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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太多的夜晚(三十八)

秋天。

仍旧繁荣茂盛的草坪上,靠近人行小道边,种着一棵巨大的枫树。年龄不可考据,听说是这所学校刚刚建立时,校长亲手种的。

这也只是传说,没人清楚,但是这颗巨大的枫树从于笠上高中时,就风雨无阻地矗立在路边,每次从实验室出来时,他一眼就能瞧见不远处的枫树。

拂过的凉风像一把刷子,把枫叶染红。满树的红枫叶,远远看上去,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给秋天带来入眼的温暖。

每一片枫叶都薄薄的,如同蝉翼,却看得清每一道脉络,如同细胞的切片。

今天和往常差不多,但是比往常要热闹些。

于笠一走出实验室,就听见歌声和吉他声。

几个年轻的男女,应该是学校声乐部的,坐在枫树下,弹着吉他,轻哼着恣意悠扬的歌曲。更有甚者,有一个身形矫健的高中男孩,爬到树上,坐在粗壮的树枝上,跟着和声。

他们欢迎大家倾听,只要不大声喧闹就好。

于笠做完实验,身心俱疲,看到这一幕,心中一动,静静地走过去。

嬉戏的麻雀,在他脚步的靠近下,展翅飞开,落到更宽广的草坪上。

于笠抱着平板,和其他路过驻足的同学一样,站在不远处,听着他们唱歌。

真好啊。

人真好啊。

活着真好啊。

于笠原本干涸的心田里,蹦出这几句感叹。

声乐部的同学歌唱着,于笠的心也沉入在音乐之中,他目光游离,注意到树后,从大洋彼岸而来教书的老师,一男一女,正跟随歌曲,轻快地舞动起来。

这两个老师和于笠只是点头之交。于笠对他们印象很深,因为他们相较于其他老师,显得不够开明,死板又严格,据说他们家乡的教学风格就是这样,平时接待学生,也端着架子。一开始来这里执教时,因为学生直呼其名而不是称其为老师,大发雷霆。

这件事情,校长也把他们教育了一番。

没想到他们今天也会来,而随歌而舞。

这样的氛围,谁不想放松,感恩生活,感恩宇宙呢?

可惜于笠没有享受到最后的惬意,因为身后有人轻轻拍了拍自己。

是齐禾。

齐禾是他从小到大的朋友。

于笠算不上自闭,但是没有太大的兴趣去经营一堆朋友关系,所以他联系较多的朋友不多,而一同长大的齐禾显然就成为了于笠最要好的朋友。

齐禾有两个最亮眼的品德——第一是倾听,第二是良好的情绪管控。

于笠的烦恼,多半是倾诉给了齐禾,而齐禾总是显得没有多少烦恼,只是安静地听着于笠的诉说,然后偶尔给出一些办法,帮于笠去解决烦恼。

第二,相较于于笠常常的闷闷不乐,齐禾就显得阳光很多,虽然齐禾很优秀,学习还是处事待人,但是齐禾终究会遇到一些于笠几乎碰不到的刁难和困境,而对方总是不喜形于色,很冷静地解决一切。

他从还是七八岁的小孩时,就是这样的。在这个年纪,于笠还经常给家人冷言冷语,一对比起来,于笠不得不承认他比齐禾差了很多。

但是今天,只需要看上一眼,于笠就捕捉到齐禾脸上掩饰不住的惊慌和彷徨。

这是几乎没有的事情。

他一声不吭,跟上带路的齐禾。

后面的事情其实不复杂,就是齐禾的爸妈做生意遇到了很大的困境,如果处理不好破产都可能。

齐禾告诉他,破产只是小事,但是他爸妈的精神状况太差了,他怕家里经济一旦崩溃,爸妈会有寻死的可能。齐禾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齐禾再怎么样只是个高中生,认识的人不多。他思来想去,只好求救于笠,因为于笠的家底蕴深厚,于笠家稍微赐予一滴甘露,齐禾家就能死而复生。

齐禾的乞求很恳切,都跪下来求他,平时笑哈哈的人,此时眼泪都流了出来。

于笠对于生意一点都不关心,但是对于齐禾还是很关心的,他想都没想,一口答应下来。

后续的事情,总的来说很顺利。

于笠是从小学就在学校认识了齐禾,两个小孩混熟了,双方长辈也算是相识。

洛苍兰和于鸿宇是这么说的,他们生下于笠,就发现于笠不爱闹腾,小孩子时性格也不算开朗,自从于笠遇到齐禾后,人也变得外向许多,不仅愿意主动出去玩乐,甚至能谈起女朋友——这一开始于笠洛苍兰和于鸿宇不是早恋,反而是好事。

