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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呢?我们做我们的平头百姓,皇家的事情弄不懂也不需要懂。我以前还琢磨过即使再讨厌子女,父母怎么能下得了杀手呢?可你看老皇上,儿子孙子孙女连着他们的妻妾一个都不放过,满门尽灭。难怪都说卫太子冤魂难安,怎么安得了?”

两人在山野间玩了一整日,又在外面吃过饭,天色黑透时才回家。

平君到家时,她的母亲罕见地笑脸迎了出来,平君却是板着脸进了门。

云歌轻声叹了口气,给许平君的母亲行了个礼后回自己屋子。

自孟珏走后,刘病已和许平君帮她在他们住的附近租了屋子。

如今三人比邻而居,也算彼此有个照应。

经过刘病已的屋子时,看他一人坐在黑暗中发呆,云歌犹豫了下,进去坐到他身旁。

刘病已冲她点头笑了一下,虽然是和往常一模一样的笑,云歌却觉得那个笑透着悲凉。

“大哥,许姐姐就要出嫁了。”

“对方家境不错,人也不错,平君嫁给他,两个人彼此帮衬着,日子肯定过得比现在好。”

“大哥,你就没有……从没有……”

“我一直把她当妹妹。”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当初还以为他们是郎有情女有意,可原来如此。那她现在可以告诉他,他们之间的终身约定吗?至少可以问问他还记得那只绣鞋吗?可是许姐姐……

云歌还在犹豫踌躇,刘病已凝视着暗夜深处,淡淡说:“我没资格,更没有心情想这些男女之事。”

云歌呆了一瞬,低下了头。

他已经全部忘记了,即使说了又有什么意思?只不过是给他增添烦恼。何况还有许姐姐。

云歌低着头发呆,刘病已沉默地看着云歌。

云歌抬头时,两人目光一撞,微怔一下,都迅速移开了视线。

“云歌,你觉不觉得我是个很没志气的人?”夜色中,刘病已侧脸对她,表情看不分明。

云歌轻声道:“大哥,你想做的事情只怕是做不了,所以索性寄情闲逸了。游侠客们虽不是世俗中的正经人,可都有几分真性情,比起世人的嫌贫爱富,踩贱捧脯他们更值得交往。”

刘病已好半晌都是沉默,云歌感觉出刘病已今夜的心情十分低落,他不说,她也不问,只静静坐着相陪。

刘病已忽地问:“云歌,你想出去走走吗?”

云歌点了下头。

刘病已带着云歌越走越偏僻。月光从林木间筛落,微风吹叶,叶动,影动,越显斑驳。两人的脚步声偶会惊起枝头的宿鸟,“呜哑”一声,更添寂静。

穿过树林,眼前蓦然开阔,月光毫无阻隔地直落下来,洒在漫生的荒草间,洒在一座座墓碑间。

这样的萧索让云歌觉得身上有些凉,不自禁地抱着胳膊往刘病已身边凑了凑。

刘病已轻声笑道:“有兄弟喜欢骗了女孩子到荒坟地,通常都能抱得美人满怀,她们怕死人,其实哪里知道活人比死人可怕。”刘病已一句“出去走走”,居然走到了坟地间,云歌倒是一片泰然,随着刘病已穿行在坟墓间。

刘病已站定在一个坟墓前。云歌凝目看去,却是一座无字墓碑,坟墓上的荒草已经长得几乎淹没住整个坟墓,墓碑也是残破不堪。

刘病已默站了良久,神情肃穆,和往日的他十分不同,“今日白天的事情听闻了吗?”

“什么事情?”

