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鸷大佬缠吻病弱美人知青
时宛孜是一朵人间富贵花,娇弱却惹人怜惜。脸色总是带着三分苍白,纤细单薄的身影,迎风一吹,好似都能被风卷走,是个实打实的病弱美人儿。就这么一朵羸弱的娇花,却住进了村里野性难驯的地主家的狼崽子家中,不论是跟时宛孜一起下乡的知青,还是村里的村民,都暗暗为了她捏了一把汗。时宛孜那样子,怕是江昀野一瞪眼,都能将人吓哭吧?全村最漂亮的女知青,不会夜夜以泪洗面吧?可众人只猜到了结果,却没能猜到过程。时宛孜知道自己敏感体弱,但是偶然一次意外,她在靠近江昀野时,身上过敏的症状竟然尽数消失!简直比抗过敏神药还见效!从此后——“江昀野,你再近一点。”骨相优越的桀骜青年:“……”“江昀野,你伸手抱一抱我。”江昀野额头上的青筋已经暴起,浑身贲张的肌肉似蓄势待发,下一瞬间就要爆发出惊人的力量,捕获猎物一般。而此刻猎物才柔柔弱弱地红着眼睛仰着头望着他,怯弱得像是一朵寒风中被摧残的娇花,“不,不可以吗?”后一秒,那朵柔弱无骨的娇花,就被猛兽拢进了掌心里。“轻,轻一点……”那朵被深嗅的蔷薇花,发出娇怯的低吟。
大院娇气包拿捏冷感老公
++++国际芭蕾舞者盛书砚穿进了一本男频军旅大佬的年代文中,还是大佬早死的发妻。原主困于过去,郁郁而终,在大佬的心里轻得跟一片羽毛似的。多年后香江归国,大佬已经是国内举足轻重的领导人物,有从香江过来的豪门掌权人找到他,问及原主,那一刻,众人才知原来大佬早死的发妻竟然是豪门大小姐,只不过红颜薄命斯人已逝。醒来后的盛书砚睁眼看着破旧的小旅馆,回忆着书中的情节,她这是抛家弃子,准备奔赴前未婚夫的订婚宴。盛书砚:“???”为了一个懦弱的渣男做丢脸的事?她可干不出来。智者不入爱河,去他的男人,只会影响她拔剑的速度,她盛书砚一辈子都是被聚光灯笼罩的女人好吗?男人有什么可稀罕的?后来,看见平日里在外人跟前冷感禁欲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失控时被男人压在了浴室的墙壁上后盛书砚摸着跟前人的八块腹肌,脑子里忍不住开了个小差那什么,偶尔馋馋跟前这人的身子,好像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