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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刘备的日常 > 第14章 公孙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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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儿,为娘问过了。城里剑术最好的名唤公孙。”

“白马公孙?”小胖子脱口而出。

“非也,乃是从洛阳归老的公孙氏。”

公孙乃北地大姓,亲族众多。小胖子口中的白马公孙,貌似也还没成年吧。

“少时洛阳为伎,年老乃归。今闭门寡居于城南饮马巷,久已不收徒了。”母亲将打听来的消息说与小胖子听。

“莫非是公孙剑舞?”小胖子挠了挠头,时间对不上啊。

“你也听说过?”

“这么说真是剑舞?”小胖子答非所问。

“没错。会宾客大宴,多请公孙氏舞剑助兴。在洛阳甚有名气。”对于小胖子的答非所问,母亲早已习惯。

“再有名气,不也有年老色衰的一天。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小胖子叹了口气。

母亲噗嗤一笑:“你倒是什么都知道。”

“儿子说的不过是人之常情。”小胖子取回了订做的钢针,这便揣着向三叔家走去。

小马驹前些天刚刚断奶,已被刘武牵回了家。

见小胖子远远的走过来,小马驹撒开四蹄,欢快的迎了上来。三叔正在编草鞋,木屐太重,没有草鞋方便。和厕筹一样,编草鞋也算是一门手艺。

“三叔忙否?”

“不忙。墩儿有何事?”

“我想三叔帮我锻造个东西。”小胖子甚有礼节。

“何物?”三叔笑着起身。

三言两语,骂跑了神棍后,小胖子在楼桑村便成了公认的神童麒麟子。虽年幼,却没人敢把他当小孩看。三叔也不例外。

小胖子取出长针,“叔父,我想你帮我把它拉直,拧弯。”

做弹簧前,钢条要先经过拉丝。如此不但能是丝更均匀,亦能令钢丝更圆滑。这是很重要的一步。

四人抬的釉陶便器,三叔单手拎起,颇有力气。找他正合适。

听完小胖子的叙说,钢髯大汉放声笑道:“这有何难!”用火钳夹住钢条两头,怒吼发力,钢条竟真被徐徐拉长!

后将一只钳柄竖起,钢丝一圈圈缠绕其上,再剪去两头,小胖子需要的弹簧分分钟便造好了!

“拿去!”虽然不知道这弯弯绕绕,究竟做什么用,不过人家可是神童,自然事出有因了!

就喜欢三叔直来直去的性子!

小胖子欢天喜地的离去,钢髯大汉呵呵一笑,又埋头手中的活计。

蝶翼机括、箭身卡扣、挡板铁片,也在别家分别打造完毕。安装袖箭的竹筒两头包铁,乃山竹杀青(烤干)后,裁切待用。

反复实验了弹簧的弹性限度后,小胖子终于确定了袖箭的长短。

年前三叔送来一把良弓和一壶箭,满二十支,足够小胖子挥霍的了。

嘭!

袖箭正中红心,入木三分。

二十步内,杀伤很可观。尤其在小胖子把箭头改成了圆锥型后,无论杀伤还是稳定性,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就是触发蝶翼机括有些困难。还必须用拇指按压,在小胖子看来,这完全不能接受。抬腕便射,才能攻其不备。

当着人面,把手缩在袖子里捣鼓半天,没有鬼才怪。

他无意间发现,只要攥紧拳头,手腕处就会有一根筋高高凸起。而且若是将拳头微微内压,凸起更加明显。

这便双眼一亮,开始着手改进。

蝶翼状的机括最终被敲打成内弯的弧形。如此只需令手筋凸起,便可击发!

为防止误射,只需转动捆绑在手臂上的箭筒,令机括离开手腕便可。只不过如此一来,用时就需提前准备。

小胖子很自信,这个时间还是有的。毕竟,现在的人砍人前,都要高叫一声‘来将通名’不是么。

试用了几次,小胖子终于明白为什么优秀的刺客都是九指了。因为指头实在妨碍腕刃弹出。

如今袖箭紧贴手腕,一不留心,就会伤着自己的拳头。

反反复复试了很多次,小胖子终于找到了拳头内弯最适合的尺寸。

挑灯入厕,一身夜行衣的女刺客,正愁眉苦脸的提着裤子。

“哇!”女刺客一蹦而起,“怎不敲门!”

小胖子摸了摸没出血的鼻子,吞着口水道:“进自家茅房,敲什么门?再说,我进的可是男厕。”

瞥了眼仍露在外面的半边雪臀,小胖子非礼勿视,“话说,你是不是改主意了?还是要取我性命?”

“哪有。”女刺客整理好衣裤,拭去鼻尖上的汗水,长出了口气道:“正好路过你家,便借茅房一用。”

见小胖子负手而立,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女刺客不禁笑道:“怎么,不信?”

“你次次不告而来,我岂能信。”小胖子暗中调整好机括,这便将手从背后拿出。

“夜深人静,难不成我还要大呼小叫曰:借你家茅厕一用?”女刺客反驳道。

想想也是。小胖子这边轻声问道:“还没好?”

“蜂蜜却有奇效。只不过最近痔疮发作,夜不能寐。”女刺客实言相告。

“忌辛辣肉食,多喝水。可用羊脂涂抹患处。”小胖子想了想道:“去寻一种名叫甘石的石头,此石凹凸不平,多孔似蜂巢。酥松易碎,无臭,味微涩,能浮于水,以体轻、质松,块大,色白或淡红者为佳。”

“甘石。”女刺客重复几遍,牢记心中。正要告辞,却被小胖子拦住。

“上次就欠我一缸水。”

“我不是不方便嘛,下次下次。”女刺客嬉笑。

小胖子翻了白眼,又想起一事:“对了,涿县饮马巷的公孙氏,你可听说过?”

“咦?”女刺客闻声回头:“你想学剑?”

“嗯。”小胖子实话实说:“防身。”

“呵!呵!”女刺客点头笑道:“古有赵女,剑法天成,居于山林,授剑法以士兵,助越王勾践灭吴。越王称其‘当世莫胜越女之剑’。”

“越女剑!”小胖子热血上涌。

“是咧,公孙氏便是当代越女剑传人。十年前名动京畿,被称为剑绝!”

“剑绝?”小胖子挠了挠头,“她不是舞伎么,怎么听起来像是游侠的诨名?”

“那还要从与剑宗王越的一战说起……”女刺客顿时八卦起来,“两人互击三百余合,以致双剑崩折,最后公孙惜败在王越使出的空手入白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