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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智恒不耐烦地说:“我现在说话不好使了是不是?”

“不是。”何经理连忙否认,“我等会就捐,捐一百万。”

“现在。”

“是,现在。”

在谢智恒的紧盯下,何经理只能开了一张公司的支票,交给妇女儿童基金会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笑得见牙不见眼,在谢智恒的催促下,马上给他开了收据。

谢智恒轻轻弹了一下收据,脸上终于露出笑容,在会场张望,找到胡霄霄。

他把收据放在胡霄霄面前,晃了晃,“看,一百万,捐了。”

胡霄霄看了一眼,讶然:“你还挺有爱心的。”

谢智恒抿了抿嘴角,把笑意抿下去。“一般般吧。毕竟,我是个善良的人。”

“我看出来了。”

“那现在,可以跳舞了吧?”

胡霄霄没想到他还记着这事,看在他这么有爱心的份上,“你想跳什么?”

“你会跳什么?”

“我都会跳。”她先前专门把各种交谊舞都学了一遍。

谢智恒想了一下,说:“拉丁舞。”

“没问题。”

谢智恒终于露出了笑容,摘下了他脸上的墨镜,随手一抛。

胡霄霄提醒他说:“可别砸到人了。”

“砸到谁,就送给他。”他上去拉住胡霄霄的手,往舞台走去,让负责音乐的工作人员播放适合跳拉丁舞的音乐。

节奏明快,热情奔放的音乐一响,来宾都朝这望来。

谢智恒牵着胡霄霄的手走到舞台中间后,松开手,退后两步。然后正面站立,伸出左手向胡霄霄邀请。

胡霄霄侧面站立,右脚在左脚后,左膝微屈,然后将手放在谢智恒手上。

没有彩排,没有预演,两人随着欢快的旋律即兴而舞。

左右横移,前进后退,舞步丝滑,流畅又自然,胡霄霄的腰肢柔软,但舞动间又有力量感,整个人像一团火焰在舞台上燃烧,烧得观者心潮澎湃。

观者仿佛回到了港姐总决赛的那一天晚上,胡霄霄那超强的舞台感染力,那让人目眩神迷的风华。

令人意外的是这位谢公子,在舞台上他竟能跳得跟胡霄霄平分秋色,那充满动感的舞姿,狂野又奔放,让人不敢相信,这位就是港圈有名的,不学无术的谢公子。

今日,注定要跌破许多人的眼镜。

两人如同两团火焰,热辣辣、火热热,把整个会场的气氛都燃烧了起来。

当音乐停止时,来宾们意犹未尽。

谢智恒看到他们惊艳又难以置信的目光,面无表情,但下巴却微微抬高了些许。他带胡霄霄绕场一圈谢礼后,面无表情地走下舞台。

不出意料,许多熟人围了上来,问他是什么时候学的舞蹈。

谢智恒应付不完,有点后悔把墨镜给扔了。

等他好不容易挣脱人群时,找不到胡霄霄了。问了好几个人,才知道她跑去吃饭了。

活动现场中,给来宾准备了饭食,都是来自受帮忙的女人孩子做出来的,以此表示他们对来宾的感谢。

胡霄霄吃到了孩子们包的糯米鸡,特别软糯香口,一连吃了好几个。

谢智恒过来,听到有男人问胡霄霄。

“胡小姐,晚上吃宵夜吗?”

胡霄霄摇头说:“不吃了,这里就能吃得饱饱的,晚上应该吃不下了。你们没吃饱?那边还有炸薯条,还有一种叫粿的吃食,也好吃,你去添一些。”

“……不用了,我也吃饱了。”那男人便自己走了。

谢智恒坐了过去,嫌弃地看着胡霄霄:“死蠢!哪天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你也没多聪明。”胡霄霄又剥了一个糯米鸡,拿着筷子翻着糯米里面的鸡肉吃。

里面的鸡肉竟是鸡腿,特别香滑,还带着荷叶淡淡的清香。看似很油腻,吃起来却一点也不腻。

“你是猪吗?”谢智恒指着胡霄霄面前的一堆荷叶。

“不是。”

谢智恒便逗她问道:“那你是什么?”

胡霄霄抬头笑眯眯的对他说:“我是妖精。”

“我早就知道了。”谢智恒靠着椅背,懒懒的说。

胡霄霄停下了挖糯米的筷子,问他:“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谢智恒切了一声,“看你一眼就知道了。”

胡霄霄放下筷子,想了想,认真地问他:“你祖上是出家人?”

“你祖上才是出家人!”他祖上是出家人,他哪来的?谢智恒重新打量着胡霄霄,“胡霄霄,你厉害啊,都学会骂人不带脏字了。”

胡霄霄仔细的看了他几眼,知道是她想多了。“我没骂你,真的。”

“信你才怪。”谢智恒见又有人过来与他打招呼,有些不耐烦,站了起来,问胡霄霄:“这会儿没什么事了,我们走吧。”

“我等电视台的人一起走。”她这身衣服和首饰,得要还给公司的。

傍晚的时候,活动才结束,胡霄霄回到电视台,把东西还回去后,财务部的人下班的时候见到她,告诉她几笔广告费都打到她账户了,让她留意一下。

胡霄霄稍微算了一下钱,几笔广告费加起来,哪怕是抽佣之后的钱,仍是一笔不少的数目。

第二日她去银行查过之后,心中有数,马上打车去了警署。

史迪文一看胡霄霄来找他,就知道无事不登三宝殿。“咱们都是老熟人了,有话直说,这一次找我又是为了什么事?”

胡霄霄坐下,说:“一个是请你吃饭,另一个想问你一些事。”

“吃饭后面讲,先说事。”史迪文倒了一杯茶给她。

胡霄霄正好渴了,喝完一杯后,又给自己续了一杯。“我赚了一些钱,想寄回内地去,该怎么做?”

“寄回内地?”

胡霄霄点头,“是。”

史迪文不解,问她:“你要寄回去给谁?你不是说过,你是孤儿吗?”

“没错,是孤儿,是村里人养大的。”原主父母早早就去世了,她是吃村里的百家饭长大的。

印象中,村子里很穷,但人很好。

除了那个远房堂姑不是个东西。

反正她现在有钱了,暂时花不完,不如寄回去。

而且,除了原主,她自己的故乡也在内地,给他们捐一些也算是给自己的故乡捐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