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龙华在前线打仗,雪梨带着一群女人孩子在城里生活,转眼已经在雍城住了快两个月,身边两个正在恋爱期的小情侣时时散发恋爱的酸臭味,让她每天有看不完的乐子。
孩子有人帮着带,雪梨和几个小姐妹又是闲不住的人,她们三人竟然重操旧业,又开始做起了生意。
大家每天忙忙碌碌的也算充实。
今天雪梨照例是带着两个孩子在院子里晒太阳,毛蛋不知从哪里拖出了英龙华的一只旧鞋子正在啃的欢,雪梨忍不住骂了它几句,“就知道咬我夫君的鞋子,他放在家里的旧鞋子都被你咬烂了!”
秋凌痴痴的笑了几声,和雪梨说道:“我听说你怀孕以后,将军就走了,你们夫妻足足分开了八个多月?”
“对呀。”
“可我带着你儿子逃亡的时候,碰到了将军带着人路过,那时候我们还都不认识,要是没有毛蛋认出他来,恐怕我们就会错过,说不定我们现在正和戈麦斯一家带着你大儿子艰难求生呢!”
雪梨惊呼一声:“我都不知道这事呢!”
“原来你们能和英龙华相认还是毛蛋的功劳了?”
秋凌笑着说:“对呀,我当时就想,毛蛋才八九个月大,它肯定是小时候见过英龙华几天,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它是怎么一下子就在千军万马中一下子认出将军来的呢?”
“原来这都是毛蛋经常啃他旧鞋子的功劳!”
“哈哈哈哈。”几个女人听完都跟着秋凌的话笑起来。
雪梨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指着毛蛋说:“好毛蛋,那些旧鞋子你愿意啃就啃吧,大不了我再给他多做几双新的。”
众人闻言纷纷附和。
两个小婴儿已经快四个月大,此时已经和出生时的样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模样也越长越开。
紫川现在就是个白白胖胖的男孩子模样,浓眉大眼,鼻梁高挺,脾气大,能吃能闹,屎尿也多,很难带,现在已经能在妈妈的帮助下笨拙的翻身了,每次趴在床上,都用腹部顶着床,手脚和头高高翘起,像飞机一样的造型,非常有意思。
他很喜欢咿咿呀呀的说话,还能发出很大的喊叫声,仿佛浑身有用不完的力气,精力旺盛,从不白天睡觉,围着他转的人要有三四个才够用。两个喂奶的,两个轮班看护洗尿布的,白天黑夜都离不开人,要是雪梨自己带他非要活活累死不可。
那乖女儿斯夏和大哥完全是两个类型的孩子。她瘦很多,比紫川轻了四斤,吃奶也斯斯文文的,吃饱了就睡,基本不哭不闹,每天只有一次大号,排便都很规律,很好带。雪梨自己一个人带她都行,有时候晚上也会搂着她睡觉。
只是这个女儿懒的出奇,有时候雪梨也教她翻身,她勉强翻过身了也会把头放在床上,一副老僧入定的淡定样子,绝对不让自己累到半分,从没和大哥那样抬头生龙活虎的乱动。看来这个女儿,是个不爱折腾爱睡觉的小懒蛋鉴定完毕。
几个大一些的孩子都喜欢和紫川玩,福儿最喜欢弟弟了,有时候趁人不备还能偷偷把弟弟抱到地上玩,弄的一身泥,被秋凌教训了几顿也不改,经常把弟弟和几个大孩子轮流带出去玩成泥猴。被人发现挨训也不恼,大不了大家再一起洗澡换衣,这让带紫川的婢女都叫苦不迭。
几个女人每天围着孩子们转,日子过的又快又幸福。
这天是个好天气,下午晴空万里,雪梨正在搂着女儿补觉,洪尧却急急忙忙的跑进来敲门禀报道:“夫人,夫人,不好了!”
雪梨被他的喊叫惊醒,忙穿上鞋子来到门口,忐忑的问道:“怎么了,是英龙华出事了吗?”
“是他打仗受伤了吗?”
洪尧急急的说道:“不是将军,将军很好,是,是金二少被将军俘虏了!”
雪梨娇躯微颤,脑子被一片纷乱的思维填满,低声道:“是金丞被英龙华抓到了吗?”
洪尧点头应是,露出一个纠结不安的表情道:“将军让我带你去见他一面。”
雪梨的心大力跳了两下,喃喃的说:“英龙华让我去见他?”
他难道不怕自己跟着金丞跑了吗?
雪梨深呼吸一口气,拢了拢自己散乱的发髻,慌张的说,“我要梳洗一下,换身衣服。”
洪尧看了雪梨几眼,看她完全乱了方寸,也不好再说话,只点点头,候在门外。
雪梨把房门带上,先毫无目的的转了几圈,不等她喊人来给自己梳洗打扮一下,床上的女儿竟然哭起来,她无奈只好先给她喂了一会儿奶,又给她换了尿布哄了一会儿。这才叫进来几个婢女给她梳头换衣。
自从她生了孩子以后,需要经常亲自哺乳,所以她不大上妆打扮,也不大穿新衣了,每天都是穿几件松松垮垮的衣服围着孩子转,时常休息不好,眼睛下面还有两个崭新的黑眼圈。
雪梨坐在铜镜前,任由几个心灵手巧的婢女给她打扮起来,她特意选了一件适合春天穿的颜色娇嫩的褙子,又拿出几件金丞以前送给她的头饰戴在头上,想了想觉得不合适,又摘下来,反复挑选了半天,才选了其它几个重新戴好。
最后还是觉得不妥,又戴了他以前很喜欢的一副珍珠耳环在两只小耳上。
洪尧在门外等的心焦不已,几次都想敲门催促又生生忍下。
就当他心浮气躁的又抬手打算敲门的时候,这才见雪梨终于打扮妥当,慢慢的从屋里出来。
雪梨和洪尧一边往大门处走,一边忍不住问他,“你看我和以前差别大吗?我变胖变丑了吗?”
洪尧每天都见她,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只能开口回道:“夫人还是和以前一样貌美如花。”
雪梨放下心来,忐忑不安的坐到了马车上。
洪尧亲自在前面驾车,马车摇摇晃晃的直走了一个时辰,才来到城外大军驻扎的地方。
雪梨忍不住掀起车帘往外面看去,满目黑压压的一片西突厥的士兵,他们的大阵挂着黑龙旌旗,正把黄色旗帜的宋国士兵团团围住。
两军对垒的中间竖着一个土黄色的蒙古包,看来金丞正在那里了。
虽然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却感觉有一生那么长。
。。。
金丞正在大帐里和英龙华面面相觑。
金丞此前并没仔细看过这位西突厥的将军,以前在战场上和宋国虽见过他,可也只匆匆见过他在马上杀敌的雄姿。他还都是全副武装戴着头盔,模样也看不真切。
现在的英龙华脱下战甲和头盔,一身紧身武士服,更显得他身材颀长,有堪比龙虎之姿的气势。
英龙华正值壮年,拥有一副突厥人禁得起塞外风寒的高大强健体魄,似有用不完的精力,昨夜经过一天一夜的大战,此时他还是神采奕奕。他生就一副混血长相,配上高鼻深目,形象突出,坐在那里自有一股君临天下的气度。
英龙华现在面带微笑的坐在他对面斯斯文文的喝茶,又有一股别样的味道。此时从情敌的角度再去看他,金丞竟是忍不住对他生出嫉妒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