虽然后来这给洛于夫妇造成了一定烦恼。

于笠除了自己捣鼓发明,就是出去玩耍,常常夜不归宿。即使齐禾没有邀请,于笠照旧花天酒地,不断更换的女友经常来拜访家门。

即使如此,这都是于笠自己的“堕落”,在洛于夫妇眼里,是青少年叛逆期的体现,总有一天于笠会改邪归正。

所以即使双方爸妈并没有建立多么深厚的联系,洛于夫妇都时不时帮扶着齐禾家,齐禾爸妈本身属于白手起家,在帮扶下,也越做越大。

所以这次的请求,洛于夫妇也没有拒绝。

齐禾家的生意的难题解决了,齐禾爸妈带着齐禾上门拜访,对着一家人连连感谢。

而于笠和齐禾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

而齐禾也顺利在半个月后的校园学生演讲大赛中夺得桂冠。

于笠坐在台下,鼓着掌,为齐禾感到开心,他看着齐禾走上舞台,等待奖杯的颁发。

颁奖的教师从季军开始,将鲜花和奖杯交给季军手上,季军笑得很开心,对着镜头和台下的同学,露出满意骄傲的笑容。

然后就轮到亚军了。

这场演讲比赛,亚军和齐禾两人都是头号夺冠种子,两人各自在大大小小的比赛中夺得佳绩,而这次学校的比赛算不上壮大,但是两人既然报名了,都怀着夺冠的信心参加了比赛。

原本前些日子,齐禾看起来非常崩溃,几乎都要弃赛了,最后谁能想到齐禾竟然站到最后。

亚军戴着黑框眼镜,站在舞台中央,看着老师带着鲜花和奖杯走近自己,脸绷得紧紧的,没有一丝笑意。

他人很骄傲,在升入高中前,始终是大大小小的第一名,鲜少第二。他家境一般,也是靠着出色的成绩和亮眼的比赛,进入这所重点的私立高中。

除了比赛就是学习,亚军努力得仿佛一根蜡烛,拼命燃烧自己的青春。

而放学后,他总是要搭乘长达一个小时多的公交回家。因为他的家不在附近街区。

可能因为自尊,可能因为从前的经历,亚军性子很奇怪,他对于笠这样的富家子弟避而远之,只和同样家境的人做朋友。

大家都各自安好,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

但是他终究年纪不大,沉不住气,比赛前所有人都说他会是冠军,他也不禁脸上有了喜色。在前些日子撞上因为家里事情忧心忡忡的齐禾,他和着自己的小伙伴站在一旁,用刚刚好齐禾能听见的声音,说了声,“当然了,冠军一定是我的。”

所以亚军看着递过来的鲜花,紧紧攥着手,不愿意收下。

老师以为他走神了,喊了他名字,让他赶快接过奖杯和鲜花。

亚军不以为意,反而扭过脑袋,瞪着身旁站着的齐禾,冷声问:“你偷了奖杯是不是?”

齐禾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看着突然发作的亚军,感到莫名其妙。

齐禾的沉默,反而让亚军确信了这一点。

亚军义愤填膺地看向舞台,终于控制不住,抢过话筒,指着齐禾对着台下说:“齐禾偷了我的奖杯,我才是应该拿到冠军的人!”

事实上,两个人的演讲都很出色,一般学生自然辨别不出,而相对专业的老师给出的分数,齐禾确实要比亚军高出0.5分。

台下一片哗然,于笠坐在位置上,更是直接愣住。

“我出身平凡,靠着我的努力走到这里,我一直相信天道酬勤。但是我们号称公平的学校,竟然会允许富二代以利谋私,让公平毁于一旦!他!”亚军指着齐禾,声音慷慨激昂,“于笠的舔狗!跟班!寄居蟹!爸妈靠舔,趋利逐名;儿子靠舔,不仅偷了大大小小奖项,还有远大前程!”

亚军说着说着,干脆站在舞台上大哭了起来,“只有我,我们!生来什么都没有,茕茕孑立,人生逆流。即使是这样的荣誉,他都要偷,要抢,把我推至深渊!”

于笠坐在台下,顿时火冒三丈,亚军把齐禾贬得一无是处,尤其是坐席的同学们纷纷议论起来,让于笠更是坐不住。

他想站起来反驳,但是老师率先冲了上去,拦住几乎要发疯的亚军,把他拉到幕后。

齐禾安静地站在舞台上,保持着微笑,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因为禁不住亚军的闹腾,校长也怕舆论报道说学校爱富恨贫,所以不经齐禾的同意,更改了比赛结果,把冠军给了一开始的亚军,而齐禾落得了亚军。

这样荒谬的解决方式虽然安抚了一开始的亚军,但是也让齐禾坐实了偷奖项的骂名,再加上他和于笠确实关系好,关于他嫌贫爱富,于笠跟班的风声越做越大。

每次于笠和齐禾一同走过时,总有些管不住嘴的人会偷偷在背后说:“看,于笠和他的跟班来了。”

“真羡慕噢,我要是去舔于笠,我爸妈的生意会不会翻一番?”

于笠正想发作,齐禾却拉住他。

“你别听他们乱说,我去找校长,那个混蛋要公平,难道你不需要公平吗?”

齐禾阻拦道:“算了,他们就是酸我,跟你关系好。”齐禾眯着眼睛,看向一旁,笑嘻嘻道:“况且,我确实在舔你哈哈哈。”

于笠有些不悦,推了齐禾一把,“你可住嘴吧。”

后来于笠还是去反馈了这些闲言恶语,学校也稍加管制了一番,再也没人敢那么放肆去讨论齐禾了。

大家继续平平稳稳的上学,直到毕业。齐禾和于笠都很顺利被好几所大学相中,为了就近,他们俩选择了同一所大学的offer。

然后就是愉快的假期,蒋原采的生日派对……

于笠坐在车子里,回忆着往事,记忆如同蓦然落在头顶的枫叶,轻微的触感令人遐想连篇。

可是这枫叶,即使再怎样鲜艳,终将会掉尽。

于笠一声不吭,坐在驾驶座上,通过后视镜,看到一对夫妻,说笑着,坐上了车。

既然上车了,那就出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