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丫头风寒发烧晕倒了,李傲风在里面看着她呢。”春桃对他解释,她看到他鬓角处都有些汗珠了,可见刚刚过来时很着急。
“一起回去吧,龚丫头有傲风看着就行。”于海躁动不安的心看到春桃那一刻就坦然了。
见到春桃身上半干的衣服,还是蹙眉,春桃顺着他的视线低头,尴尬的解释。
“我刚刚着急送丫头,也没换衣服。”
于海是想把自己身上的作训服脱给她的,可找地方换衣服也是挺难的,这离着商场不远,还不如给她重新买一套。
春桃不知道他为什么领着自己进商场了,直到看他进了女装部才反应过来。
“不用吧,一会就干了。”
“服务员同志,请拿这件给她试试。”于海拿起一件带着格子的裙子,春桃一看标签,天妈老爷子,60多块钱!
这也太黑了!压低嗓音小声的问于海。
“你没收贿赂吧?”
于海一挑眉,春桃这小葛朗台的样取悦了他,他笑了,迷之小酒窝又跑出来了。
再次证明跟于海硬掰是没有可能赢的,春桃不想买,可是架不住人家那小酒窝攻势,而且他还挺损的,60的不买是吗,行,咱试80的。
最后还是换的美美哒出了门,这还是春桃第一次收男人送的礼物,稍有点小燥热。
坐在回去的客车上,于海还不忘跟春桃对口供。
“回去娘要问多少钱买的,就说10块!”
“噗!”
“笑什么!”她笑起来真好看,于海忍不住多看几眼。
“您可颠覆了我对军人的印象,这么骗老人好么?”
说好的。刚正不阿呢?
“善意的谎言有利于家庭和谐——你心里对军人的印象是什么样的?”
“唔,木头疙瘩一样的,要不就是兵痞似得,说话大嗓门,做事死脑筋,把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都刻在骨子里。”
“除了最后一条,我完全听不出你有褒奖的意思。”他似笑而非。
“入伍不代表成仙。我们还是人。大家只是太注重我们身上这身军装,却忽略军装下我们自己的本性,就因为太多人关注军人形象。所以我们怕玷污了身上的军装,高度迎合外界对我们的看法,说白了,我们在外。也有装的成分。”
春桃看着他神采奕奕的,她最喜欢的就是他性格里懂得变通的那一部分。有原则有底线,不死板。
这男人真的不是给她这样的女人私人订制的么~
“李傲风跟丫头的事儿,你早就知道了对不对?”到了村口下车,春桃没急着跟他回家。而是一屁股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
这有点放赖的意思,于海明白,她这是他不招她就不起来。想笑,还得注意形象憋着。
“我要说不知道。你起来吗?”
“少来!我刚刚琢磨明白了,你肯定是早就知道!亏我还以为你信任我挺高兴的,其实你那个奇葩二大爷跑过来嚼舌头的时候,你心里就已经明白李傲风喜欢的是谁了吧?”
这是她在路上参悟到的,如果不是这样,于海的性格绝不会把丫头留在医院让李傲风照顾,他领着春桃提前回来。
“我明白他的事儿跟我信任你并不冲突,所以你可以继续高兴下去。”
“花60块钱买件衣服这事儿,有可能我要保守不住秘密,你说我和你娘闹起来,这事儿吧,不好控制,你那双面胶当起来也费事吧?”
“淘气!”于海乐了。
春桃只要一耍她那点不招人烦的小无赖,他就特喜欢看,这可能连他自己都没发现。
“坐在这成何体统,回家再说!”
春桃偷偷的在心里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俩人一前一后的回家,赖杏花看到她买新衣服,果真是追着问价格,于海开口说的,她竟然也没怀疑。
不得不说没出过村的好处,物价都不懂,对于儿子给儿媳妇买衣服的事儿赖杏花倒也没生气,春桃的衣服是太少了,过几天要吃婚宴拿不出手无法彰显家中强悍的经济实力。
午饭还在大锅里留着,春桃不会自作多情的认为是给她留的,必然是赖杏花心疼儿子留下来的。
简单的吃了一顿,趁着赖杏花出去串门的功夫,春桃洗了几个西红柿,盘腿坐在炕上,坐等听故事。
于海看她这坐相,眉头微皱。
“坐有坐相,你看看你,穿裙子怎么能这样坐着!”
