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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混子的挽歌 > 第二百七十三章 祭祀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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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豪见我也觉得那些人可疑之后,自己点上了一支烟,又递给我一支:“车里有家伙吗?”

我点点头:“有几根镐把,还有一把砍刀!是我们在工地的时候,预防小偷用的!”

“拿进来吧,如果他们敢在弘文的灵堂闹事,我就算拼命,也得把他们留下!”国豪攥了一下拳头,纹着花臂的胳膊青筋暴起,关节也噼里啪啦的响了几声。

“我去拿!”史一刚答应一声,拿着车钥匙出门,当着远处那些人的面,就把刀和镐把拿出来,拎着进屋了,那些人看见史一刚拿东西之后,反而不屑的笑了笑,继续在那边聊天、说笑。

又过十多分钟之后,五台出租车在豪庭酒店门口停滞,随后阎王带着二十来人下车,呼呼啦啦的就迈步进了酒店大堂。

“飞哥!”阎王看见我之后,笑着打了个招呼,也对国豪点了下头。

我拿好早就准备好的玉溪,递给了阎王两条:“给弟兄们的烟。”

“替我谢谢东哥!”阎王状态不错的跟我点了下头,随后扭头看着他带来的众人:“兄弟们,明天就是我大哥甘楚东手下曾经的大弟,张弘文,文哥的祭日,咱们今天来,没别的目的,就是保证文哥的英魂,不受到那些蝇营狗苟的惊扰,来,在场的这些人,听过文哥名号的,都跟我去给文哥上柱香!”

‘呼啦啦!’

阎王身后那些人听见他的吆喝之后,都向前迈了一步,随后排队去灵位前点燃了贡香,自觉地在阎王身后站成两排。

‘刷!’

阎王满意的看着众人,顿了几秒钟,双手突兀的把香举过头顶,毕恭毕敬的鞠了一躬:“文哥千古,佑我盛东!”

“文哥千古,佑我盛东!!”二十多个黑衣青年齐齐鞠躬呐喊,看起来十分的有气势。

阎王第二躬:“英魂不散,万古长存!”

“英魂不散,万古长存!!”

“文哥一路走好!”阎王鞠完了三个躬之后,带着众人排队把香插在了香炉里面,随后向外一挥手:“兄弟们,干活了,都机灵着点!”

‘踏踏踏!’

那些人听见阎王的吩咐,纷纷踏步出了酒店门口,从后备箱里面拿出钢管和棒球棍什么的,明火执仗的就站在了停车场那边。

“这个B养的,排面整的挺大啊,一个混外围的,张嘴闭嘴的就佑我盛东,呵呵,倒是挺会来事的!”国豪看见阎王那一套好似香港电影里搬出来的流程之后,调笑着评价了一句。

“外强中干,真打起来,这群人跑的比谁都快!”我叼着烟,也笑着答了一句。

“一人拿二百块钱人头费,你还能真指着他们给咱们卖命啊?”国强理解的笑了笑,随后伸手拍了下我的肩膀,伸手把阿振和史一刚也叫了过来:“咱们不能让阎王自己带队,不然有什么突发状况,他不会处理,这样,咱们把他们的队伍打散,每人身边带五个人,我和韩飞守住停车场的两个出入口,你们俩带人守住酒店的前后门,有事随时打电话联系!”

“妥!”

大家纷纷点头,出门就开始各自拢人,很快就按照国豪的吩咐,把酒店的各个入口卡了起来,而远处那些一直在盯梢的人,看见我们这边来人了,也都缓缓上车,不疾不徐的离开了。

下午的时候,外面又来了两台车,来回在酒店外面的路上巡视了好几圈,最后同样也离开了,车上的人连面都没露。

......

收拾了一天之后,弘文的灵堂基本上布置的差不多了,当天晚上,大家就在酒店简单的吃了点东西,随后老舅在附近的小旅馆开了几个房间,公司的这些人都住了进去,阎王的手下也被遣散,只有他带着两个人住了下来,晚上临睡觉之前,老舅又让子谦给我们每个人挨个发了一套衣服,都是统一的黑色西装和白色衬衫,牌子是阿玛尼的,虽然面料摸起来不错,但我觉得应该是假的,因为就为了一个祭祀典礼,如果要买一大推真的阿玛尼,这个开销也有点太大了,除了衣服之外,核心成员还每人多发了一双木森林的皮鞋。

第二天早上五点,我们就被统一的叫了起来,大家在附近找了个早餐店简单吃了点早餐,就聚齐在了酒店门口,阎王也再次打电话,开始聚人。

五点三十,天刚蒙蒙亮。

豪庭酒店门前,二十多个青年穿着统一的黑衣,看起来异常肃穆,人群中,我们这些核心成员,都是统一的在右胸口的位置上,佩戴着一朵白色的小花,而阿振和阎王他们这些外围的人,则都是左臂系着一条白纱。

十多分钟之后,我远远的就听见了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听声音,我就知道是二哥来了,他那个破皮卡,没别的优点,就是噪音大。

‘吱嘎!’

皮卡停稳了以后,我看了一眼,货箱里拉的都是一些礼炮和爆竹什么的,随后二哥推门下车,他的眼睛有点肿,气色也不怎么好,一看就知道昨夜没怎么休息。

“小二,东哥呢?”看见二哥自己来,大斌开口问道。

“今天弘文的祭日,康哥也要参加,东哥留在公司,等到中午酒宴开始的时候,他会接上康哥一起过来,老舅今天不会来,他被东哥派去弘文家里了,弘文从小就没妈,他爸心脏也不太好,所以老舅会去陪他唠唠嗑,宽慰一下老爷子!”

