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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彦辉醒来的时候,已经习惯了身边早已没了段丽的身影。

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正好碰见南房里出门的李富丽。

“大小姐睡的还习惯么?”

李富丽顶着一脑袋蓬乱的头发,睡眼朦胧的说:

“挺好的,感觉有小时候在奶奶家被窝里的感觉。”

“我给你打热水洗漱,农村不像城里,小心把爪子冻坏了。”

“滚蛋!”

新的一天,从斗嘴开始。

由于今天要去看杀年猪,所以小薇和刘燕也起的特别早。

至于小波和小秀,早就起床帮着母亲打扫院子了。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这个家里,唯一能睡懒觉的,也只有青青了。

小丫头昨晚跟两个姑姑闹腾到很晚,现在还在睡着···

早饭是西米粥,还有昨晚的剩菜,被段丽回锅热了一下。

李富丽觉得,这是她喝过最香甜的小米粥···

吃完饭众人一窝蜂的跟着徐彦辉去看杀猪的了,家里只剩下段丽,还有小波小秀。

对他俩来说,杀猪不是什么稀罕事。

“妈,这是两千块钱,留着过了年给小波和小秀交学费。”

段丽把钱递给婆婆。

“家里前几天刚卖了粮食,有钱。你们俩挣点钱也不容易,自己攒着。我还年轻,没到老的不能动的时候。”

李兰香没有接段丽的钱。

对她来说,下面还有小波和小秀,尽量不拖累大儿子。

段丽把钱塞到婆婆手里,笑着说:

“妈,这是我和他早就说好的,这钱你必须得拿着。总不能让我还没过门就落下个把柄吧?”

李兰香笑了,这个儿媳妇不光懂事,还挺会说话。

“丽啊,不是妈跟你见外,你们俩还年轻,过不了多久还得生个孩子,不攒点钱怎么行?”

段丽亲昵的挽着婆婆的胳膊,笑着说:

“妈,咱们是一家人,为什么要分那么清楚?反正我是赖上你了,不管小波以后混的多好,你都得跟着我们住。”

李兰香欣慰的看着依偎在自己身上的儿媳妇,开心的笑了。

儿子好,不如媳妇好。

徐家祖坟该冒青烟了···

当李富丽看到尖尖的杀猪刀捅进猪脖子里的时候,吓的赶紧捂住双眼躲进徐彦辉的怀里。

这血腥的场面,把小薇和刘燕也吓的紧紧依偎在徐彦辉的身边。

真是又菜,又爱玩···

放血,脱毛,开膛,分割。

在老手艺人娴熟的操作下,刚才还活蹦乱跳的一头大肥猪,转眼就变成了徐彦辉肩上扛着的半扇猪肉。

“感觉跟杀人似的,太吓人了!”

几个女人脸上还带着惊吓过度的红晕。

“杀猪都这样,小时候我们都爱看。那时候玩的东西少,又没有电视,不像现在,小孩子都不喜欢这个了。”

是啊,他们那批人的童年虽然艰苦,但却充满了快乐。

没有玩具,但是树林是玩具,结冰的河面是玩具,甚至连屋檐下面长长的冰溜子都玩的爱不释手···

致敬那逝去的美好童年···

半扇猪肉到家后,李兰香马上就分割成了若干小块儿,排骨留着炖着吃,还得剁肉馅儿,上供用的肉条,剔出来的大骨头可以熬汤底···

···

可能最不喜欢过年的人应该就是吴志军了。

叶静本就是个强势的女人,现在成了三个孩子的妈后,脾气更是暴躁了许多。

这也可以理解。

不记得是谁说的了,生了儿子的女人,就自动解锁了一个被动技能:一秒变泼妇!

当然,这句话还有另外一个版本:有弟弟的女人,也是多了个一秒变泼妇的技能···

自从有了董巧,吴志军就很少跟叶静做那些该做的事了,似乎叶静也对这些没了兴趣。

她的世界里,只有孩子。

叶静跟婆婆处的关系相当糟糕,所以她一直都是自己带孩子,从来没用过婆婆。

就连月子都是娘家妈和嫂子来伺候的。

婆婆不伺候儿媳妇月子,在很多地方一辈子都是个话柄。

开始的那几年还好点,叶静还跟着吴志军回婆婆家过年。

自从生了老三,叶静就完全放弃了这个念头,吴志军也不敢提。

其实,吴志军心里对叶静还是有埋怨的。

不是因为婆媳关系,是因为苏明启。

虽然当年为了逼走苏明启,计策是他想出来的,但是想起叶静曾经不止一次的在苏明启身下婉转承欢,他心里总膈应的难受。

那是一个男人的尊严,和最后的底线。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吴志军就对叶静没了兴趣,他没有洁癖,但不影响他恶心叶静。

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不相信叶静和苏明启在一起那么久,会没有感情。

甚至是苏明启的儿子,叶静都疼爱有加,比另外两个孩子更加的爱护。

这在吴志军的眼里,就很是问题了。

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养其它男人的孩子,而且这个孩子还是自己老婆生的。

厂里没放假的时候还好,他有正当理由可以留在厂里,除了有董巧的陪伴,还可以远离这个让他膈应的女人。

现在厂里放假了,他就只能待在家里,偶尔出去遛个弯,买盒烟,对他来说,都像是监狱里放风了···

看叶静没有回老家过年的打算,吴志军干脆给几个旧时的朋友打了电话,约了个酒局就躲了出来。

“老吴,别整天耷拉着脸,人靠的就是这口精气神,打起精神来。”

朋友是儿时的玩伴,只是现在各自奔波,很少有聚在一起的时候了。

“唉,我现在就怕回家,看到婆娘那张脸,我是饭都吃不下去。”

吴志军郁闷的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都一样。你比我还好点,至少你不用为钱发愁。我现在睁开眼就是几个孩子的吃喝拉撒,哪样不得用钱?”

吴志军的这个朋友叫彭宇,虽然不同村,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两个人就好的穿一条裤子。

“老彭,你那个批发市场不是挺好的么?”

“批发市场是挺红火,可是我的摊子不行。咱们这边的人还是不太认海鲜,价格又高,这都快干不下去了,我正寻摸着改行呢。”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身在这个社会,谁也不敢自信的说活的容易。

生活本身就是这样。

生下来容易,活下去容易,但是生活不容易。

“实在不行,你到我厂里干吧,我正好也缺人手。”

两杯酒下肚,吴志军就跟彭玉聊起了徐彦辉的事情。

“老吴,在聊城这个地方,你竟然还能让他一个外地来的毛头小子给压住了?”

在酒精的刺激下,彭宇也渐渐地盲目自信起来:

“过了年我把摊子兑出去,就去厂里帮你。我就不信了,我还收拾不了一个黄毛小子!”

吴志军显然也到量了,揽着彭玉的肩膀,酒气熏天的说:

“老彭,只要搞定了他,这个厂子就是我说了算!到时候,想捞钱还不是我一句话的事?”

“老吴,啥也不说了!今天你别回去了,我来安排!咱们哥俩必须好好的研究研究这个徐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