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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好看的小姐是傻子 5100三更

第一次看到这么完整的县衙,莫笑不管是内心还是动作表情都自然是兴奋地,超级兴奋地。

但她表现得似乎真的夸张了一点,完全忽略了她现在正在参观的,这是一个真正的县衙,三班六房齐全的县衙。

陆顺子和马成跟在他们的头儿和一个模样标致的小姐后面绕县衙走了一圈。

“喂,你说这是哪家的小姐,可真是……”陆顺子搜遍脑子,发现竟没有一个词可以拿来形容跟在李班头身边的那位小姐。

“你问我,我哪里知道,之前我还以为赵小姐已经是女中豪杰了,但看这位,简直是……”马成一个是字拖了半天尾音,同陆顺子一样,他发现他的脑子里也没有词可以形容班头身边的那位小姐。

一个可以抱着令箭筒看半天,盯着两块跪石傻眼,还敢把暖阁两侧分置的仗、刀、枪、剑、戟、刑具等挨个摸了个遍的女子,他们当真从未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

他们还听那小姐对李班头说想去牢房看看,那种阴暗潮湿的地方,连老鼠和蚂蚁都嫌弃不去,她一个锦衣玉食的女子居然很高兴地说想去看看。

陆顺子和马成同时摇头,唉,好好的姑娘怎么是个傻子呀。

“喂,你们两个。”李梓桑朝陆顺子和马成招手,“陆顺子泡壶好茶,马成把关于王富贵案子的证物给我拿过来,就在议事厅,我和莫小姐要谈案子。”

陆顺子和马成对望了一眼,啥,班头要跟一个傻子谈案子?

不过,班头的话就是命令,他们早就习惯了不管班头说什么,他们都会无条件服从,于是两人分头执行命令去了。

陆顺子端了两碗今年新进的好茶,一碗放在头儿面前,一碗放在傻子小姐面前。

可是傻子小姐此时笑着对他道:“多谢。”

声音如山谷黄莺初啼,陆顺子只觉得听在耳里就像耳朵洗了个澡,那叫一个清爽舒畅。

这样的小姐,他知道自然不会是傻的,傻的那个是自己才对。

手里拿着托盘,悄悄地退到了一边,位置不显眼,但听得见,看得着。

他是捕快,还是个高级点的马快,头儿下面就是他了,这点“隐身术”他还是知道的。

除了赵小姐,这是班头带进衙门的第二位小姐,赵小姐那是发小,一起长大的玩伴,那这位……

他不竟发挥了他所有的相像力,然后,埋头嘿嘿暗笑两声。本马快掐指一算,班头的姻缘近啦。

县衙的茶并不比许府的好喝多少,莫笑喝了两口就放下了杯。才放下杯就看到马成将一筐证物搬了过来。

马成将证物小心地从筐里取出来,一一摆放在厅中的圆桌上。然后,怀着与陆顺子一样的心思,后退两步站定。

李梓桑和莫笑起身走近。

李梓桑将其中的一个纸包打开递给莫笑。

莫笑接过来一看,果然,这纸包里正是煮过又晒干的药渣。她仔细地一样一样地拿到手里看,直到每一种药材都看过了。

“怎么样?”李梓桑问。

“这里一共八种药,配伍和份量都完全没有问题,与口供里记录的王富贵的病情也符合,只是不知何解,这病却越来越重?没理由的呀?”莫笑皱起眉头。

“连你也看不出来问题么?”

李梓桑显然没有想到莫笑也发现不了什么,脸上露出失望和意外的表情。

莫非他的推断错了,大夫的药根本就是没问题的。

“那会不会是王富贵进食的食物与这里的药材同食后产生了毒性?”李梓桑又问,两种无毒的东西一经混合而产生了毒性,用这种手法杀人的案例他有从书里看过。

“不会,这八味药不管是和其他药材还是食物几乎都没有什么配伍禁忌,也就是说你说的这种可能性不存在。”

莫笑否定了李梓桑的猜测,也思考起来,同李梓桑一样,她也有种直觉,这王富贵的死没那么简单。

“你能拿卷宗给我看下么?”莫笑似乎想到了什么,但也不是很明朗。

“马成,去拿卷宗来。”李梓桑朝身后叫。

马成一愣,卷宗,不是只有县衙中的办案人员才可以看的么?

“这个……”他有些迟疑。

“叫你去你就去,我爹若是怪罪下来,自有我承担。”

“哦,好,这就去拿。”马成一个箭步奔了出去,不愧是步快,这个脚速可以的。

一会儿,整整一叠写满字的卷宗就摆在了莫笑面前。

“哇,原来一个案件这么多东西要写啊。”

莫笑看着那厚厚地一叠东西有点头疼。

“你想要知道什么,我帮你找吧。”李梓桑将那叠东西挪到了自己面前。

“嗯,我就要看家眷陈述王富贵病情那一部分就可以了。”

李梓桑便拿起那一叠卷宗里翻起来了,不一会儿,将翻开的卷宗放在了莫笑面前。

“嗯,就是这里,王玉娇和徐小乔的证词,都在这里了。”

莫笑接过手里一边看一边问,“那平时是谁在照顾王富贵?”

