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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其他类型 > 被冤四十年,重生七零不追了 > 第209章 平行时空线:等于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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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平行时空线:等于找死

男人像是没听见,不疾不徐地做着手上的事,漆黑的眼睛暗色浓稠,撩起袖子,健硕的手臂肌肉上,凸起的青筋线条分明。

白萱萱不敢问了,他好像又生气了……

还是找个机会翻翻抽屉和他衣服兜吧。

他要真喜欢那块石头,大不了认亲完,还他就是了。

严昔从门口进来,看见傅澈擦桌子,震惊得整个人往后仰了仰。

他第一反应就是走错门了?

还是他进门的方式不对?

天仙下凡洗碗,太诡异了吧!

哦,不,腹黑大魔王洗碗,更诡异!

然后,他刚想走出门口,傅澈冷淡的声音传来:“杂物间的酒,找个时间送去酒馆。”

严昔走到杂物间一看,惊呆了一瞬:“傅哥,你屯这么多酒干嘛?”

男人声音淡漠:“你第一天才认识我?”

严昔撇了撇嘴,傅哥不太能喝酒,喝多了还会发酒疯揍人。

除了那天带小姑娘吃饭,情绪难得那么稳定。

回去路上抱在怀里,上车了也不愿意放下,把小姑娘稳稳托在臂弯里,一遍一遍亲吻她的脸。

旁若无人的,他们的惊讶程度无异于看见鬼!

他视线暼到白萱萱,小姑娘养了不过十天半月,脸上就争气地长出好多肉肉。

不像来时那么病病恹恹,嬉笑说话的时候顾盼生辉。

傅哥眼光不错,是个美人胚子。

他还没看完整,男人高大的身躯便挡住了他过于赤裸裸的目光。

“好看吗?”

严昔挠着头收回视线,傅哥真是给他出难题,说不好看相当于打他脸。

说好看,等于找死!

傅哥对那女孩子的占有欲偏执到可怕。

但凡哪个兄弟多看两眼,便会收到他的眼神警告和回马枪大礼包。

忒离谱了!

就认识那么两天,有必要宝贝得和捡到什么绝世美玉一样吗?

他搬起酒箱灰溜溜往外走:“我喊人过来帮忙。”

在傅澈阴恻恻的目光下,他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男人洗碗,白萱萱若无其事地上楼翻找那块石头。

嗯,顺便不怕死地又把那个抽屉打开来仔细翻了一遍。

奇怪了,怎么会没有呢?

她转头,漂亮的石头在明亮的光线下打着旋,跳动的石头牵连着红线,缠绕在男人白皙修长的指尖。

男人幽邃的黑眸溢出寒光,勾起唇角,笑意戏谑地问:“萱萱是在找它吗?”

白萱萱眸子晶亮地看着他,起身去搂男人腰背。

男人身侧气压极低,她努力避开男人锋利的视线,去抓他指尖的绳线。

只是,还没碰到,石头就飞了,稳稳当当落进了男人宽大的手掌心,偏他还往上抬了抬。

她根本够不着,反是被男人圈进怀里,陷在他沉冷的气息里。

男人低眸,吐落在她耳朵的呼吸温热,很轻的,带着湿漉漉的舔舐,撩得她耳尖晕开淡淡的红:“想要,求我?”

女人拧起眉尖,到底小脑袋埋进他怀里蹭了蹭。

微凉的指尖绕到他腰背,很轻地扯起他塞得平整的衬衫一角,探进男人衣服,在他硬实的肌理上画圈:“老公,我想要。”

她觉得男人上辈子一定是一只喜欢贴贴抱抱的小狗狗,找对方法,还是很好哄的。

男人手指托起她下颚,亲了亲她嘴唇,哑声:“萱萱,这可是你自己要的。”

白萱萱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男人横抱在怀里,扔到了床上。

意识到男人误会了什么,她连忙摆手求饶:“老公,我想要的是石头,不是……”

男人骨结分明的手指一颗一颗解开扣子,厚重的身体压下,两只手腕按进柔软的被褥,把人严严实实圈禁在臂弯之间。

“不是什么?”

沉促的气息灌进耳朵,女人要脱口而出的“你”不争气地又咽了回去。

女人长翘的睫毛垂着,随着他声音的落下,像蝴蝶挥翅那样扇了扇。

她声音怯怯地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

男人嘴角笑意很淡,镜片后的眼眸晦沉似海,倒映出女人绯红的小脸。

他慢慢倾身,看着她的眼睛,清透乌黑的瞳孔湿润潮红,倒是让人更想凌虐一番。

“表现好的话,我可以考虑还你。”

女人低嗤咬唇,她表现得还不够好吗?

侧开脸,她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为什么你和我梦里的……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男人眼神暗了暗,冷白的长指穿过她乌黑柔软的头发,撩开她散在额前的碎发:“梦见我了?我是不是很爱你,很爱很爱你。”

白萱萱抿唇:“梦里的那个男人,他,他拿走了我的指骨。”

傅澈去牵她手指,十指交缠,拇指摩挲很是温柔:“是吗?不是好好的吗?”

“萱萱,梦都是相反的,我只会比梦里更爱你。”

白萱萱看了男人一眼,疑惑地拧起眉尖,她无法理解那些支离破碎离奇古怪的梦境,那里好像是别人的人生,像是某个人写的破书。

她看到的画面是不完整的,只有那个男人的记忆。

简单来说。

就是梦里的讨厌鬼喜欢上了他的弟媳妇,关键,那个女人还和她长得很像!

而他弟,为什么脸是模糊的?给人一种很丑丑的感觉。

然后,就是讨厌鬼各种作死地追,追上以后关小黑屋的情节……

后面讨厌鬼重生了,又继续锲而不舍地追……

嗯……这讨厌鬼好像有点惨呢。

所以,她会突然学会那些东西,完全是因为那女人的记忆进入了她的脑子!

所以,现在有两条路摆在她面前。

她东西学得差不多了,拿着身份证明跑路,以她的知识储备,去供销社、杂志社、当翻译她都能养活自己。

或者,就地躺平。

然后。

她就躺平了,白嫩的小手放在肚子上,样子很安详。

你看别人都追了第四遍了,他不累,她消化记忆的人都累了。

男人又高又帅又细心,博学多才又多金,虽然有一点点蛮横爱生气,但,她觉得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关键,他这副眼眶红红的可怜样,太戳她心窝窝了,她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