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吃东西,周玄业一边将话题带了过去,在丛林里待了将近一个月,对这里的环境也熟悉了,在这里等待着,也不像之前那么难受和两眼抹黑了。周玄业估计,我们回程的时间会快一些。
在此过程中,我试图询问第三具尸体的下落,我以为谭刃会知道,但他只说自己不知情。
一切都显得诡异起来,我忍不住去摸自己脖子上的伤口,问道:“咬我的毛尸有没有毒?”
周玄业道:“尸毒当然有一点,不过我帮你处理过了。这次失血有点儿多,这两天咱们走慢点儿,我先背你一程。
“是吗,周哥,那就麻烦你了。”我笑了笑,低头喝热水,无数的疑惑,就如那还在小锅里翻滚的水一般蜂拥而至。谭刃消失后发生了什么?第三具尸体的去向?参巢里惊走尸参的东西是什么?周玄业在前几天性格大变的原因是什么?他怎么会知道谭刃会在这附近?那个偷袭我的东西,为什么会有三只手?积尸地的尸体是谁挖出来的,又是谁咬的?这一切难道是我的错觉?
甚至,我心里有个阴暗的想法,当时那第三只手,会不会是周玄业的?是周玄业把我给打晕了?
那么他为什么要打晕我?
难道是为了帮助那个在吸我血的人?
吸我血的明显不是毛尸,他为什么要骗我?
莫非……那个人是谭刃?
谭刃那个有接触性洁癖的家伙,怎么可能喝人血呢?
我下意识的看向谭刃的嘴,由于喝了热水的缘故,他的嘴唇在这一刻显得特别红润,跟染了血一样,看的我分外不舒服。
仿佛是察觉到我的目光,谭刃微微侧身避了一下。这个动作,让我更加疑惑,按照谭刃平日的脾气,我如果莫名其妙盯着他看,他是不会躲的,而是直接将我从头骂到脚。
但现在,他却下意识的躲避了一下。
我心里咯噔一下,心说:不会吧,难道真被我猜中了?谭刃竟然喜欢吸人血?
可、可这也说不通啊,以前没看出他有这种癖好啊!再说了,如果他喜欢吸人血,而周玄业又帮他把我弄晕,那我现在哪里可能还活着?
大约是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情太多,当我发现自己竟然冒出这么一个阴暗的猜测时,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不由得缩了缩脖子。
天气已经凉了,本就是入秋的天气,耽误这一个月,已经是深秋了,丛林里特别的冷,夜风呼呼的刮,火苗呼啦啦的随风跳动,此刻的冷,不仅限于*,还渗透到了灵魂里。
某些怀疑一但发芽,就会迅速生根,我突然觉的,自己身边坐着的两个,不是人。
这是一种非常恐怖的感觉,在莽无人迹的原始丛林里,你身边的两个人,可能会随时化身为吸人血啃人肉的怪物,光是想到这个,都够胆战心惊的。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裤腿,紧接着我就意识到宋侨明给我的枪不见了。
我记得当时我被击打了一下,枪支掉在旁边了,如果周玄业解决了那个吸我血的‘东西’,那么应该会帮我把枪收起来才对。
这么一想,我便问了出来。
周玄业神色不变,如平日一般温和,道:“当时情况太紧急,也没注意,我们还有两杆长枪,少一把也不碍事。”
所谓的那两支长枪,一支属于我,但现在放在谭刃旁边,一支原本就属于周玄业。
按理说,谭刃和周玄业身手了得,就算是分武器,也应该给我这个身手较弱的人分一杆枪防身才对。我怎么有种,他们在卸我武力值的错觉?
不行!
