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地怀念了老太婆几秒钟,外公又接着道:
“我这次去,除了还愿,还给你算了个命。”
成樱樱虽然不信这些,但她很有耐心陪老人家聊天,就当听故事了,何况还是关于自己的故事。
她手肘撑在膝盖上,单手托着下巴,兴致盎然地问外公:“您给我算了什么?”
病好了,健康没问题。
结婚了,姻缘没问题。
怀孕了,生育也没有问题。
她想不出来外公对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给你算了,你这一胎是个男娃儿。”
成樱樱:“......”
她看了身旁的迟信一眼:“你看起来好像特别高兴?”
“大家都这么关心你,我当然高兴了。”迟信无奈地笑了笑:“我的想法你能不知道?还要考验我呢?”
他对于生男生女真没什么执念,他只是想要一个孩子,一家三口完完整整的,那才是他想要的家。
“要不,我们也去那个庙里看看?”迟信提议。
成樱樱愕然:“你怎么也对这个感兴趣?”
迟信解释:“倒也不是感兴趣。我是想着,既然你明天晚上要去参加同学会,那白天也没别的安排,不如去那里走一走,当观光旅游了。”
外公马上附和他的话,“去吧去吧,那个地方以前都是老年人去求签,现在去得更多的倒是年轻人了,白天爬山,晚上露营,热闹得很。
成樱樱被勾起了兴趣。
“那行,反正我也没去过的,那明天咱们一起去吧!”
张煜马上凑过来:“要露营吗?我有装备!”
迟信立刻反对:“樱樱怀孕了,在外面过夜吃不好睡不好的,我们不露营,就走一走看看风景算了。”
外公也拍了一下他的头:“就你尽想着玩,你看迟信多会照顾人!明天你跟着去好好照顾你妹妹,要是她少了一根头发,看我怎么收拾你!”
张煜捂着头,委屈巴巴地道:“知道了,那明天姑姑和我们一起去总行了吧。”
姑姑现在回安城的时间也少,总不能他们几个出去玩,把姑姑一个人扔家里边儿,这也太没有待客之道了。
外公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嗯,那挺好,张仪一向做事妥帖,有她在,我的大外孙肯定不会有问题。”
张煜:“......”
这种不被信任的感觉真他妈不好受!
张仪是晚上吃完饭才知道这项活动的,而且没有问她意见就直接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了。
不过大冬天的难得有这样的户外活动,她虽然担心成樱樱身体吃不消,但还是同意了。
不同意不行,她得时时刻刻护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呢,男人们的心都大,指望迟信和张煜照顾樱樱,她在家肯定也是提心吊胆的,还不如跟着去看着点。
第二天吃完早餐,张仪就带着迟信和成樱樱还有张煜出发了,张煜当司机,迟信保障后勤,张仪负责照顾孕妇,各司其职,分外和谐。
安福寺是安城远近闻名的旅游景点,但却不仅仅只承担了旅游的职责,它还传播了佛教文化,是一座十分古老的寺庙。
它成于后唐时期,距现在已有一千一百多年的历史,最有名的是自然是求菩萨拜佛祖,求平安求姻缘据说是最灵的,当然,有其他所求的非常多,反正菩萨一拜,想求什么就求什么,主打求一个心想事成。
除了佛教文化,周边也建了许多景点,是近些年市政府要根据史书记载修复或扩建的,古典与现代的结合,再加上地方并不偏远,导致安城的男女老少都十分喜欢空闲时过来走一遭。
毕竟安城属于丘陵地区,地势相对比较平坦,所以安福寺像其他寺庙一样建在山上,但所在的山却并不高,再加上张煜直接把车开上了半山腰的停车场,所以走的距离并不算远,这也是大家都没有反对成樱樱过来的原因,也是樱樱外公一个人都能过来算上一命的原因。
成樱樱是极少参加这种活动的。
大学以前升学压力大,张仪也管得严,所以没有和好友一起出游的经历。
大学以后,就更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所以下车后,她一时有些恍惚,几乎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
她扯了扯迟信的衣服,“上次爬山是什么时候我都没有印象了,好像是初中的时候,初几我也记不清了,只记得是学校组织的秋游,当时就是来的这里。”
“那比起当年来,现在这里是不是变了很多?”
“那当然,不说别的,至少以前路都没有修得这么好。那时候还是泥土路,路两边被车压得陷了下去,所以偶尔会有几处未干的小水坑,那天活动结束回程的时候我就华丽丽的摔了一跤......”
迟信轻笑:“看样子摔得不轻,这么多年了还记得,今天......”
他想说今天她走路必须得仔细点,怀了宝宝的人可不能粗心大意,哪知却被丈母娘打断了。
“唉呀,那天是真的摔得不轻!虽说是泥巴路,但为了下雨的时候能走车,铺了不少碎石头,你想想看,那人磕在碎石头上得多疼啊,整个膝盖看起来都血肉模糊的,而且脚还崴了,最后还是被同学背回家的。”
同学......背回家......
看来这个同学的性别是毋庸置疑了。
迟信偏头看向自家即使怀孕了仍然容光焕发、温柔美丽的老婆:“那还真是挺严重的,还要背回家。”
成樱樱马上就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抱着他胳膊的手不自觉地拢紧了些,嘴里却故意说道:“那是,我们班那男同学初中就一米七几了,又打篮球,有力气得很,把我背下山都不带喘的,后来也是他送我去医院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然后又把我背回家,我妈那时候还硬要留他在我家吃饭呢!”
张仪听到这,用力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干什么阴阳怪气的说话!你那同学是我以前同事的儿子,本来就认识,住得也近,送一下怎么了?我留他吃个饭不是应该的?那是做人最基本的礼貌!”
那时候她还在安城下面一个区里任职,那个男生是她一个同事的儿子,那时候单位经常组织活动,两个孩子也早就认识了,所以互帮互助自然是应该的,换了人家男孩子受伤,她相信樱樱也会帮忙找人送他回家的,两个孩子单纯的朋友之义或是同学之情,现在当着迟信就这么说出来,总感觉变了一个味。
成樱樱看着自己的老妈:“我说什么了我?”
“说事就说事,这么费力夸自己男同学干什么?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多话!”
张煜在一旁心里直呼姑姑威武。
虽然他看得出来成樱樱是开玩笑的,但他怕迟信听了心里不舒服,毕竟再大度他也是樱樱老公,作为一个男人,听到自己老婆和男同学之间有这种亲密接触,很难没有芥蒂吧。
于是他也附和姑姑的话:“就是,你可长点心吧,以为是什么丰功伟绩在这儿炫耀呢!”
两人都在指责成樱樱,迟信在这时却充起了好人,“妈,我没事,初中生还是个小孩儿呢,我哪会介意这个,您放心吧!”
成樱樱顿时理直气壮起来:“妈,您看吧,迟信才不会介意这个,您也不想想,我中学那会儿您管我管得多严,哪有机会背着您早恋,您可真能想!”
张仪朝她翻了个白眼,懒得跟这个傻闺女继续说下去。
成樱樱也以为这个事情就这么过去了,直到下午回家后,才发现自家老公借着问晚上同学聚会的事,正化身福尔摩斯暗搓搓地打听她初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