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阳的冬天已经来到了。大清早起来,这座紧邻雒水的城市里,满是白雾。
此刻,太阳出来,雾气早已散尽,吹一口气,在空中能看到白色的喇叭形气柱。
由于家里有了暖气,冬天再也不用那种火炉,烤得人身上都冒油。
袁默拉开门,望着莽莽森森的北邙山,脑袋里一片混乱。
他知道,在家族里面,因为和赵家结了亲,好多事情,貌似都在有意无意避着自己。
要不是袁庆无意之中从别的管家那里听到的消息,自己还被蒙在鼓里。
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家族都要把袁绍给推出去?难不成父亲在世的时间不久了么?
想到此处,袁默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记得二哥赵云对自己讲过:“世上的人才很多,只有经过了重重磨砺,才能成为人物。”
当初待自己如同亲兄弟的本初兄长,就这么想取代镇南将军的位置么?
“庆叔!”他修习导引术有成,有袁家的资源,如今已然是三流武者的巅峰,就是突破二流也不过在旬日之间,耳聪目明,能判定一个熟人的脚步声也就不奇怪了。
“公子,外面很凉的,雒水边上,据说都结冰了,你一定要注意身体。”袁庆就是一个普通人,为七公子操劳,才四十多岁的人,背都有些伛偻。
“谢谢庆叔,我没事儿的。”袁默心里苦笑,没修炼的人哪里知道武者的体质:“我身边能信任的人不多,你无疑是其中最值得信赖的。”
“这次我需要你乔装打扮,对外声称是给梅儿送礼的。当然,那批礼物肯定会有人送,而且要和赵家的商队一起走。”
“具体那边的操作,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一会儿去岳父大人那边,和他老人家商量下。”
“公子,你有何吩咐尽管说。”袁庆的鼻头有点酸。
士为知己者死,他也清楚,自家公子随着和赵家结亲,地位水涨船高,在家族内部受到的明枪暗箭也会越来越多。
“我需要你到南征军中军大营,亲自见到二哥。”袁默有些歉然,毕竟不让对方暴露身份过去,还是很勉强:“把你所听到的,原原本本转告他。”
本来,通过赵孟,肯定有方法能快速传递消息。
但是,他就要赵云欠自己一个人情。亲戚关系,有何用?关键还是利益的牵扯。
见多识广,通过到真定的游历,让他明白了很多事理。
有时候突然在想,母亲不能生育,自己的生身之母以平妻的身份嫁到袁家,并在自己满周岁后骤然离开人世,这其中要没猫腻打死都不相信。
可惜的是,母亲身为大儒马融的嫡女,家丑不可外扬,就是查都无可查,相信一切线索都会被掐断。
袁庆走了,离开院子的时候,袁默感应了下,四周还没有人注意到。
从雒阳城往东望去,出城不到一百里的样子,是他的庄园。
这就是悲哀,袁家老七,连庄园都隔那么远。
夏天的时候,他准备先去一趟庄园,顺道到汝南去上上坟。发现那边的人间惨剧,再也没有了回祖籍的心情。
按说也是属于京畿,想不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水,从雒水支流漫出,很快连河堤都冲垮,曾经的膏腴之地变成一片泽国。
由于地势低洼,洪水一直淹了一个多月才退去。
这里有一个非常出名的庄稼人,名字叫周仓,年刚及冠。他出名并不是因为庄稼种得好,而是以打猎出名。
伏牛山脉,高高低低的山到处都是,要不是他的家乡位于几座稍高的山之间,形成了一个小盆地,洪水也不可能久久不去。
现在闭起眼睛,他都能想起当时的场景。
那天晚上的水来得太突然,自己睡在阁楼里面,二半夜被洪水冲走,胡乱抓住一根木头,第二天才游上岸。
没了,什么都没了,阿爹、阿娘、弟弟妹妹全部被洪水卷了进去。
山上的野兽或许对一般人来说凶猛,却也抵不过滔天的洪水,山林里在水灾过后,连地面的草皮都被卷走。
再加上手无寸铁,真正遇到猛兽,估计只有受死的份儿。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周仓发现有一种动物竟然还在活跃,那就是老鼠。
长期打猎,哪怕手上没有自制的弓箭,他也能用石子飞快地把游走的老鼠给砸死。
连续吃了好几天的树叶,手上没有啥力气,倒霉的老鼠被失去了准头的石头是砸到脚上。
