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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我把头从臂弯里抬起来,是陈歌……他的脸上还沾着许多灰尘,整个人显得很是憔悴。

“陈歌……”我的嘴唇颤抖着,眼皮都在发颤。

“是我,我在。”

我站起身一把抱住了他,温热的液体打湿了陈歌的衣服,本就单薄的白色短袖,也印出了他原本的皮肤。

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男人面前哭。

陈歌显然被我的举动吓到了,他居然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说:“江哥,你没事吧?”

“别丢下我。”我哽咽着说出这句话。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那样”

“别丢下我!”我打断了他的话。

“好。”

终于,我听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我松开了他,吸了吸鼻子,“你去哪了?”

“买菜去了,莫西里说你要补充营养。”

“莫西里?那个傻逼医生?”

陈歌被我的话逗笑了,“你们怎么了?”

“你也是傻逼。”

“不是好端端的骂我干嘛?”

“你他妈给那傻逼医生下跪磕头是吧,还他妈一命换一命,你傻逼小说看多了是吧!”

“呃,这个嘛……”他干笑了两声,摸了摸鼻子,“你都知道了?”

“我要是不知道的话,你打算瞒我多久?”

“我也不知道。”

“那你他妈还一命换一命。”

“缓兵之计嘛,万一他不肯救你怎么办,当时情况紧急,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给他做交换啊,只有拿命。”

“我衬衫上那颗金扣子是摆设吗?”

“你那么护着它,我不想动它。”

我愣住了,陈歌说的,是当时那两个人想拿我的扣子时,我一个翻身把压在身下的场景。

他的眼睛不自觉地避开我的目光,我一把拽下这颗金扣子,塞到他手里。

“它归你了。”

陈歌有些不知所措,捏着那颗扣子半天没缓过神来,我看到他的眼角好像划过了一滴眼泪。

“你认真的吗?”

“嗯。”

他攥紧了那枚扣子,告诉我:“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动它的。”

这时候,大概我们就已经是兄弟了吧。

真的是,出生入死。

“快回去吧,我给你做饭。”

“我不想见到那个傻逼医生。”

“别这么说,莫西里医术很好的。”陈歌搂着我的肩膀,让我回去。

此时我才发现我很丢人,大街上的人把我们俩都围成了一个圈。

陈歌却无视人群,带着我回到了诊所。

“这里是哪,你知道吗?”我问。

“洛琳小镇,这里离那片迷雾森林很远,莫西里是带去森林里打猎,才遇上了我们。”

“打猎?”

“那片森林里猎物很多,而且因为雨水的原因,湿润异常,所以蘑菇也很丰富,这个小镇上的人大多都是以卖蘑菇为生,这儿的蘑菇经常出口到别的地方。所以,这里也被称为蘑菇小镇。”

陈歌像个人机一样回答我的问题。

“这儿的风格是中世纪的欧洲风格,看来这里也发生过一些事情。”

“嘘——”陈歌赶紧让我闭嘴,“这话只能对我说,不能对任何一个人说,莫西里也不行。”

“为什么?”

“这儿的人都神神秘秘的,你别招惹他们就行,莫西里的话,他比较好说话,你跟他小吵小闹也就算了,但是千万不要问他的过去,也不要问关于这个小镇的事情,除非他主动跟你说。”

“你刷过这个副本吗?”

“没有,但是有人刷过,这个副本原本是在高级区里才会有的。之前的幸存者晚宴,我跟一个人聊到了这里,他跟我说,他差点没从这出来。”

“这么恐怖?”

“没错,他跟我说,”我们已经回到了诊所门口,陈歌却没有进去,而是压低了声音跟我说:“他跟我说,到了晚上,千万不要出门,不然,会见到撒旦的眼睛。”

“撒旦的眼睛?什么意思?”

“后面我就不清楚了,我跟他也不认识,只是聊天聊到了而已。”

“你知道的,都是他告诉你的吗?”

“嗯,莫西里对小镇的事情闭口不谈,你昏迷了五天,这五天里,我跟着他一起去采蘑菇,他就跟我透露了他们经常打猎采蘑菇这件事,还有卖蘑菇什么的,口风很紧。”

“他是混血吗,还是什么?”

“你是指高脚杯喝茶吗?”

“对,还有长相。”

“我不清楚,反正你不要问就行。或许我们在这待一段时间,靠着莫西里,可以无痛过关。”

“可以不触发任务?”

“看运气了,也许我俩什么都不问就乖乖地跟着他们采蘑菇,兴许还真能无痛过关。”

听上去很有吸引力,但是对我而言,我认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既然原本是高级区的副本,现在来到了初级区,那就说明徐末是不会让玩家无痛过关的,或许当我们认识莫西里开始,就已经触发任务了。

“莫西里。”陈歌走了进去,“我买好菜了,借用一下你的厨房。”

“用呗。”莫西里洗好澡才出来,他用一块布包着下半身,裸着上半身站在那里擦头发。

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并没有很强壮的肌肉,而是很纤细的身材,只有手臂处有薄薄的一层肌肉覆盖。

他的脖子修长,锁骨处还打着一个银环,看上去就很疼。

莫西里发现了我的目光,主动跟我介绍:“这是锁骨环,好看吧。”

“还可以。”

“我叫莫西里,你朋友应该跟你说了吧?”他突然在纸上写下他的名字,他的中文说的不错,可是却写的很丑,歪歪扭扭,像画出来的一样。

“我叫江舟。”我拿起桌上的羽毛笔,也在纸上写下我的名字,为了防止他看不懂,我还特意一笔一划地写了下来。

这羽毛笔我也是头一次用,很轻,以前都是看电影,很羡慕用这种笔的人,没想到今天也是用上了。

“哦。”莫西里看了几眼,就把纸揉成一团扔掉了。

好像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是他感兴趣的。

陈歌在厨房里忙活,莫西里就在整理医疗器材,我跟个傻子一样躺在沙发上看着他忙。

我感觉我真的要疯了。

“莫西里。”

“啊?”他头也不回地应着。

“这诊所是你的?”

“对啊。”

“你买的?”

“不是。”

“租的?”

“也不是。”他终于回过头来“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