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逐一落座,四下里渐渐安静。
慕紫环视法庭,终于在检察官身边看见受害人,石碧琪。
容貌并没有特别出色,不过身姿秀美,看起来像是学过舞,给姿色加分不少,静静坐在那里,也很赏心悦目。
慕紫低声问身边的翟南:“你知道她是话剧演员吗?”
翟南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你觉得她在故意演戏?”
“不知道。”慕紫叹气,“我不喜欢这样阴暗的揣度别人……不过,故意要求公开审理,为自己增加曝光度,很值得怀疑,不是吗?”
翟南恍然:“上次那个出事的歌手就是!之前根本没人认识,但是出事后,所有人都开始关心那个歌手怎样度过心理创伤,一旦发现她出了新作品,就大肆褒奖,坚强励志什么之类各种宣传。”
这样一说,似乎变得合情合理起来。
难道这案子,其实是利用他人为自己炒作的一种手段?
慕紫蹙起眉。
这时,法官敲击法槌,宣布审理开始。
检方的第一位证人,是当时逮捕翟南的一名警员。
“我们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受害人描述的特征,在附近进行搜查……然后,看见了符合特征的被告,并在被告手里发现受害者的内裤,因此对其进行紧急逮捕。”
检察官问:“逮捕之后,受害者是否正确指认了被告?”
“是的。”警员点头,“受害者立刻指认出了被告。”
慕紫起身问:“请问你们逮捕我当事人时,他在做什么?”
“他大概在距离案发现场两百米左右的一条街道上……当时他一个人坐在路边,手里握着那条内裤。”警员回答。
“请问我当事人看见你们出现时,是什么表情?”慕紫问道。
警员犹豫了会儿,蹙眉道:“……应该是吃惊吧。”
“他看到你们时,有逃跑吗?”慕紫再次问。
警员摇头:“不,他没有逃跑。”
慕紫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问道:“以你的经验看来,一个刚刚犯罪的人,看到警察不逃跑,这正常吗?”
“哦……也许他胆小,吓傻了吧。”警员耸耸肩。
慕紫笑了下,“你觉得一个敢在街头镪暴女性的罪犯,胆子会小吗?”
警员面色难堪,回道:“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慕紫抿了抿唇,“那条内裤呢?他看见你们时,有试图藏起来吗?”
“没有。”
“你们逮捕他时,他说过什么没有?”
“他……他当时很惊慌,问我们发生了什么。”
“谢谢。”慕紫坐下,“我问完了。”
翟南很紧张,低声问她:“现在需要让廖老师出庭作证吗?”
“不急。”慕紫安抚道,“人格证人只有在对方质疑你品行时,才能发挥作用,受害者还没有出庭,再等等。”
刚说完,果然听见那边检方传石碧琪出庭作证。
检察官照例请受害人大致讲述一遍事件经过,以确保陪审团和法官清晰整个案件过程
石碧琪乘坐地铁时遭遇性骚扰,她与对方发生激烈争执,随后在回家路上,被对方恼羞成怒的围堵在巷子里,遭到暴力性侵,事后对方逃走,石碧琪立即用手机报警。
警察赶到后立即对附近展开搜索,抓获了嫌疑犯翟南,并发现物证。
案件事实清晰,几乎没有任何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