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多多书院!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慕紫看着她的嘴型一张一合,忽然发觉,她的容貌虽然素淡,但是嘴唇长得好看,弧度微翘,唇形饱满。

再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唇色和妆容,乃至服饰都很搭。

看起来素雅的装扮,实则处处都透出精致,包括手腕上的腕表也不是凡品。

……是个很有品味的女人呢。

慕紫自己穿衣打扮的水平也就中等,好在本身颜值在线,再不合适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不会太难看,至于出席宴会或是正式场合,有专业的化妆师和助理帮她做造型,就更加不需要操心。

也许因为对方和自己的丈夫有过瓜葛,慕紫下意识多观察了她几眼,这时,法庭里静下来,慕紫意识到法官正在看自己。

轮到她了。

“生命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腹中胎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因此不具备任何人权,更没有所谓的对生命的侮辱。”

慕紫不紧不慢找回节奏。

“本案的争端和女权无关,和生命权也无关,仅仅在于女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有权对自己的身体做出自由处置,对方的观点无疑侵犯了人身自由权。”

梅芙说道:“辛女士与我当事人是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性行为和繁衍后代是默许的义务,辛女士在不经商议的前提下接受引产手术,严重损害了我当事人的利益。”

“没有和对方商量,是因为我当事人已经预备和对方离婚。”慕紫回答道,“既然婚姻关系无法维系下去,自然也就没有商量的必要。”

“离婚是在堕胎一事发生后,辛女士才单方面提出的,在此之前夫妻关系稳定,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两人感情不合。”梅芙分毫不让,“辛女士的行为不但伤害了我当事人的感情,也损害了他作为父亲的权利。”

慕紫注视着法官:“无法认同。只要孩子没有出生,就不存在所谓的父亲权利。人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必然高于其他人的生育权,若是连自己的身体也无法做主,何谈女权?何谈人权?”

“人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难道也高于另一个生命吗?”梅芙拿出一张B超放大照片,里头婴儿的轮廓十分清晰。

法官下意识里皱了下眉。

“这个孩子,已经七个月了。”梅芙眸光平和,却字字强硬,“距离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不过两个月时间,然而正是这两个月的区别,使他遭到残忍的杀害,给他的家庭带来巨大伤痛,而我们的法律却在这里维护一个杀人凶手!这样做真的道德吗?!”

慕紫沉默下来。

有了孩子以后,看到这类影像,总会感到不适。

但是工作就是工作,不能因为同情对方,就忘记维护自己的利益。

慕紫平静说道:“Maeve小姐,如果你觉得法律不道德,应该去推翻法律,指责遵循法律的人不道德,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梅芙扭头看过来,面带微笑,“司徒小姐觉得呢?放弃一个已经七个月的胎儿,道德吗?”

这是一个很阴险的问题。

若慕紫回答是,无疑会被认为冷酷且缺乏人性。

若慕紫回答不,这次审前会议就落了下风。

对方的目的从来不是打赢官司,而是要争取舆论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