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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回到80年代 > 第7章 不俗的记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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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课,是数学课,也就是班主任秦老师的课。

这节课上来就是测验,让一群学生们开始怨声载道。

等发下试卷之后,唐欢一看之后就叹了口气,他倒不是感叹试卷太难,虽然他是文科出身,可毕竟再怎么说,这种只有四则运算的小学试卷,对他来说也只是小意思。其实他是在感叹这种试卷本身。

这种试卷是油墨印刷的试卷,字体全部都是手写,并且由于技术原因,很多地方印的并不清楚,所以对学生视力的损害很大。不仅如此,学生在做这种试卷的时候,还要很小心的在手下铺垫一张白纸,这是为了防止试卷上的油墨沾到手上或者衣服上。

尽管这样的试卷有种种不足,但这毕竟都是老师的心血,是老师在备课批改作业等事情之外的心血。

那个时候,学校的印刷机都是用油辊子在蜡纸上推的老式印刷机,所谓的印刷部,也只是一个堆满杂物的小房间,印刷机就在里面跟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在一起。

唐欢记得,在小学的时候,不,哪怕是他在上初中的时候,除了期末考试跟期中考试的试卷是统一的铅字外,其他测验跟摸底的试卷都是这种油墨的手工试卷。

这种试卷都是老师自己出试题,然后又自己抽时间在蜡纸上刻好,之后送去学校的印刷室,在那老旧的印刷机上自己用油辊子一张一张印出来的。

可以说从出题到成卷,全部都是老师一个人在做,学校只是提供纸张跟机器。

据说,这已经很不错了,当时有些乡镇小学,连这样的油墨印刷机也没有,都是老师在一块块木质黑板上写满试题,让学生自己在下面抄着做题,至于再贫困的地方……试卷是什么?

那个年代的老师,不容否认,都是敬业的一代,也是辛苦的一代,当然,也是可敬的一代。

“哪跟咱教课的时候那样!”想到这里,唐欢再次叹了口气,暗自道,“咱当老师的那时候,学校老师都是要学生集体去订试卷,而且不论张,不论套,是一堆一堆的订阅,这样才好从中收取回扣,也不管那些试卷对学生真有用假有用,反正是使劲的捞油水,至于其他开辅导班赚钱就不用提了,都成惯例了。自己刚去当老师的时候,那是多好的一个有为青年啊,可后来不也……咳咳。”

又摇了摇头甩去这些回忆之后,唐欢便迅速拿起了木质hb铅笔,开始刷刷的书写起来。

不到十五分钟,他已经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完,想了想,他又用橡皮改了几个地方,故意做错几道题。

还是不要太突兀比较好,因为他记得自己在小学的时候,似乎调皮捣蛋算个一流,但成绩就一般,就算到了初中也不过是中等,他是在高中受父母离婚以及初恋失败等多种刺激后才开始发力,最终考上大学的。

在试卷上修改了几个地方之后,他悄悄看了看四周,发现秦老师在讲台的桌子上专心用蜡纸刻试题,学生们则在下面辛苦做题。当然了,学生们做题的姿态各不相同,有的闷头狂写,有的皱着眉头使劲咬笔杆,还有的不断抓头挠耳,总之,是经典的考试众生相。

看到这个情况,唐欢暗自摇了摇头,接着,他小心的从抽屉里抽出一本空白的作业本,又下意识的来回看了看,这才悄悄的用铅笔在本子上书写起来。

他写的是一首歌的曲谱跟歌词,而这首歌,正是那首后来国人耳熟能详的《明天会更好》。

其实,刚写完数学卷子的时候,他就在考虑剽窃歌曲的事情了,并且还打算写够一定数目的流行歌曲之后,就想办法去邮局,把这些邮递去香港,他相信凭着自己记忆中的这些歌曲,肯定能让自己赚到第一桶金。

之所以先写这首歌,首先是这首歌是85年写成的,现在是83年,原作者估计连想都没想过,自己剽窃起来正好;其次,这首歌比较符合小孩子唱,小孩子写出来不会特别让人难以相信。

他已经预料到了,如果自己把这些东西写出来,肯定会让人惊讶,当然了,自己可以顶着个天才的帽子,这也说得过去,不过天才也要靠谱。没错,小孩子可以在数理化方面成为天才,毕竟那些知识都是明摆着的东西,不需要阅历也能弄明白,但那些情爱之类的属于社会科学,需要生活经历的沉淀才行,那可不是天才能明白的。

