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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科幻小说 > 寻宝美利坚 > 第629章 要钱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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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些困难,但是在一想,好像明朝时期,在豫南一代有名的王爷,也就那么几个吧。

思来想去,好像也就只有那个倒霉的福王最有可能了,毕竟这明朝的斗彩瓷器,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

虽然这斗彩瓷器是成化皇帝的心头好,可是好像也只是到了万历皇帝的时候,才在史书上第一次有记载,而且好像也正是因为万历这个幸喜奢华的皇帝,才经常那这东西出来显摆。

而那福王,却又恰恰是万历皇帝最喜欢的儿子,所以这东西从万历皇帝的手里,流落到福王的手,在从福王的手里,流落到民间也是有可能的。

想到这里,金沐晨感觉好像这些瓷器的来历,到是清晰了许多,于是就转过头问那六叔道。

“六叔,那地方我能去看看嘛?”

六叔听金沐晨这么一问,也是一愣,不过旋即脸上就飘过了不太愉快的神色,而六叔的儿子,阿宾这时候脸上的神情也立马变得非常的警惕起来,看着金沐晨的眼神,也开始游移不定。

这父子俩的神情当然没有瞒得过金沐晨的眼睛,他心里一声冷笑,你们真的是想多了。

金沐晨马上就是嘿嘿一笑,然后掏出香烟给六叔抽了一只递了过去。

“六叔我其实真的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这些瓷器,你们想必也明白的很,应该是明朝的宝贝。我看桃姐你们肯定也达成了协议,而这些东西呢,我们到时候肯定是要拿到美国去卖的。不过你也知道,我们这样做古董生意的,总是要讲究个来头。尤其是像这么名贵的东西,总是会有人问这些东西到底是怎么来的。你也知道我们做古董生意的虽然都擅长编故事,但是有些故事,总是要讲究个来头的。所以知道点根源。总比什么都不知道的好。我呢,其实也真的没什么别的意思。一方面是想知道,这些古董到底是从什么墓里挖出来的,好以后在出手的时候,能个人好讲故事,另外一方面呢,我自己也想看看这墓,还有没有在利用的价值。你也知道,能够出土这样东西的古墓。肯定规格非同一般。如果这要真的是个大漏的话,我也怕有什么遗漏,如果那样就可惜了。”

金沐晨这番话说的是情真意切,半点都不掺假,六叔也是人老成精的家伙,金沐晨说话的时候,也是始终在盯着金沐晨的眼睛。

金沐晨这话说完,一点都不像撒谎的样子,在考虑到这小子和桃姐的特殊关系,这样一来。他的这番说辞,豪侠倒也说的过去,心里疑虑。也在这时候瞬间消失而去。

“嗯,那好,明天我就带你去看看。”

六叔答应的很是干脆,金沐晨一听这话也是放下心来。

虽然金沐晨也一直惦记着那箱子里的那些碎瓷片,可是强忍着没有声张。

桃姐在那边关于那些东西,依旧和六叔父子两个讨价还价了好久,并且好像也涉及到了一些,今后合作的问题,这些他就不打算在参与了。

他早早就回到了房间里去休息了。第二天一早,再起来的时候。那十几个黑箱子,早就已经被李家人给放进了仓库。

大家早早起来吃了早饭。然后六叔和阿宾,还有阿强,带着金沐晨和桃姐出发了,他们走的时候天色还没亮。

一路都是步行出了村子,到了村外才上了车,而且上了车之后,车子就开始绕圈子,兜了两个多小时,才把他们带进了太行山,然后沿着山沟里的一段土路走了好半天,才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山坡下。

现在这边刚好是冬天,一下车大家满眼都是荒涩的痕迹,满眼的枯枝荒草,根本就没看到什么古墓。

六叔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低洼地段,指着面前的大坑,对金沐晨和桃姐说道:“东西就是从这里挖出来的。”

金沐晨顺着六叔指着的方向看去,只见前面是满眼荒草,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所谓的古墓,不由得心头奇怪。

在扭头看了六叔一眼,心里寻思,难不成是这老家伙晃点自己?

