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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房间,陈歌已经在收拾行李了,我突然想到了什么,递给他两张弄的皱皱巴巴还沾了点血迹的纸。

“这是什么?”

“我在地下室的夹缝里找到的,是栗子生前写的。”

陈歌摊开纸草草看了两眼,“我知道了。你手机怎么样,还能用吗?”

我摸出手机,好在手机没事。

“能用。”

“那就好,时间不早了,该走了。”

“嗯。”

莱亚把我们送到三楼,她举着蜡烛,说:“那就由你们自己选择了。”

“好。”

“等等!江舟先生,陈歌先生!”洛可可急匆匆地提着裙摆跑过来,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

“这是谢南尔少爷托我转交给你们的。”

是一块手表。

“这是……”

“少爷说了,如果以后你们遇到点急事,这块表还能拿出来应急,就收下吧!”

莱亚也迅速摘下手腕上的红宝石镯子,似乎是觉得不够,又把食指上的那枚镶嵌着巨大蓝宝石的戒指摘了下来一并递给我。

“我的心意,还请你们收下。”

“不用了,你们以后也要生活,我们两个大男人,饿不死的。”

“先生们!你们就收下吧!”洛可可把这些贵重物品塞进了我和陈歌的口袋,“先生们,一路顺风!”

“你选。”我说。

“你来。我相信你。”

我随手打开一扇门,我和陈歌走了进去,一阵刺眼的白光闪过,我俩出现在一座繁华的大都市里。

“先生!这里是哪?”我随机叫住一个朝我迎面走来的小胡子男人。

“哦,先生,这里是柏林!”面前的男人脱下帽子,长的贼眉鼠眼,长又扁平的脸上有一个凸起的大鼻头,格外丑。

我的手还握着门把手,只是看不见而已,如果我退回去关上门,下一扇门通往的就不知道是哪里了。

心里想着,还是松开了手。

既来之则安之吧。

我们回完礼,小胡子就从我们身边走了。柏林是座肃静的城,街道上很少有人大声喧哗,大多数人都是面无表情地做着自己的事情。

一抬头,柏林的大本钟让我想到了在德国留学的日子。我留学在德国的慕尼黑,母校是慕尼黑大学,当时算是研二,就读于政治系。

关于学校里的人和事,我已经记得不太清了,就连当时课本里讲了什么,也是脑袋空空。关于柏林,我对它的记忆只停留在和室友来这里的一日游。

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我和陈歌在街上走着,“没想到这家店真的在。”

“什么?”

那是街旁一个不起眼的小店铺,卖着德国很出名的特色小吃——苹果酥。我记得第一次来柏林就买了这个,当时店老板还和我“吹牛”,说是他的“家族企业”,我没有反驳,却心道无语。

“苹果酥,很好吃的,来两个吗?”

“好。”

“请给我们两个苹果酥。”我说。

“十马克。”

马克是德国之前的货币,我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开始用欧元了。

还好陈歌比较清楚,付了钱带我离开。

我们穿梭在人群中,德国人生的高大,但我还是一眼被一个高挑的女人所吸引。她瘦黄,高颧骨,尖下巴,像是染了色的雕塑。

她在我们的对面。

她走进一家花店,一分钟左右,买了一束蔷薇出来。

出于好奇,我们也进了那家花店。老板是个戴帽子的大胡子男人,还有一个矮小的瘦女人站在柜台前数钱。

“一束蔷薇。”我用英语说着,瘦女人看着我,没有回答,我又用德语说了一遍,她才开始动身去给我包花。

“二位也是中国人?”大胡子老板说。

“嗯。”

“刚才那个女人经常来这里买蔷薇吗?”

“对啊,她每天这个时候都来,中国人都这么喜欢蔷薇吗?”

德国人只有在丧葬时才会买蔷薇,这一点也是我来德国之后才知道的。第一次买的时候,花店老板还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解释之后才了解。

“因人而异。”

“你会说德语?”陈歌问我。

“我在德国留过学。”

“慕尼黑大学?”

“你怎么知道?”

“来德国的,一般都是这个学校。为国争光。”

前面那句话我认同,后面四个字,我倒听出了一点讽刺的意味。中国人爱做阅读理解,可能是我过度解读了他的意思。

我接过蔷薇,“多少钱?”

“二十六马克。”

陈歌付了钱,我们离开这里。花店左转的第二个路口,我又见到了那个蔷薇女人。

她瞥了一眼我手里的蔷薇,“您也是中国人?”

“对。”

“您也喜欢蔷薇?”

“算不上喜欢。”

她的眼里有一束淡淡的光熄灭了。

“可以问一下您的名字吗?”我开口。

“蔷薇。”她平静的眼睛目视着前方,又转过头,那双眼睛对上我的眼睛,“张蔷薇。”

“江舟。”

“何时共泛春溪月,断岸垂杨一叶舟。”

好久没听到纳兰性德的词了,上次读的时候还是在高中早自习。

绿灯亮了。

我还想说些什么,她就抬脚向前走了。

柏林今天的天气不太好,这么一会儿就飘起了点细雨,蒙蒙的水珠洒在脸上,伦敦的人总是湿漉漉的,今天的柏林也是。

蔷薇消瘦的身材撑不起她身上那件宽大的羊绒大衣,衣摆飘在风中,她朝右走了,彻底消失在烟雨蒙蒙中。

“怎么,你喜欢?”

“欣赏而已。”

“不喜欢这种类型?喜欢甜的?”陈歌继续追问。

“刻意幼态的我都不喜欢,欣赏不来。”总感觉有些怪怪的,可能我是个封建老古董吧,正常一点不挺好的吗?

“今年流行白幼瘦。”

“我知道,但是我想说,仅是我个人观点。”我先申明立场,“无论是什么样,只要是自己喜欢的样子就好了,没必要刻意追求主流,自己健康快乐比什么都重要。当然,如果真的喜欢白幼瘦,我也不反对,但前提是,得健康。之前单位来了个实习女大学生,才一百出头,瘦的不行,还要节食减肥,我问过她,她说她就喜欢瘦,但身体很好,让我们都别担心。这样的话,我觉得也不是不行。”

陈歌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骄傲的意味,我不明白他的眼神,也不想去解读这个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