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于私,于法于理,既然知道了陈二郎杀妻案,朱平安就不能置身事外,遂一脸严肃认真的对陈大成说道,“本官身为江浙提刑按察使司代副使,审核江浙境内刑名案件,既是本官的权力,又是本官的责任。既然遇到了令弟杀妻的案子,就断无置若罔闻的道理。还请陈族长,从头至尾,详细的讲述下令弟的案情,不要有任何隐瞒,也不要有任何捏造。如果令弟确实是无辜的,本官绝不会任由本地县衙冤枉了他;如果令弟罪有应得,本官也绝不会因为陈族长的关系,而徇私枉法。”
陈大成听了朱平安的话,眼睛里顿时燃起希望的火焰。
是啊,朱大人身为江浙提刑按察使司代副使具有审核刑名案子的职责。
自己为了弟弟的案子奔走一年了,县衙、知府都跑过了,并无什么作用。
弟弟依然在牢里关着,只待来年秋风起,就要验明正身、刑场斩首示众了。
现在是最好也是最后的机会了。
“是,是,是,草民一定详细的将我弟弟的案情,从头到尾,详详细细的讲给大人。”陈大成激动地说道。
“那是去年.”陈大成闭上了眼睛,缓缓讲述了起来。
案发是去年,不过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陈家二郎,名讳陈佳兴,是个书生,时年二十一。两年前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八抬大轿取回了心仪的娇妻张氏,张氏乃布商之家小女儿,姿容俊美,十里八村有美名。陈二郎对张氏宠爱有加,小夫妻生活和美,少有争吵。
成亲后,陈二郎夫妻住在倍磊村村西,陈家二老为他们新起的大屋。
陈二郎平时在家攻读,不过每月都会外出几日会朋友,交流学问,增益才学。
去年冬,陈二郎如往常一样,外出会友,交流学问。三日后,陈二郎回返家中。
“啊!!!”
陈二郎回家后,家中便传出一声刺耳至极的惊叫声,划破了倍磊村的安静。
左邻右舍听到陈二郎的惊叫声,还以为陈二郎家遭贼了,慌忙前来帮忙,然后震惊的发现,陈二郎的妻子惨遭杀害,陈二郎瘫在门口,尖叫不止。
更令众人震惊的是,屋里面只有陈二郎妻子张氏的尸身,不见张氏的人头。
顿时,倍磊村沸腾了,所有人都来了。
陈二郎的岳父岳母也闻讯带人赶来了,看到爱女惨相,本痛欲绝,认为是女婿杀了爱女,遂向衙门控告陈二郎。
当时的义乌知县还是前任知县,县衙接案后,带着仵作、差役前来。
差役在陈二郎家床底发现了陈二郎穿过的一件血衣,并在水井里捞出一把染血的菜刀。可惜菜刀在水井里浸泡过了,残留的血迹不多,指纹等也被冲洗掉了。
不过,一直未能找到张氏的首级。
陈二郎被抓进了县衙,公开审理,一开始知县审问陈二郎为何杀妻。
陈二郎坚持拒不承认杀妻,言他访友归来一回家就发现妻子惨遭杀害了。
知县又审问陈二郎,血衣可是他的。
陈二郎道,衣服确实是他的,不过是他访友前更换的脏衣服,当时并没有染血,不知为何染血。
知县又审问陈二郎,菜刀可是他家中的。陈二郎坦诚,菜刀正是他家中的。
知县审问,血衣是你的,菜刀是你家的,令妻被杀,你说与你无关,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为何杀妻,又将令妻首级扔与何处,速速从实招来。
陈二郎摇头,拒不承认。
知县怒,投下令签,以陈二郎冥顽不灵,令差役打了五十杀威棒。陈二郎文弱书生,何曾受过这等痛,惨叫不已,五十杀威棒打完,便已经昏死过去了,浇了凉水,冰醒。
再度审问,陈二郎气息奄奄的摇头。
知县下令上夹棍,陈二郎挨了片刻,便受不了,大喊求饶,认了罪,承认杀了妻子,说杀妻的原因是夫妻不和,妻子说他无能,常年读书不着家却未能中秀才,他一怒之下杀妻。血衣是他行凶时所穿,菜刀也是他行凶所用的凶器。
至于首级,却是忘了扔哪了,用刑过后,陈二郎想起来了,说是仍在一个树林里了,差役去树林寻找了数日都未找到,或许是被野狗、野兽吃了。
年初,前任知县高升调走,赵知县就任。
陈大成持血书喊冤。
赵知县审卷,人证,物证,俱全,陈二郎亦亲口承认杀妻,签字画押。
事实清楚,证据齐全,复判决不变,陈二郎怀恨失手杀妻,只待明年秋明正典刑,以告慰张氏在天之灵。
“.事情也就是这样。还请大人为草民弟弟做主。”陈大成抱拳跪地。
“陈族长快快请起。”朱平安扶起了陈大成。
这个案子,看似人证、物证俱全,动因也有,不过朱平安仔细过了一遍,仍然从中看出了几个不合常理之处。首先,第一点,陈二郎的杀妻动因并不充分,即便张氏说陈二郎无能,常年外出亦未能考中秀才,但按照常理,这点刺激并不足以刺激陈二郎杀妻,陈二郎还年轻,只不过二十一岁,不,案发时只有二十岁而已,二十岁未能考中秀才很正常啊,六十来岁考还考秀才的也大有人在,二三十岁是考秀才的主力军,若是四五十岁时,被人说未考中秀才无能,或许受刺激会大一点。还有,左右邻里皆说陈二郎夫妻感情和美,未曾听到过两人吵架。第二,陈二郎杀妻后,还把妻子的人头扔了,有些画蛇添足,没有意义,不合情理。第三,纵使怀恨杀妻,也必然会找一些便于脱罪的借口,或者推说病死,或者制造意外暴死,这么明目张胆、毫不掩饰的方式杀妻,也不合适常理.
人命关天,既然有这么多疑点,那就必须要彻查。
朱平安遂对刘大刀吩咐道,“大刀,你去请赵知县来,请他带上陈二郎杀妻一案卷宗,我要和赵知县一起重审这个案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