我伸手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
不能再瞎想下去了,越想越远,也越想越黑暗了,不论怎么说,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多亏了周玄业二人。要知道,半年前,我还是个住在不到十平米城中村里,每个月都为房租发愁,啥都不懂的傻小子。这半年来,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既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它们足可以改变我的一生。
或许这个过程中,有很多艰苦和危险,但至少目前来看,这一切都值得。
这二人没有害过我,我如果再因为一点点怀疑,就东想西想,想些越来越离奇黑暗的东西,未免太狼心狗肺了一些。
这一掐果然有用,疼痛让我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给甩出了脑海。有些东西,既然周玄业二人不想说,我也不打算问了,或许等我们更信任对方一些的时候,会有答案,但肯定不是现在。
当下,我也配合着将所有的不快都揭过去,三人一边吃喝,随意聊了些有的没的,便钻进帐篷里睡觉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我们收拾行装上路,由于伤在脖子处,靠近血管,不能有太大的运动量,因此走走停停,偶尔背一路,让我想起了风水轮流转这句话,要知道几天前刚才尸巢里将周玄业扒拉出来时,我可没少背他,脚都烂的火烧火燎了还背着个一百多斤重的老爷们儿,差点儿没把我给累死。
两三天后,脖子上收了口,我便自己走了,由于熟悉了丛林的环境,因此走出去时倒也没遇到什么危险,中途有一些野兽,我们放两枪,也就被惊走了。
等终于走出滇缅丛林,看到一些人迹时,我感动的差点儿没出来。此刻三人面面相觑,一个个狼狈的比野人还野人,臭的和尸体也差不了多少了。所幸谭刃的洁癖只针对人体接触,否则他肯定得被逼疯了。
我们之前阴了那人贩子一把,担心遇上她们的人,所以回程的时候特意绕了一下路,就在我们要绕出丛林,进入片马的公路地段时,几辆车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力。
那时三辆很不起眼的面包车,看上去很脏,之所以会引起我们的注意,是因为它们很整齐的靠边停着。不仅如此,车边上,还有几个人在抽烟。那几人都带着墨镜,穿着防寒的冲锋衣,和我们三个脏兮兮的人一照面时,一点儿都不惊讶,反而面露兴奋之色。
正常人突然看见我们三个脏的不成样子的人结伴自丛林中出来,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应该是惊讶和打量吧?
这几个人,怎么这么兴奋的感觉?
不等我明白过来,那几人已经朝着我们围过来。
为首一个戴着墨镜和防风口罩的人说:“终于等到你们三位了。”
谭刃皱了皱眉,道:“你们是谁?”
那人道:“三位忘了,咱们之前在林子里打过一架,谭老板您的枪法可不咋地啊。”
我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立刻明白过来,不由道:“你们是傅楠的人?”
那人虽然没露脸,但还是笑了笑:“哈哈,就是我们,弟兄们在这儿等了好几天了,问宋老板你们什么时候能出来,他也说不知道,大冬天的,可把我们等苦了。”
看样子宋侨明等人也安全出来了,只怕还被这帮人拦截过,我立刻问道:“冤有头,债有主,你们没有伤害他们吧?”
那人耸了耸肩,道:“当然没有,我们又不是黑社会的。”
我心说你们这都不叫黑社会,那什么才是黑社会?
“三位,请吧。”说着,那人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们上车。
谭刃不疾不徐道:“如果我们不呢?”
那人又笑了一下,说:“问题总是要解决的,逃避可不是办法。”说话间,面包车的车窗放了下来,我这才知道,那车里还有其他人。对方的总人数加起来,至少十四五个,看样子都是带着家伙的。
这地方又没有人烟,枪战起来,只有我们吃亏的。
看样子,这一趟是免不了的了。
当初周玄业出于权宜之计,忽悠了傅楠,现在可怎么办?
周玄业沉声道:“我去就行了,放了他们。”
那人做了个抱歉的手势,道:“不好意思,我们老大说的是,你们三位,都得请过去。”
谭刃冷哼一声,当先朝着其中一辆面包车走上去,直接放下装备包,在车上翘起了二郎腿,一副毫不在乎的模样,我也只能钻进了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