到有人把宰人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

其实吴歌知道瞎子在心里骂她,吴歌不说,不代表吴歌就觉得委屈。

小薇回去家里也没个伴儿,所以经常在他们家留宿。晚上一人一狐睡觉都不老实,总是踢被子 。瞎子每晚都会起夜,轻手轻脚的摸到她们屋里来,帮她们掖被子 。有时还会被吴歌一脚踢到 ,他还得握着她的脚腕,帮她塞回被子里 。

只不过每回瞎子在回屋之前, 都会在心里骂她一句 。

烦人的吴歌。

故意踢他。

他越骂吴歌越踢。

良性循环?

等瞎子完全适应了看不见的生活后,吴歌开始带着他练功。

他以前有些功底,再加上肯吃苦,所以进步飞快。

烈日下少年上身打着赤膊,单手支在地上做俯卧撑,漂亮的古铜色肌肉在阳光下闪烁出青春的光彩,惹人眼的紧。

瞎子以前常戴的墨镜被换成了浸满药水的白布条,体能训练留下的汗水浸湿了蒙眼睛的布,蜇得他眼睛疼。

但他一声不吭,平时总挂着笑的嘴角抿成了一条直线,汗水顺着紧咬的下颚线流下来,滴答到地上,汇聚成了一小滩。

吴歌就蹲在房檐下边啃着西瓜边看他练功,她好像理解瞎子以前为什么没朋友了,老弟你真的酷的不像是能有朋友的样子。

一年后。

结束了一天训练的瞎子接过小薇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汗,今天是他重见光明的日子,吴歌早就坐在屋里等他了。

他现在累得连一根羽毛都捻不起来了,只好乖乖坐在椅子上,由着吴歌帮他摘下白布,再给他戴上特制的墨镜。

他适应了一下光线,渐渐看清了面前的两张脸。她们都长大了一些,吴歌笑着,小薇还是面无表情,但她的狐狸尾巴在后面一晃一晃的,瞎子知道那是她开心的表现。

“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枪最适合你,所以老早就拜托楼藏月从国外弄来一把。这可是个好家伙事儿,花了我和小薇不少大洋呢!送给你,今天快乐哦!”

瞎子接过枪,手指抚过枪身。后来这把枪一直跟着他,哪怕早就更新换代,他也一直留着它防身。

这就是他的底牌。

而他也永远记住了这一天,二月十四,他的两位挚友希望他快乐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