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周玟,苏锦本怀着无比的憎恨,可这一刻,她的心在被她那沉重而绵长的恨笑声扯痛的同时,竟恨不起来了。
她怔怔的看着这个遭受过莫大屈辱的女人,听着她在那里哑着且透着恐惧的声音叫着撄:
“你知道我那时有多害怕吗?你知道看着那些臭男人,光着身子爬上来时,我有多恨吗?这一切是拜谁所赐……”
这个女人恶狠狠的盯着她,就像这一切,全是她造成的似的,伸出了手,使足了劲的往她胸口点了下去:
“我经历的这一切,全是你的好养父好养母赐给我的……你说,我为什么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我为什么要成全他们出双入对偿?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苏暮白就是那个时候怀上的。
“至于他父亲是谁,我也不知道。
“那个晚上,那么多男人……谁知道是谁……”
这些话,一句一句撂下来,就像在抽苏锦的筋,放苏锦的血,她觉得疼,疼得刮骨,疼得割肉。
眼前这个女人,原来也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因为爱上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而搭上了婚姻,搭上了自己的感情,成了受害者。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是值得同情的。
可她说,养父弃了她,只顾着救姚湄,而把她推进了死路,这事,她不信。
养父绝对不是那种人。
可能当年事发时,在救人的先后顺序上,养父选择先姚湄,而后周玟了,其导致的结果或许是,他救了姚湄,而来不及救周玟,最终才酿成了这样的悲剧。
当然,现在再来追究这些,没什么意义了。
养父已经不在,养母也已经过世,谁都没办法弄明白当年这件事的真相了。
所以,苏锦词穷了。
“苏锦,你怎么突然不说话了?知道苏暮白是个孽种,心里很难堪是不是?”
周玟却在脸面上抹开了一朵迷人的笑花。
她竟叫自己的儿子“孽种”。
苏锦被这两字撕疼了。
觉得悲哀极了!
并深深的替苏暮白心疼!
骄傲如他,怎么忍受得了自己有这样一个身世?
他是那样的温温如玉。
结果,他竟是这样来的……
不,她没有嫌恶的意思。
她只是心疼他,在得知自己是一个父不祥、完全不受欢迎的产物之后,他的心理上,得有多狼狈不堪。
周玟继续在笑,笑得就像自己是最终胜利者一样:
“生下那孽种,我完全是故意的……
“我要存心要用这个孩子,永远的提醒苏平:这份羞辱,是他一手造成的。
“我要用那个生在他们苏家、长在他们苏家的孽种,让他牢记,这就是他只救情人不救妻子所要付出的最惨痛的代价……
“我在别人身上受到的折磨,我要一五一十,全全部部的回报到他头上。”
这一刻,她叫得是这么的响亮。
难道这样,她就胜利了吗?
不,她没胜利。
她只是用这种看似胜利的行为,让自己永远记住了曾经经历过的可怕境遇。
她的报复,不仅在伤害苏平,更在伤害自己。
苏锦很冷静的看出来了。
也是这个时候,周玟轻轻叹着转了语气:
“可等我生了之后,我就后悔了。
“我为什么要把自己逼死在这个死穴里呢?
“我才二十出头,我还有大把的好人生可以过,我为什么要为这个该死的男人,那个恶心的孽种毁掉我的后半辈子?
“所以,我拿了苏家的钱,离开了……我要重新开始新生活……”
说这几话时的周玟,总算是恢复了几丝人性。
“既然你决定重新开始?为什么你还要回来?”
这是苏锦想不通的。
周玟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完全没有听到她说的话,眼神被拉进了无比遥远的过去,那里曾有她全新的开始:
“我去了T大,我想进修,我想摆脱那些可怕的阴影。
“正巧,我遇上了一个外籍老师,那人叫亚瑟,以前追求过我。人长得风度翩翩,很风趣。
“他说他能帮我拿到去英国留学的机会。
“那段时间,也正是有了他的关心,我才感受到了被爱。
“后来,一次醉酒,我被他诱~拐上了床。然后,我们同居了,一起去了英国,他让我如愿的读上了我想读的专业。
“不过,你不要以为,这就是我全新的生活。
“根本不是。
“遇上亚瑟,在后来的我看来,就像是从一个烂泥坑爬出来,又掉进了另一个烂泥坑。
“那亚瑟根本就是一个色鬼,他在外头有很多女人。我只是其中之一。他还上过妓女。最后得了爱滋。
“幸好那时,我们吵翻了分了,我才幸免与难……”
……
跟着亚瑟,周玟还归还能温饱三餐,这个男人,只要你哄得他高兴了,他是很愿意为你花钱的。
可惜,她没办法再忍受和其他女人共侍一夫了。
她从他家里搬了出来。
没了男人的供养,周玟必须打工活过自己。
有过很长一段时间,她必须每天一大清早起来,为自己的三餐奋斗,为自己的学费奋斗。为此,她得每天和一堆盘子为伍。
这种日子,很艰苦。
她忍受不了这种苦,就凭着自己的年轻美貌,搭上了一些有钱的男人。一起跳舞,一起吃饭,一边玩……
她放任自己由他们养活着,成了寄身虫,整日和他们玩欲擒故纵的戏码。
有时被他们占了便宜去,那也是再所难免的。出来混的,有又几个能做到完全清白的?反正,她也不是正正经经的女人,真和他们上了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样的日子,她过了有一阵子。
直到遇上明粤。
他是明家二公子,是个有钱的贵少。
那时,他正在和他兄弟明澹斗法。
明粤这个人,说好听点,就是憨厚简单一老实人,不太会打理生意,做任何生意,吃亏赔本那是常有的事;说难听点,他就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交的朋友皆是酒肉朋友,跟的手下一个个算计着他荷包里的钱。
明澹呢,是一个彻头彻尾善于算计的奸商,太知道怎么讨好他父亲,这人,总能把他们兄妹算计得死死的,更能把明老爷子哄得什么都只信他。
最初,看中周玟的,不是明粤本人,而明粤的母亲。
那位女人觉得她的儿子需要有一个精明的女人来帮着去抢家业,在再三挑选之后,认为周玟挺合适,就让明粤去接近她。
经过一段日子接触后,明粤还真觉得她挺好:脑子活,愿意给她出主意,重点是,那些主意都管用。
明粤对周玟很满意,对她说:我需要一个助手,一个脑子灵光的助手。你愿意来帮我吗?
……
“在我看来,攀上明粤,一能保我衣食无忧,二能让我学可致用。
“这与我,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我答应了他的聘用,就这样,我成了明粤的助手,用尽一切心机,帮着他扶着他。甚至在毕业之后,跟着他去了香港。
“借着明粤,我成功挤入了名流圈。虽然,在这个圈子里,我只是一个陪衬的角儿。但我高兴。
“明粤本是一个花心的男人,却因为我,他渐渐收敛了那放浪形骸的本性。
“因为我告诉他:他父亲明老爷子是不会愿意把自己的家业交给一个只会玩女人、只顾着败家的男人手上的。如果想成为明澹有力的竞争对手,首先,就得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得改掉一切恶习。
“他听进去了,并且慢慢脱胎换骨……。”
说到这,几丝柔软的笑容在她脸上如桃花似的淀放了开来:
“再后来,我们相爱了。那个娇生贵养的笨男人,用他独有的方式,让我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被爱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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