试想一下,一个才十一岁的小孩子,如果一下子就写那些感情很深的情啊爱的歌曲,估计会吓到很多人的,没办法,谁让自己的年龄太小呢。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摇头笑了笑,接着就开始继续在本子上刷刷的书写。就在他写完最后一个歌词,准备要收笔的时候,他忽然愣住了:“奇怪,我承认我对这首歌很了解,但还没有了解到记得如此清楚的地步吧?连曲谱都记得一清二楚?我记忆力啥时候这么好了?我毕竟是一个中年人,记忆力虽然还没有像老年人那样衰退的厉害,但也绝对不会这么清楚,难道,是我变成小孩子了,记忆力就变得好了?也不对啊,就算是小孩子的记忆力好,没理由我前生的东西还记得这么清楚啊?”

想到这里,他忽然皱起了眉,然后尝试着回想一下过去,或者说前生自己曾经记忆过的东西。

他首先尝试的,是记忆一段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英文长诗。

布朗宁夫人,也就是伊丽莎白-芭蕾特-布朗宁,是英国着名的女诗人,与张海迪一样,也是双腿残疾。她虽然是一个残废,但她的文学才华却让人瞩目,特别是她的诗歌。学习专业英语的,很少不知道她。

当年,唐欢在大学学英语的时候,就很喜欢布朗宁夫人的诗歌,为此他还记了不少诗歌,只不过,他记忆的只是一些摘句,不可能完整的记忆下来,就是这些摘句,后来年龄大了,那些东西也都忘的差不多了。嗯,现在用这些摘句来测试记忆力正好。

Ithoughtoncehowtheocritushadsung

我想起,当年希腊的诗人曾经歌咏:

ofthesweetyears,thedearandwished-foryears,

年复一年,那良辰在殷切的盼望中

whoeachoneinagracioushandappears

翩然降临,各自带一份礼物

tobearagiftformortals,oldoryoung

分送给世人--年老或是年少。

……

当唐欢轻声自言自语的用英文说出这段长诗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自己记忆的相当完整,已经不仅仅是摘句。还有,刚才他自己的背诵已经不像是背诵了,简直就是在照着书读!

“怎么可能?”唐欢再次皱紧眉头,“当年我看这个的时候,只是觉得不错,就算那样,也不过是记忆了一些经典句子,不可能都完整的背下来,我现在怎么会……”

想到这里,他继续开始回忆,回忆自己当年在大学学过的一些诗集,比如着名的莎士比亚的诗歌,还有自己学过,也背诵过的一些英文课文,结果,都能完整的默背下来,甚至连自己看过的英文小说他也能完整的记起来。

默背到这里之后,他吓了一跳,不过接着他就继续开始回忆。这次他的回忆不再仅限于这些,甚至包括以前曾经看过、听过的东西跟事情,总之自己前生经历过的,他都拿来回忆,而无一例外的,都记的十分清楚。

“奇怪,我脑子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做完尝试,唐欢微微张大了嘴巴,“我这,这简直是过目不忘么。不对,过目不忘是指学东西,我这根本是超级记忆,因为我过去曾经看过听过的东西,都能够很轻易的就回想起来才是。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穿越了,身上,不,应该说是灵魂发生了什么异变?”

想到这里后,他很快笑着摇摇头:“我靠,管他的,这样也不错啊,以前的事情都能清楚的记起来,那还不够臭屁的?嗯,这穿越人士,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前世的东西记不清楚,白白第二次再错过机会。现在自己能把过去的事情都记清楚,这就是超级作弊啊。嘿嘿,上天对我还真是优待。”

想到这里,他忽然又想,既然自己过去的记忆如此清晰,那么现在记忆东西,或者说学东西会不会也是过目不忘呢?

想到这里,他悄悄的伸手进抽屉,摸啊摸,终于摸到一本厚厚的小书,根据经验,他知道这应该是字典。拿出来一看,果然是一本《新华字典》。

随意的翻了一页,迅速的浏览一下,一下就记住了。然后继续翻页,继续快速浏览,继续快速记住。等他翻了大概二十页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完整的记住这二十页的内容了。

“嘿嘿嘿!”唐欢忽然合上字典,然后再也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超级记忆,超级记忆啊!”

然而,就在唐欢还在为自己拥有这种超级记忆暗自窃喜,正要考虑能靠着这个能力干什么的时候,一声清脆的女音打断了他的YY。

“报告!老师,唐欢他作弊,不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