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斯骑士听了管家的“谏言”,原本皱成了包子的脸立即就变得如同秋日晴朗的天空一般,万里无云了起来,他开怀地一咧嘴:
“不亏是老琼斯,就跟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我去换套衣裳,咱们现在就出发!”
待麦斯骑士换了骑装,手中拿了上好的弓箭,腰间配了他最喜欢的长剑之后,他便出发了。完全没有看到送他出门的老管家眼中一闪而逝的红光。
“子爵大人,今天你晚上就开始血洗这小镇吗?”
麦斯骑士一行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大道的尽头,管家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面貌英俊的年轻人,一身黑色的斗篷将他的身形完全掩盖,只有一张雪白的面容让人瞧的格外分明。
“先不急,等麦斯那个蠢货在林子里遇见狼人再说。我听说前段时间那个传教士把德鲁那个蠢货赶出了塔卢斯镇,以德鲁那家伙的脾气,看到麦斯滥杀野物,肯定会出手阻止的。
等麦斯那蠢货和德鲁交上手,你们就去助德鲁一臂之力,等麦斯那家伙身首分离,我倒要看看的以不沾不必要血腥为教条的德鲁要怎么去见他那些古板的同族。”
管家琼斯脸上闪过一丝残忍的笑意,他身边的黑斗篷青年闻言恭敬地行礼称是,随后便如同出现一样,无声无息地再次消失。
独留琼斯一个人看着巍峨的卢克斯山脉摸了摸嘴边的两撇小胡子:“伯爵大人传来的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真的是圣女……还真有点儿棘手啊……”
另一边,麦斯骑士摸着自己胯下的骏马,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这一片山林都是他的领地啊!这领地里的飞鸟走兽可都是他的财产!
看着前面探路的猎狗,以及身后跟着的十来个仆从,他心中很是得意。王都那些大贵族们天天拼死拼活,不就是为了那点儿权利和钱财?
看看他,天高皇帝远,有自己的小镇,有自己的林子,不高兴了就在自己的庄园喝点儿酒,叫几个镇上的处女们来玩玩,高兴了就骑马来打个猎,就跟土皇帝一样的享受!
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这样的生活,岂不是比那些大贵族们还要来的惬意!
突然,他眼前一晃,一头驯鹿便出现在了视野里,他顿时兴奋地搭弓射箭,这驯鹿今天他要了!晚上就吃烤鹿排了!
他这边一箭射出,便一马当先地奔着驯鹿逃跑的方向追去,远处的猎狗也已经闻声而去,身后的仆从更是一夹马腹,追赶着他的步伐向前狂奔。
树林里不比马场,很多的树枝横丫,麦斯骑士这些年虽然没少打猎,但是真正的骑射功夫早就已经荒废了。
是以这些枝丫对他的影响不可谓不小,追着追着,那只驯鹿便被追丢了,他愤恨地拔出腰间的长剑,直接砍向了旁边的一棵大树。
“混蛋!这些树是怎么长的!一个个都正好挡住我的去路!是哪个混蛋负责林子的修剪?竟然留了这么多枝丫在这里,等着秋天结果子吗?!”
他身后的仆从面面相觑,这森林里的树木本来就不是奴隶们修剪的范围,麦斯骑士这脾气发的很是莫名其妙,可是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提醒他,也就都默默低了头不做声。
只有一个穿着白色猎手服的男子一拉缰绳,探过头来:“老爷不要急,这些树木长在这里扰了老爷狩猎的兴致就是该死!等咱们今天满载而归,就把这些挡路的树都命人砍了!”
他说的话讨巧,令麦斯骑士的脸色好看了一些,对于男子的建议倒是颇为满意:“对!给这些树都标上记号!下次再来,我不希望还见到这些树!尤其是这棵!”
一边说着,一边狠狠再次砍了一剑,方才气哼哼地向前而去,没有注意到,远处丛林里一双绿色的眼睛闪过一丝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