他肯定是不能挑超短裙给她,都是膝盖以下的,她盘腿坐的时候不至于走光,但也好看不到哪儿去。
“在家里板着多难受,我还没嫌弃你把我牙刷头的方向都摆成跟你一样的方向呢!”
于海在部队多少年了,早就养成了良好的生活规矩,毛巾必须要叠整齐的搭在绳子上,牙刷必须要放在牙杯里朝着一个方向摆放。
她却是多年自己生活,散漫惯了,码字工作者不需要出门,有时起床头不梳脸不洗的就坐在电脑前码字这样的事儿,她是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他也不强迫春桃按着他的规矩去做,但只要他刷牙的时候看到东西摆放不整齐,必然会伸手调过来。
“养成良好的内务习惯,有利于提升个人的素质——”
他还没说完,就看着春桃抓起一个西红柿,跟挑衅似得,在她的衣服上蹭了两下,然后放嘴里咬,老娘就是如此的邋遢,你爱要不要!
要,不但要,还得当成宝贝的要!她越是这样率真于海就越觉得春桃有意思,坦白说如果她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姑娘,他还不见得看着这么顺眼。
有点小坏,还不失底线的女孩最招男人喜欢。这会让他有种征服欲,那点热血都快让春桃给挑拨着了,她自己还犹不自知,在作死的道路上越奔越远。
“李傲轩跟我在同一个老部队里,隶属于不同的连队,他当连长的时间比我长,立过很多次军功。”
“你俩谁厉害?”春桃比较关心这个。
“动起手来不分伯仲。真要是打持久的肉搏战。他比我强点,我如果没有办法在10分钟内给他撂倒赢的概率就不大了,枪法差不多。”李傲轩当初可是部队的王牌主力。现在也是在公安系统担任要职。
“战术上他肯定比不过你。”春桃很肯定的说,李傲轩或许能打,但论情商绝不如于海高,看处理问题就能感觉到。
“我们是一个系统的。演习时没办法遇到,不过我觉得你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春桃翻了个白眼。这货变着法的夸自己么?
“他跟李狗蛋和龚家是什么恩怨?”
“龚家的大儿子是李傲轩亲手击毙的。”
“啊?然后呢?”最讨厌说话只说一半故弄玄虚的。
“没有然后了。”故事在于海这儿,就算是讲完了,他习惯简洁。
春桃要崩溃了,狗血文要是按着他这种方法写。一毛钱都卖不出去!
“为啥击毙,起因经过结果呢?”
“龚家的大儿子参军在李傲轩的连队,一次抗击海匪的途中。他当了逃兵,当时情况要失控。傲轩两次鸣枪警告他不听,打他腿两枪掉在海里了。”
丫头说不能在她们家提李傲轩的名字,这里面竟然还有这个渊源!估计李家的兄弟不合跟这也有关系。
“事后部队已经调查清楚,李傲轩处置的没有错,龚家心里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很难释怀,傲轩每次回来都会拎东西上门但都被撵出来,他们两家的事,你不要跟着掺和!”
这里面还有些比较复杂的事情,很难解释的清楚。
这事最大的阻力就是丫头家,她奶视李家人为仇人,丫头连租李傲风的船的事儿都不敢告诉她,老人家的身体一直不好,这要是知道他们俩好了,说不定能把老太太活活气死。
爱情耗到背负着沉重的代价,就没多大意思了,春桃猜李傲风之所以放弃城里的工作回来守着,就是想跟龚家人玩持久战,啥时候龚家的超长待机的老太太耗的灯尽油枯,他就该出手了。
他赌上前途跑回来,这就是就近的守着,真不知道说他痴情还是损,丫头的年纪也不小了,村里的姑娘多数都嫁出去了,她这么硬挺着估计也有点那个意思。
于海看她眼睛贼亮贼亮的,就有点不好的预感。
“别人家的事,你不要跑过去插手,他们两家的事儿比你想的还要复杂。”
她把手里的西红柿快速的塞进嘴里,两个腮帮子都撑起来了,像是他看过的小松鼠,屯粮贪吃样。
“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就是关于夫妻增进感情的最好方法?”她心满意足的把手里的东西吃完。
“哦?”增进感情,这四个字显然是很动听。
“那就是,在一起做十件好事,不如一起干一件坏事!于海哥哥哥,要不要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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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还是把手上的西红柿汁洗下去比较好...”
啊呸!春桃撇嘴,没意思的男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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