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踏进公司,温如是的专属助理就迎了上来,将一份蓝色文件夹递进了她的手里。
“如姐,这次是特别案例,已经有两个执行者失败了。”
小助理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温如是微微挑眉,一句话也没有说,踩着八公分的细高跟鞋径直走向自己的专属电梯。
整整一层的私人空间,一半的墙体都是落地的防弹玻璃,站在这个地方,可以一览全城。温如是喜欢这种感觉,登高望远,空旷自由。
坐在舒适的转椅上晃悠了一圈,温如是这才翻开手中的资料,粗略扫了一遍。
沈文瀚,穷山沟沟里面飞出的金凤凰,以全省第二的优异成绩,远远超过了该省重点大学的分数线。
但是他却出乎所有人意料地撕了录取通知书,独自一人背起包袱去参了军,全家大小,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
直到沈文瀚的第一笔津贴,从邮局寄到村长家,托老村长送到他们家的时候,沈父沈母这才知道,这个混蛋儿子为了不让家里到处举债供他读书,已经先斩后奏了地跑了。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沈文瀚是一个很倔强的男人。他认准的事情,就算是别人苦口婆心地说破了嘴,也不见得能听得进去。
不过,按照他当时的家境来说,供一个孩子去外地念大学,的确会拖垮那个本就穷困潦倒的家庭。
温如是若有所思地点了点手中的简历。
小助理这时刚好推门进来,将一杯不含糖只加奶的咖啡放到她面前的桌上。
“失败的人,是几号和几号?”她捻起碟边的小勺,轻轻在黑褐色的液体中画了个圈。
“第一次接单子的是七十五号,第二次是六号。”
“六号?”温如是难得扬眉,执行者选拔是极为严苛的,截至目前为止,全公司只有一百位正式挂牌的执行者。编号从一到一百,数字越小的,能力越强。
每隔半年,监管部门会重新排名一次,只有排位在前十名的,才能住在顶部的十层区域,拥有像温如是的办公室这么大的独立空间。
同样的,位置越高的人,责任就越大。通常后勤部分配过来的单子,都是从楼层低的位置开始派发,如果失败,那么该案例就会直接送到顶层,由前十位执行者的助理筛选接手。
很明显,接手这个沈文瀚的六号执行者也碰上铁板了。
“六号的身手不是很好吗,这次怎么会失手?”说起这个六号,也还真的是前十层的一个异数。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在拯救男配的行动中,既不搞基,也不玩暧昧,完全就是个粗暴行径的贯彻者,他直接杀人!
没错,他能混到顶层第六,完全就是靠一路杀出来的。杀死男配,取而代之,让他们脱离痛苦的深渊,就是他奉行的宗旨。
这样照样也能帮助男女主角相亲相爱地混到最后,满足平衡剧情大结局的需要。
虽然这样的方式过于粗暴了一些,但是胜在有用啊,如果能让偏离正轨的男配们早日解脱,也不失为一种合法的手段。
毕竟,在拯救男配计划当中,需要执行者们拯救的,还是主要在于他们的疯狂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而更深层次的心理变化——那太难了。
能够改变最好,要是不能的话,公司也不强求。
为此,在这方面专门出台了明文规定,只要能够达成目的,无论大家使用什么方法,上层机构都不会横加干涉。
“是的,据回流的数据显示,在最近的一次刺杀中,六号死在了沈文瀚的手下,具体原因他不肯透露,估计不是轻敌了,就是真的技不如人。”小助理很有眼色地将温如是想要的答案直接讲了出来,稍后,顿了顿又道,“因为最佳的两个节点都被七十五号和六号用掉了,所以,二号到五号都不愿接下这个案子。”而其他低于六号的成员,是不能接高等级执行者没完成的单子的。
“所以,你就帮我拿回来了?你还真是喜欢给我找麻烦呐。”温如是撇嘴斜睨了眼毕恭毕敬地站在桌前的小助理。
“您是最好的,我相信,如果您都会失败的话,那么公司里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完成这项工作了。”小助理挺身立正,颔首得体地恭维道。
温如是失笑,虽然这不过是句马屁,但是她听着就是舒爽,因为,这也是事实。
她的确是最好的执行者,正式挂牌以来,从无败绩!
