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回还是低估了唐朝女人的接受能力,她们能接受婚纱,那是因为婚纱包裹够漂亮,而且包裹的够严实,内衣这种东西就另当别论了,漂亮是肯定的,但是样式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还是太孟浪了些,尽管是穿在里面的。
没关系,接受新事物都需要一个过程嘛。方回心里想着。
面片儿汤都凉成一坨了,冯素云才从屏风后面转了出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了方回给她买的衣服,也梳洗打扮过了,之前的东西都留在醉春楼没拿出来,素面朝天,额头前几缕长发还湿漉漉的,脸蛋儿微红,看来方回那几张图纸给她带来了不小的震动。
方回看的有些发呆,一袭藕荷色长裙,盈盈一握的腰身,虽是素面朝天却颇为亮丽动人,莲步轻移,双手端庄的重叠在小腹上,江南女子温婉更为明显。
“方公子——”见方回发呆,冯素云轻声唤道。
“啊?啊!”方回暗骂自己没出息,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怎么还发呆了呢。
回过神后,方回扬了扬下巴,说道:“饭就别吃了,你这一害羞它也凉了。”
方回一提,冯素云脸又红了,这回倒是没跑,款款而坐,强忍着羞涩抓起那堆图纸一张一张的看了起来,半晌,才鼓足勇气看着方回,羞涩道:“方公子,你说女人衣服就是这些吗?这——这也太。”想了半天,她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嘿,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方回打趣道:“女人当皇帝你们不都接受了吗,一件穿在里面的衣服怎么还不能接受呢?”
自古以来就有女人不入仕的说法,别说当官,就连后宫干政都是大罪,好不容易出了个佘太君、杨八妹、杨排风、杜金娥、穆桂英,还让人戏称了个“雌不掌兵”。
重男轻女,在封建时代尤为更甚,女人从来都是男人的附属品,就说唐朝,有人把唐朝称为“脏唐”,说唐朝的女人妇德严重失范,女人不守贞节——话题扯远了,咱还是说说女皇帝的事吧。
方回总之就是那个意思,武则天是中国五千年历史上唯一一个女皇,当然,母系社会那会不算,石器时代呢。以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这一条来说,女人登基称帝确实难以被接受,可后来不也接受了吗?
作为一个现代人,方回这么说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冯素云就不行了,愣了片刻后花容失色:“方公子,莫要瞎说,当心被人听了去,这可是要诛九族的。”
“好吧好吧,我就是说那个意思,凡事都有个接受的过程嘛。”方回笑着说道。
冯素云红唇轻启,似是想说些什么,却又忍住了没说,一脸认真的叮嘱道:“方公子,这些话以后切莫再提了——你说的这衣服——看来倒也可行,只是还需想个办法让人接受才好。”
“办法慢慢想。”方回收好图纸,说道:“走吧,咱先出去转转,来了两三天了,还没好好看看这金陵呢。凤凰台上凤凰游,风去台空江自流——素云姑娘,你知道凤凰台在哪么?”
不等冯素云回答,房门便被大力推开,接着传来一阵带着吸流的笑声:“哈哈,嘶,方兄弟好文采啊,嗯,凤凰台上凤凰游,风去台空江自流,嘶——虽然听不懂,可还是好诗好诗啊。”
谭三元一身捕快标配走了进来,一张黑脸比青一块紫一块,比昨天更胖了些,看的方回都不忍心责备他不敲门,这家伙,昨天大概是让自己坑惨了。不过话说慕容嫣那小娘们儿下手也够黑的,都说打人不打脸,她专打脸,这再刷点酱,就是一酱猪头啊。
谭三元中气十足,看来是没有受什么内伤,就是说话的时候嘴角牵扯弧度过大,忍不住倒吸冷气,头顶的发髻配上他猪头似的脸,乍一看跟大土豆上放了颗小土豆似的,颇为滑稽。
冯素云愣了一下后忍俊不禁,方回也忍着笑,故作一脸惊讶:“呀,这不是谭兄么,一大清早你这是闹哪样?偷抹你媳妇的胭脂了?”
“别提了。”谭三元郁闷的坐下来,看到桌上还摆着冯素云没吃的那碗团成团的面片儿汤,也不嫌凉,就着胡饼稀里哗啦的送下肚子,抹着嘴责怪道:“方兄弟,你也真是的,昨晚慕容大人来了你怎么不提醒一下呢?”
方回憋着笑,无辜道:“我也没办法呀,她进来的那么快——你这脸是慕容大人打的?”
“那倒不是。”谭三元一只手托着下巴支在桌子上,一不小心碰了下嘴角,嘶了一声,神情颇为幽怨:“也不知道慕容大人跟我家那婆娘说了什么,等慕容大人一走,那婆娘跟发疯了似的就打,擀面杖都打断了两根哩,多亏了我当时拼命的护住了脸——”
方回浑然天成的接道:“你英俊的相貌才得以保存?”说完忍不住自己笑了起来。
“说起相貌了,我还没来得及看。”谭三元叹了口气,抓起一面铜镜凑过去看了看,然后就更幽怨了:“还是破相了,我说我这一路走来怎么都盯着我看呢,哎——”
也太后知后觉了。
方回笑了笑,顺手抓起铜镜照了一下,啧啧,小伙儿长的倍儿精神,咦?貌似年轻了不少?
左瞧瞧右看看,方回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变年轻了,乍一看上去就像刚上大学时的样子,棱角分明的帅气脸庞,干净的下巴,为了升职加薪操心操出来的鱼尾纹都没有了。
这让方回颇为意外,定神想了想,他把这种怪事归结为穿越事故,不过这个事故是褒义词。他是现代人,穿越回古代,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变化的。不过说起来也着实幸运,按理说,不用回唐朝,倒退个二十几年他就得变成小蝌蚪,现在还能全须全尾的,更别说还变年轻,看来老天爷对他也不算太苛刻,还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