“行,那咱们这边就开始张罗吧!”国豪点了点头,对身边人摆了下手:“来,把车上的礼炮都卸下来,在酒店门口摆好了,从六点开始,每隔半小时放一次!”

‘呼啦啦!’

阎王带来的人听见国豪的话,大家都过去帮忙开始卸车。

“这点礼炮,还是少!”大斌看着皮卡车满满的一货箱礼炮,皱眉摇头:“子谦,你开着车,再去买两千块钱的,弘文生前喜欢热闹,咱们今天多放点,让他听听响儿!”

“行!我也买五百的!”子谦点了下头,掏出车钥匙就要走。

“等会,给我也带两千的!”国豪说着话,从包里点出两千块钱,就递给了子谦。

“我也买五百的!”

“我也是!”

明杰和晋鹏也都掏出钱递了过去,看见这一幕,我心里一阵暖流,大家在这个时候出钱,肯定不是为了演给谁看,因为唯一能看见的弘文,已经死了,为了一个故去的人,还愿意出钱的人,我想,这真的就是为了兄弟情义吧,看见大家都出钱了,我也凑上去,掏出身上全部的三百多块钱,递给了子谦,阿振和史一刚也凑过来,每人出了二百,这时候大家都是为了个心意,也没人在乎钱的多少,子谦也就照单全收了,而一心想要加入盛东公司的阎王,再看见掏钱以后,顿时把目光看向了皮卡那边:“哎!你别那么搬啊,掉下来不摔坏了吗,你让开,我来!”

大家这边一忙,时间很快就到了六点,时间一到,码成一排的各色礼炮爆竹齐齐鸣响,声声回荡的震响,逐渐唤醒着这个城市的清晨,随着礼炮响起,酒店门口的大音响里面,也适时的放出了挽歌。

我看着天空中炸裂的礼炮,听着属于弘文这首凄凉的挽歌,心里百感交集,我不知道弘文当初赴死的时候,有没有恐惧过,有没有挣扎过,我也想不通,人究竟是应该庸庸碌碌的活着,还是该像张弘文一样轰轰烈烈,即使到最后把命都混丢了,还是有这么多的兄弟记得他,纪念他。

随着天色逐渐明亮,各色的社会车辆,浩浩荡荡的就开始奔赴向酒店的方向,一个又一个写着挽联的花圈被堆放在宴会厅的门口,很快就形成了一条花花绿绿的长龙,我看着挽联上的名讳,有我在学生时代就耳熟能详的社会大哥,也有最近几年刚窜起来的江湖新秀,甚至还有一些像我当初一样,连吃饭都费劲的小混子,就算骑着摩托车过来,也要在酒店门口摆上一个花圈,随后也不好意思过多停留,摆完花圈之后,十分低调的就离开了,从这上百个花圈我就能看出来,弘文真的像大家说的那样,当初在社会上的名声,的确挺好的。

看着酒店门前络绎不绝的车辆,史一刚嘬了下牙花子:“如果有一天我能混成张弘文这样,死了也值了!”

听见史一刚的话,阿振呲牙一笑:“放心吧,等你死了那天,我肯定给你送个花圈!”

“呸呸呸!真晦气!”听完阿振的话,史一刚顿时啐了一口:“等你死了!我送你一百个!”

“我就多余跟你这个傻逼讲道理!”阿振无缘无故被骂了一句,也有点急眼:“刚才不是你自己说的,如果能混成这样,死了也值么!”

“我那是比喻,比喻,懂吗!”

“比喻你爹个篮子,就你这B样的!死了都没人给你送花圈!”

“对!你就是不死,都有人给你送!”

“哎哎哎!差不多得了,你俩别在这斗嘴,先忙正事!”我看见两个人要开撕,顿时插了一句。

随着时间推移,前来吊唁弘文的人越来越多,除了一些送完花圈就走的,也有很多人迈步就进了酒店的灵堂里面,祭奠弘文的大多是社会人,江湖人士的圈子,都是越往上混人数就越少的,这些人彼此之间也都比较熟识,上完了香,就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天,我一直在跟着二哥前前后后的招待,我本来不想去,但二哥非说这是个结交朋友的好机会,让我必须跟着。

期间路过王冬蛟那张桌子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出了我,伸手拍了下我的肩膀:“小伙子,好好跟着楚东混,会有前途的,整不好哪天,你就能接替弘文的位置呢!”

王冬蛟话音刚落,田肃沙挺着个大肚子就进来了,伸手指着王冬蛟:“王冬蛟你挺大个人,怎么这么损篮子呢,咋的,咒我弟弟死呢?!”

“三哥,看你说的,我这可真是好话!你怎么还挑理了呢!”王冬蛟呲牙一笑,迎着就走了上去。

“沙哥!”看见沙哥之后,我挺开心的就打了个招呼。

“哎!”沙哥爽朗了一笑,搂了我肩膀一下:“上次那件事,我一直想找你吃个饭,但你大哥也是真忙,一直没时间让我见着你,这样,中午坐我桌上,咱俩好好喝点!”

“妥了!那您先聊着,中午我找您!”我答应了沙哥一声,就接着跟二哥忙去了。

脚不离地的跑了一上午,大厅里面已经坐了三四十人,我站的腿都酸了,时间也临近了酒席开始的时间,我终于找机会开了个小差,躲开了二哥一会,自己站在门口抽烟。

‘吱嘎!’

我烟还没等点上呢,就听见了一阵剧烈的刹车声,抬头向外一看,一台金杯面包车略微减速之后,对着停车场的栏杆就撞了上去。

‘嘭!’

停车场门口的铁栏杆顿时被撞的变形,金杯车丝毫没有减速,直接就冲进了停车场。

‘嗡!’

随着一阵发动机的轰响,金杯后面的路口又有十多台车,迅速向宴会厅这边扎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