可是看六叔的神色,却根本不像作伪,就在这时候六叔给了他儿子阿宾一个眼色,阿宾这才不情不愿的挽起裤脚,带着两人趟着荒草来到了走进了那片洼地,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黑漆漆的土洞,然后指着这个土洞对他们说道:“喏,这就是我们下去的地方,东西就是从这里挖出来的。”

金沐晨蹲下身子,闻了闻那洞口的气息,在看了看那洞口两边新动过土的痕迹,就知道这家伙也没有说假话。

“其实你们也不必好奇,这地方老爷子昨天没好意思和你们说真话,其实这地方以前就是一处有名的乱葬岗,听说是明朝兵乱的时候,这里曾经是战场来着,不过这坑里有宝贝,但那都是老辈人留下的故事,我们以前也并没当回事。最近我们也在外地一直在‘找项目’,可你也知道,最近这世道,上面查的太紧,生意难做,后来我们就想来这里试试运气,没想到就还真给撞上了,真的就挖出宝贝来了。”

阿宾这时候一边抽着烟,一边很是无奈的给金沐晨和桃姐解释道,一听他这样说,金沐晨差点高兴的跳起来,这就对上了。

和他猜测的应该是没错了,这批明代古董的来历,总算是搞明白了

他站起身,拍了拍阿宾的肩膀,也没多说话,然后就转身走了回去,六叔一看他们也并没在继续找借口,在这里停留,也很是高兴。

一帮人高高兴兴的回到了李家老宅,到家的时候已经中午了,老李头早就让家人准备好了丰盛的午餐,大家饱餐一顿,就各自回房休息了。

金沐晨刚刚回到房间,桃姐就跟了进来,看到他转头,就笑着问他道:“怎么样?老板,去哪看了一眼,这些宝贝的来历你搞清楚了没有?”

“嗯,大概是有了方向和眉目。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些东西,应该是明末的福王的家产。”

对于桃姐,金沐晨的那些猜测倒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既然她问了,告诉她也无妨。

“福王?”

桃姐对中国古代的历史,显然并不太了解,这时候听金沐晨提起了明朝末期的一个王爷,不由得也对古代的那段历史来了兴趣。

“这福王名叫朱常洵,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皇帝朱由检的叔叔。万历皇帝的二儿子,万历皇帝是明朝最后那几十年里比较精明皇帝,可惜他子嗣不旺,一辈子就两个儿子,而他比较喜欢他的这个二儿子,而这朱常洵的母亲郑贵妃,也成精一度闹腾的很厉害,想要把自己的儿子扶上皇位,可惜最后被朝臣们击败。而万历皇帝也非常无奈,只能把自己最喜爱的儿子分封到了洛阳,也就是成了福王。而这福王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到了洛阳就藩之后,就横征暴敛,大肆敛财。你也知道,明朝末期,外有天灾,内有*,当时的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甚至是易子而食,可这家伙却每天酒池肉林,所以在民间名声很臭。后来李自成围了洛阳,那时候虽然号称数万兵马,可其实有战斗力的,也就只有六七百有经验的老兵,洛阳城高墙厚,根本就没那么容易被攻破。不过当时洛阳城里民心很乱,守城的士兵也是气势低迷,因为他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领到兵饷了。当时守城的将领,就向这福王请示,请他能拿出点钱来,给士兵们发饷,鼓舞一下士气。可这家伙居然根本就不考虑那些,还把那守城的将领给痛骂了一顿,最后当兵的实在气不过,就打开城门,把李自成给迎了进来,洛阳就这样不攻自破,而那李闯也正是靠着收编了这守卫洛阳的三千降兵,这才有了后来争天下的基础。”

金沐晨不过是随口一说,不过这桃姐却听得是津津有味,她也没想到这么一些简的古董,居然牵扯出这么有意思的一段历史。

“真是个要钱不要命的死蠢?”

听到这里,桃姐都忍不住骂了一句。

金沐晨也是摇了摇头:“谁说不是?”

“那这个福王最后怎么死的?”

桃姐对这死蠢的下场很是感兴趣。

“关于他的死法吗,历史上有很多种说法。其中野史上的说法是,这福王在洛阳城破的当天,就带着家眷和多年搜刮的财宝,逃出了洛阳,不过在第二天,就在洛阳北边的一座寺庙里被李闯的士兵给抓住了。当时是二话没说,先被拉出去痛打了四十大板,然后在刮干净一身的皮毛,千刀万剐,和士兵们抓到的几条野鹿,被炖成了一锅肉汤,被那些士兵们给分吃了,当时那锅汤,还被取了个雅号,叫做福禄酒来着。”

金沐晨说道这里,笑嘻嘻的看了桃姐一眼,果然桃姐一听到这,脸上立马就露出了怎么也忍不住的恶心的神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