“他的小妾徐小乔。”

“他不是还有一位大姨娘么,怎么没看见她的证词?”莫笑从头看到尾,发现只有小妾徐小乔和王家大小姐王玉娇的证词。

“哦,你说的是江氏吧。当时也有传过话,不过这江氏说那王富贵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去她院子了,虽然听说了王富贵生病,但以为只是小病,吃吃药休养段时间就好了,就没太在意。她自己说的理由是相信徐氏聪明伶俐会照顾好王富贵,加上又有回春堂的大夫一直瞧着,她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就没主动去探望过,所以完全不清楚情况,连王富贵的死讯还是听丫头来报才知道的。”

“王富贵病了半个月,这江氏居然都没去看过?”

莫笑不敢相信。

按她的认知,这大户人家的妾室,不是争宠争得恨不得天天能在相公面前打转么,尤其是生病这种时候,不亲手端个汤递个水,却甘心把服侍相公的事全交给另外一个女人,这还像妾室么?

只听李梓桑道:“这我也询问过了,说起来要怪王家太有钱了。许家你刚才已经看过了,院子挺大的吧,可是王家的宅子更大。王富贵占着主院,两位小姐住后院,两位姨太太分居东西两个跨院。王家主母早逝,两个姨太太又不用请安啥的,再加上两人关系不太好,几乎不来往,所以一年到头没碰上一面都可能。据那江氏说王富贵很长一段时间没去她院里了,对王富贵那段时间的情况完全不了解。反倒是王小姐,坚持说徐氏肯定有问题,但她又没说出什么具体的证据出来。”

“不是听说自王家主母去世后,一直由这江氏管内院么,再怎么说,自家男人病了半个多月也不能算是一件可知可不知的小事吧,她身为内院的管家妇人不该知道些什么?”

莫笑始终觉得这江氏在王富贵死后半个字的证词也没有,未免也太奇怪了,照理说,自己男人死在了小妾的床上,不管她知道不知道什么,她都该跳出来把那小妾往死里整才符合剧情呀。

一个字没说,空空如也的证词。

反倒是王小姐的证词里影射了徐氏可能出轨。

难道这江氏是一个善良体贴的女人,不忍落井下石?

莫笑觉得王家这几个女人……挺特别的。

从卷宗记录的信息来看,她还是没有什么头绪。案子越是复杂难明,她心里越加对这案子好奇起来。

或者亲口问一问能有所发现。

“可以去王家看一看么?”莫笑问。

“你想去王家?”李梓桑一讶。

“不行?”莫笑挑眉。

“行,但你得先换套衣服,再打扮打扮。”李梓桑歪着头将莫笑上下看了一遍,像是想到了什么,嘴角一扬。

重楼正等得有些无聊了,耳听得脚步声响起,一转头,看到李梓桑和一个小衙役从大门走了出来。

可是明明是莫笑的脚步声……

重楼再朝那小衙役看去,不是莫笑又是何人?

居然穿着男人的衣服!

重楼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放浪形骸的东家了,她身为女子,身为他的东家,不能矜持点,注意点形象么?

居然穿起男装来!而且,这男装分明就是她身边那个男人还没长个子时候的吧,因为他知道李梓桑是十二岁就开始做了捕快的,看那布料已经洗得发白,断不会是衙门里新的工服。

小衙役率先走到马车前。

“喂,小子,你的马车现在已经被征用,快送我们两位官爷去王家。”

莫笑挺着胸,摸了把嘴上贴的假胡子。

女扮男装,这可是古装剧里必出的桥段,她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可以亲身体会上了,心里正欢喜得意着呢。

“穿了身狗皮,贴了两条毛,你就以为自己真是男人了。这是当别人都瞎呀,还是以为自己被识破也无所谓?”

重楼耸了耸肩,这么低级的伪装,他光用闻的就能分辨出来,别说还能用眼睛看了。还好,凑近了闻还是莫笑自己的味道,并没有沾上什么臭男人的味道。

“啊?你怎么一眼就瞧出来了,我可是化装了半天呢。”莫笑显得有些失望,她本来还想好好吓吓这个家伙的呢,这下是不行了,反而被他嘲笑了两句。

莫笑转头朝身后跟着过来的李梓桑摇起了头。

“怎么办?我的伙计都一眼看出来了,别人也会看出来的吧。”

“别紧张,放轻松点,从扮相上来说,束着发,脸涂黑了,还贴着胡子,已经像了七成,虽然身板显得娇弱了一些,但穿着衙服,谁敢置疑你?你只要当自己就是一个衙役,拿出点底气来,将剩下的三成就补足了,去王家这一趟肯定能混过去。”

李梓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自己不要露怯。

“嗯,有道理,就听你的。”