“北城门的闹剧。”

“哦!听闻了。整个长安城都被闹得封锁了城门,所以我今日也没有进城做菜。”

据说清晨时分,一个男子乘黄犊车到北城门,自称卫太子,传昭公、卿、将军来见。来人说起卫太子的往事,对答如流,斥责本不该位居天子之位的刘弗陵失德、他的冤魂难安。引得长安城中数万人围观。最后京兆尹用兵方驱散了众人,抓住了自称卫太子的男子,经霍光审判,男子招认自己是钱迷了心窍的方士,受了卫太子旧日舍人的钱财,所以妖言惑众。男子立即被斩杀于闹市,以示惩戒。

刘病已凝视着墓碑,缓缓说:“你面前的坟墓里就是当年母仪天下的卫皇后,死后却是一卷草席一裹就扔进了荒坟场中。极尽荣耀时,卫氏一门三女,还有大司马大将军卫青。幸亏卫少儿和卫青死得早,幸运地没有看到卫氏没落。太子之乱时,不过几日,卫皇后自尽,卫太子的妻妾,三子一女都被杀,合族尽灭。”

云歌蹲了下来,手轻轻摸过墓碑。也许是小时候听了太多卫青的故事,也听二哥提过这个出身低贱却成为了皇后的女子,云歌心里蓦然难过起来,“舍人有钱财买通人去闹事,却没有钱财替卫皇后稍稍修葺一下坟墓?他既然对卫太子那么忠心,怎么从未体会过卫太子的孝心?”

刘病已放声大笑起来,“如此简单的道理,一些人却看不分明。一个死了这么多年的人,还不能让他们安生。”

笑声在荒坟间荡开,越显凄凉。

云歌轻声说:“今日我听常叔和几个文人偷偷提了几句卫太子,都很是感慨。听闻卫太子推行仁政、注重民生、提倡节俭,和汉武帝的强兵政策、奢靡作风完全不同,大概因为民间一直怀念着卫太子,所以高位者越是心中不能安吧!人可以被杀死,可百姓的心却不能被杀死。卫太子泉下有知,也应宽慰。”

刘病已收住了笑声,静静站着。

云歌鼓了半晌的勇气,方敢问:“大哥,你上次说有人想杀你,你是卫家的亲戚吗?”

“算有些关系吧!卫太子之乱,牵扯甚广,死了上万人,当时整个长安都血流成河,我家也未能免祸。”刘病已似乎很不愿意再回想,笑对云歌说:“我们回去吧!”

两个人并肩走在荒草间,刘病已神态依旧,云歌却感觉到他比来时心情好了许多。

“云歌,害怕吗?”

“压根就不怕。”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听闻有一个女子被负心汉抛弃,自尽后化为了厉鬼,因为嫉恨于美貌女子,她专喜欢找容貌美丽的女子,她会静静跟在女子的身后,轻轻地呵气,你会觉得你脖子上凉气阵阵……”

“啊!”云歌尖叫起来,满脸惊怕,“我的脚,她抓住我的脚了。大哥,救我……”

刘病已见她隐在荒草中的裙子已泛出血色,惊出了一身冷汗,“云歌,别怕。我是信口胡编的故事,没有女鬼。”

他以为是野兽咬住了云歌,分开乱草后,却发现云歌的脚好端端地立在地上,正惊疑不定间,忽醒悟过来,他只闻到了清雅的花草香气,没有血腥味。

没有血腥味?他摸了把云歌的群裾,气叫:“云歌

云歌朝他做了个鬼脸,迅速跑开。

一边笑着,一边叫道:“大哥下次想要吓唬女孩子,记得带点道尽否则效果实在不行。洒在衣袍上的胭脂一沾露水,暗中看着就象血,糖莲藕象人的胳膊,咬一口满嘴血,染过色后的长粽叶,含在嘴里是吊死鬼的最佳扮相……”

刘病已笑向云歌追去,“云歌,你跑慢点。鬼也许是没有,不过荒草丛里蛇鼠什么的野兽还是不少的。”

云歌一脸得意,笑叫:“我-才-不-怕!”

刘病已笑问:“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鬼门道?倒是比我那帮兄弟更会整人,以后他们想带女孩子来这里,就让他们来和你请教了。”

云歌撇撇嘴:“才不帮他们祸害女子呢!不过大哥若看中了哪家姑娘,想抱美人在怀,我一定倾囊相授。”话刚说完,忽醒起刘病已刚才讲故事吓她,心突突几跳,脸颊飞红,只扭过了头,如风一般跑着。

两个人在荒坟间,一个跑,一个追,笑闹声驱散了原本的凄凉荒芜。

夜色、荒坟,忽然也变得很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