周仓毫不犹豫大步上前,人在绝望的时候爆发出来的潜力难以想象,他硬生生把老鼠给掐死了。
没有火,没有工具,甚至连剥皮都很麻烦。
他找来一块锋利的石头,几下把鼠皮刮下来,闭着眼睛吃生鼠肉。
田野里,除了偶尔飞过的鸟,没有半点活物存在,被泡胀的尸体到处都是,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味。
眼看田野里不能走了,周仓身上连块遮羞布都没有,忍着臭味,找到一些冲到山边的衣物,找个水潭洗净,拿在手上,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
他不识字,也不清楚究竟要往哪儿走,只知道太阳出来,就能让身上暖和一些。
第二天,衣物干了,他赤着脚在山林间穿行,刚穿上的衣服不时被挂得咧开口子,整个人和叫花子差不多。
生鼠肉是再也吃不下去了,他看到山抛子不少,也顾不得上面有泥巴,在嘴巴边上吹一吹,用手擦一擦往嘴里塞。
别的不打紧,就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被蚊虫叮咬,有一天晚上,还有一条蛇从身上爬过去。平素胆大的周仓,吓得一动不动,生怕咬自己一口。
终于,他走出了小盆地,在边缘处默默跪拜,来到有人烟的地方。
“是周家坳出来的吗?”一个汉子乜了一眼:“那边咱黄巾道在施粥,赶紧的吧!”
周仓也不说话,实情是他已经没有了说话的力气。
粥太稀了,里面能看见人影,他连续一个多月没有吃到粮食,一口气吃了四碗,直接往嘴巴里倒,再要吃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后来,高台上就出现了一个人,说什么自己是神仙转世,天神张角大仙的亲传弟子。
到了人群中,周仓再也忍不住,他好久没有睡一个囫囵觉,脑袋一歪睡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繁星满天,四周还有不少地方逃难出来的人,至于家人这辈子万万见不到,他很清楚,都被淹死了。
“你是周仓兄弟?”旁边传来低沉的声音。
“我就是,你是何人?”好久没开口,他才发现自己的嗓子沙哑,怀疑不是自己的声音。
“我们是本家,我叫周阳,三年前见过你一次。”那人在暗夜中看不清楚长相。
这名字熟悉,周仓脑袋有点木,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那可是周家的才子,远房堂兄。
“兄弟,我给你说,如今镇南将军赵云南征,咱去投军,搏一个前程。”周阳简直把嘴巴凑到他耳朵边上。
于是,周仓就跟着这位兄长前去,读书人的世界,讯息很发达。
一到县城,周阳的同窗给他俩找了一辆驴车,来到雒阳,加入到杨彪的部队中,当一个辅兵。
两人一直兄弟相称,后来干脆就认了亲哥俩。
周阳眼看自己没了家族的照顾,走上仕途万分艰难,那天在难民聚集的地方,哪怕饿得人形骨立,还是一眼就认出周仓。
即便不能从政,当兵也能混个温饱,他不仅自己能写会算,还有个力气大的兄弟,自然可以在军营里混得不错。
还别说,部队没到桂阳郡,周阳就成了后军里一股小部队算账的人物。
兵过洭浦关,听到正兵无比自豪地说大帅如何如何能掐会算,打得蛮人哇哇叫。
在那一刻起,周仓浑身的热血沸腾,他要当真正的兵,要上战场厮杀。
本身在中宿就要招兵的,听说辅兵也要当正兵,招兵的人很高兴,递给他一把长枪,连续前刺五十次就有资格。
太轻了!周仓经过部队的伙食,身体早就恢复过来。
五十次?小看人!
他也不晓得自己刺了多少下,旁边围观的人,识数的在一旁数数:“八百零一、八百零二??????”
这时,从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他对招兵的说:“这小子不错,我要了!”
后来,周仓知道这个人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名字叫赵得柱。
今天,他精神抖擞地执勤,因为终于可以看到传说中的大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