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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历史军事 > 隋唐大猛士 > 第1274章 狮子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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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有亮,可雨却淅淅沥沥的下起来。

海风鼓动着波浪,哗啦啦的响着。夜晚不敢航行,因此船队早早就下了锚在海上过夜。

这是一支拥有十三条船的船队,为首是三条大号宝船,后面跟着三条商船,以及三条艨艟斗舰,然后还有四条快艇。

旗舰日不落号的艉楼舱里,舰队指挥李世民正在看着海图。

舰队此行的目的地是僧加补罗,该城也名为狮子之城,往来的汉商则喜欢称为大占海口,或干脆叫林邑浦(会安)。

“范梵志有五千禁卫,林邑浦不好打。”白胡子船长再次提醒李世民。

可李世民只是以左手铁钩在地图上轻轻敲打着,他抬头,一只眼睛蒙了块黑眼罩的他更添几分彪悍之气。

“五千又如何?我们已经不止一次的进出林邑浦了,对城中的虚实了如指掌。”李世民冷笑了几声,“这个范梵志,一面派人向洛阳称臣进贡,一面却又故意在北面边境上搞摩擦,偷偷的屯兵筑城,终引的日南郡的火光,如今日南太守与咱们的日落王联兵出击,日南军打过了古罗江,而日落王和日落郡的兵则自西打过了穆嘉关,越过了长山,现在林邑丢城失地,可是狼狈的紧,范梵志一面派人向洛阳请和,一面又从林邑各地抽调了许多兵力北上,包括了林邑浦城中的不少禁卫。”

李世民盯着林邑浦不是一天两天了。

他虽被朝廷任命为日落郡南唐县丞,可却不怎么务正业,倒是向罗艺借了笔本钱,然后用他在岭南叛乱时劫掠到的钱财,向船厂订购了几条船,又买来其它几条海船改装。

于是日不落海贼团继续纵横海上。

他也并不是专门做海贼,而是亦商亦贼,一面与广南之南的林邑、扶南等国做交易,一面也经常袭击沿海,甚至抢掠商船。

亦商亦贼,百无禁忌,李世民的舰队发展迅速。

他在林邑、扶南的沿海岛上建立了好几个据点,这些据点里有码头有水寨甚至有的还有城堡,他还收服了不少林邑、扶南国的海贼盗匪等,把他们发展为自己的手下。

另一方面,他也在林邑和扶南沿海的港城,建立起自己的商铺仓库等。

李世民有大秦皇家造船厂加价订购的宝船,然后私自再加装武器,其船上不仅有亡命盗贼,也有日落王罗艺直接拔给他的精锐侍卫,兼之装备精良,铠甲坚固,武器犀利,甚至还有一些小号的神机校尉、弩车这样的凶悍装备。

加之航海技术的优势,在林邑和扶南,甚至直到更南的昆仑海上,他们几乎就是所向无敌,虽然说在南海之上,最强大的势力当属于皇家的南海舰队。但李世民聪明的地方就在于,他做这一切并不是偷偷摸摸的,他通过日落王罗艺,把这些都是与南海舰队、南海市舶司等通过气的。

甚至李世民的这支日不落舰队,本身就已经是隶属在南海皇家舰队下的编外舰队。

正是靠着这种黑白两面的身份,使的他在林邑和扶南的行动顺风顺水,他既是南海商队的分销商,同时也还充当着情报员的身份,提供情报等。

与扶南、林邑国做生意虽然也挺赚钱,可对李世民来说,速度还是有些慢。正规的渠道,难以满足他的野心。

他觉得最赚钱的还是抢。

但仅仅只是抢海上,其实也还是小打小闹。毕竟他虽有十三条船,可中原商人的船他不敢抢,一些扶南林邑等国的船,有的也会有很强悍的武装护卫,也不是次次都能抢的。

李世民最想抢的还是上岸抢。

但李世民胃口大,不满足于上岸偷偷摸摸的小打小闹,那种小规模的行动,他一般都是让收服的林邑或扶南或真腊国的手下去干。

李世民要干就干大的,他瞄准的就是林邑的国都。

“南朝刘宋之时,林邑屡屡入寇,文帝大怒,于是调派大军征讨,当时林邑大惧,欲输金一万斤、银十万斤、铜三十万斤,并还所略之日南郡百姓民户,但刘宋交州刺史派猛将萧景宪率军猛攻,先克其北界区栗城,再乘胜克林邑,当时获其珍异无数,又销其金人,得黄金数十万斤!隋时大将刘方也率军攻入林邑,破其都城,夺其庙主金人而还。”

一群海贼头目们虽然跟着李世民到处抢掠,可平时抢再多也就是抢些商货,这一听黄金数十万斤,简直不敢相信。

“黄金数十万斤?一斤十六两,十万斤就是一百六十万两,一两黄金直钱八贯有余,那岂不是上千万贯钱?”

“多么?”李世民呵呵一笑。

“岭南本就产金银,林邑之地更是多产金银,兼之林邑有海贸之利,又以金银交易,故此国中多金银,兼之林邑人崇佛,喜欢修庙立金佛,甚至连祖宗牌位都喜欢以黄金铸造。刘宋还没打过去,他们就愿意送黄金一万斤银十万斤,铜三十万斤了,可知其国中金银之巨。战败后国都被破,被刘宋军掠得数十万斤黄金一点不稀奇。”

一群人在那里咽口水。

“数十万斤啊,只要有一万斤,哪怕是一万两这买卖也值了。”

李世民呵呵笑道,“所以说啊,抢那些小渔村有什么意思,抢咸鱼么?要抢就抢林邑浦,抢狮子城,只要成功了,不说数十万斤黄金,这万斤黄金总有吧?”

一群海贼们开始在那里幻想了。

“有了这么多黄金,干点啥呢?”

“干点啥不好啊,买酒吃肉,买田置地,再娶几房美娇娘,最好是到是南海、交趾甚至是广陵、洛阳、长安去买他个大宅子,再买昆仑奴新罗婢波斯姬,青海的宝马西域的骆驼库莫奚人的车、契丹人的鞍子·······”

“得了吧,有钱啊,我就到交趾买上他十顷百顷地,当他娘的一个大地主,然后世世代代就不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