莫笑立即收到了李梓桑的意思,转身,右腿一抬,左腿一蹬,人已经在车上了。

莫笑回身朝盯着她的重楼挑眉,看,本小姐是十项全能,扮起男人来,一点没问题。

“走,去王家,本公子要查案子了。”莫笑压低了嗓子朝重楼一声吆喝。

“哪个王家,不认识。”这次,重楼手里的鞭却没有动。

“就是王富贵家,吉祥街,他家高门大户,门上有金漆横匾,上写着王家,加上现在王府有白事,门前挂着白灯笼,很好认的。”李梓桑道。

“没去过,不会。要不你来赶车,要不你坐在旁边指路。二选一。”重楼朝李梓桑道。

“你……”李梓桑气结,有这么老爷范儿的伙计么。

“那你坐旁边给他指路吧,重楼对三阳县也不熟,万一走错了可就浪费时间了。”刚坐下来的莫笑朝李梓桑道。

她又不会骑马,不然就用不着重楼赶马车,她跟李梓桑一人一匹马就可以去了。

重楼朝李梓桑一笑,“怎么样呀,官老爷,要坐我边上还是亲自执鞭赶车?”

李梓桑咬了咬牙,哼,若不是因为是莫笑的伙计,换成别人,早就被他一脚踢飞出去了。莫笑护短,凡是她医馆里的人,等同她一样,他自然不敢当着莫笑的面踢人。但是毕竟是去王家办案,他堂堂一个三阳县首席捕头,总不能自己做马夫赶车去吧,身份还是得要的。

马车在宽阔的大路上走起来,马路两旁,不断投过来探索的目光。

李梓桑是三阳县少数的公众人物之一,抛头露面坐在车头,自然是路人甲乙丙人见人识。每一双眼睛里全都写着同样的疑问,今天李捕头怎么不骑马,改坐马车了,坐马车还坐在了车头,跟赶马的伙计并着肩?

热闹的大街,马车徐行,八卦的七姑八姨哪里肯错过这种可以上头条热搜的新闻,一双双明亮的眼睛拼命想通过时不时会轻轻掀起了车帘往里瞧,可是车帘紧闭,哪里看得清里面的人。

莫笑就算是没打开车帘也感受到了无数锐利的目光正透过车帘往她身上射过来,吓得她把本来想掀开帘子看看古代热闹的街道的想打算立即取消了。

之前,李梓桑不过是帮她解决了医馆的一些小麻烦,那关于她和他的是是非非就传了好几年,如果再被这些人看到他们同乖一车,呵呵,能被传成怎么样,她完全无法估计。

她现在可不敢小瞧了古代人的想象能力和传播能力。

轻则损人清誉,重则害人性命。

虽然她脸皮厚不太当回事,总不好害了人家无辜的好少年李梓桑吧。

但是莫笑还是低估了七大姑八大姨的想象力,就算是莫笑躲在车里,车帘闭了个严实,可是还是有好事之人不断地猜测车内所坐何人。

车辆在热闹的大街上行走不快,不管愿不愿意,莫笑将两边的议论声全部都听进了耳朵里。

虽然重楼长得也一表人才,或者说真比起来可能还胜李梓桑一成,可是毕竟是穿着粗布的伙计衣服,哪有身穿衙服的李梓桑显眼。

或者也可以说李梓桑作为公众人物,他的八卦更能引起人们的好奇。

“呀,你们猜那车里坐的是谁,居然能让李捕头亲自坐在车头赶车呢。”

“难道是李夫人?”

“哪里可能,李夫人出门都是坐四人抬的大轿子,马车也是双匹的,你看这马车只有一匹瘦马,蓝色粗布幔子,肯定不是李夫人的。”

“那莫非是某位小姐的?”

此话一出,立即引起共鸣,于是,七姑八姨便围绕着是哪家的小姐这个问题讨论起来。

有人眼尖,似乎认得车头坐着的那个伙计好像在莫家医馆看过,于是,这个新发现立即传播开来。然后便开始对此展开了各种联想。

比如说车上坐着的是莫家的小姐?

又比如说,李梓桑亲自为莫家小姐赶车,难道是因为两人已经捅破窗户纸,好事将近?

莫笑坐在车内将这些话听了个七八成,古人闲着没事嚼舌根的能力她算是领教了,这没有手机沟通没有朋友圈各种转发的古代对一件八卦小新闻的传播速度也惊呆了她。

妈呀,就这么同乘了一辆车,就被他们领悟出了这么多的“事实”,而且还搞到一整条街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了,难怪原主莫笑那时会将这李梓桑拒之门外了。

一个年轻公子不是因为看病却呆在医馆,呵呵,说私相授受就算是轻的。

还好,她是个上过学,跟男生们打过架,还抱着肩、揽着腰跳过拉丁舞的那个世界穿越过来的女性。

闲言碎语别说不能击倒她,让她担心一下的都没有。嘴巴长在别人鼻子下面,他们说他们的,她该怎么做还怎么做。

车头的两个男人似乎没有料到有这种效果,一个明着乐呵,一个暗地咬牙。

李梓桑自然是明着乐呵的那个,他自认为,通过这么多张嘴,这下,莫笑总应该知道他的心意了吧。

重楼则是那个暗地咬牙的,他看不惯这两人卿卿我我的样子,为了自家东家的那所剩无几的声誉,他才把李梓桑骗到了车头,谁知却错误地估计了那些闲人的想像力。

这下,摆明是推波助澜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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