她是最顶尖的一号。
每隔半年,全公司的排名都在各个执行者之间轮动,只有一号从来没有变过,一直都是她,温如是。
“行了,把嵌玦给我。”温如是爽快地站起身,手一摊。
“详细的资料都已经全部输进去了。”小助理连忙回道,上前一步,将早已准备好的嵌玦放入她的掌心。
温润的玉玦一落入温如是的手中,顷刻化成一只精巧的手镯,自动缠上她的腕间。
她轻抚了一下手腕,淡淡一笑:“你可以出去了,午餐帮我订一份德胜楼的芙蓉烧蟹。”任务中的十年,不过是现实生活里的半小时,她相信,醒来之后,刚好能够赶上用餐。
离中午还有三个小时,她可以将剩下六十年的时间,都放在攻略沈文瀚的身上。对于不按照剧本方向演绎的目标男配,温如是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狩猎者。
只要有她在,是绝对不可能让他有黑化的机会。
等到小助理屁颠屁颠地跑去订餐,温如是这才慢慢悠悠地走向隔壁的大床。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她都不会委屈自己,任务之前,肯定是会将自己的身体舒适地安置在松松软软的床上的。
当她再度睁开眼睛时,周围的环境已经变了个大样,红红艳艳的房间里面,各种各样的装饰品颜色鲜艳得耀眼。
温如是抬身想从床上坐起,结果却被脑里的一阵眩晕和疼痛给逼回了床铺内。
大红的被褥上面绣着金色的龙凤呈祥,床头还有红得俗气的喜字贴在墙上。她忍不住扶额呻‘吟了一声,大喜之日,新娘宿醉,新郎不见踪影,这可真的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开始啊!
温如是缓缓躺平,等待那股眩晕过去,现在再说那些已经没有用了,她手指轻点嵌玦内壁,所有的资料全部一股脑地涌进了她的脑海里。
昨夜是她和沈文瀚的新婚之喜,但是,这并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如果可以的话,她宁愿自己进入的时候,是在七十五号占用了的两人最初相遇的幼时。
再不济,就算是六号来到这个世界的相亲前夕也好。
因为,沈文瀚是被逼婚的。
结婚前夕,温父忽然改变主意,以为他突然瘫痪的大哥治病为由,要沈文瀚入赘温家。对于思想传统的沈家来说,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但是,为了老实巴交的大儿子,他们却不得不屈服。
不止如此,新婚之日,沈文瀚背着妻子,将四分之一的礼金拿出来,想要贴补一下自家父母,却被温母撞了个正着。
温母一生顺遂,被丈夫生生地宠成了一个泼辣的性格,可不是一个能吃得下哑巴亏的居家妇人。在她的眼里,他们两口子的一切,都是她女儿温如是的,沈文瀚这种背着老婆往自家口袋里塞钱的行为,简直就是十恶不赦!
昨夜的温如是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直接就当着所有宾客的面,给沈文瀚下了脸子,让他母亲将背着自己收的礼金,全部都交了出来。
这下可好了,沈文瀚一气之下,当天晚上就带着父母和妹妹,一起回了老家的山沟沟里,连句话都没给她留下。
“唉,”温如是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个烂摊子,不去收拾也不行啊,她强撑着爬起来,随便换了浅色的件衣服就走下楼,“李妈,给我热点吃的,我饿了。”
“哎,好咧,”将熬了一上午的皮蛋瘦肉粥放到桌前,李妈顿了顿,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小如啊,沈先生那边,要不你还是去个电话吧,这样终归是不大好的。”她在温家呆了几十年了,手把手带大温如是的不是她的那个暴脾气妈,而是她这个管家,她是真心希望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能有个好归宿。
“他那个穷地方,连信号都没有,能联系得上才怪呢,”温如是抿了一小口粥,胃里总算是舒服了一些,抬眼见到李妈微蹙的眉头,不由微微笑了笑,“我知道了,你放心吧,我会去跟他好好谈谈的。”
谈肯定是要谈的,至于怎么谈,什么时候谈,她可得好好想想。
但是她可不会考虑太久,因为,沈文瀚这一次的回家,就会重遇本书中的女主——秦晓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