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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其他类型 > 1960:南锣鼓巷街霸 > 第36章 局出来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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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胡同,

下班的曹双坐着同事的车回到了家,发现自己姐姐也在,并且正在帮自己收拾院子。

“姐。你怎么来了?”曹双惊讶地看着姐姐。

曹琴扫着床底下,赫然几个死老鼠、臭袜子被扫出来,臭烘烘的,听到弟弟这么问,曹琴白了弟弟一眼:

“我不来行吗?你看我这才几天没来,你这里又成猪窝了。”

“耗子都被你的熏死。”

“也这么大岁数了,现在也有工作了,也不知道干净点,还怎么说媳妇!”

姐姐对弟弟的要求总是精益求精。

寄希望自己的弟弟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人,符合自己心目中的那个骄傲。

“哎呀,我现在都不怎么回家,哪有空收拾啊!”

“那也得收拾,否则人小姑娘一到家里,看见屋子里臭烘烘的,估计扭头就走了!”

曹琴看了眼弟弟身上的衣服,难得赞许地说道:“还不傻,出门穿得倒时怪干净!就是有点只顾面子,不顾里子了,家里还是得有个女人。”

“身上的也脱了吧,我一会儿给你一块儿洗了,现在天热,下午你上班儿走的时候就干了。”

曹双没说话,乖乖把上衣脱了。

“我从饭馆带回来一些肉,都是客人没怎么动的,你吃了吗?”

\"还没呢。\"

曹琴听见肉,瞅了眼桌子,发现还真不少,有牛肉,有排骨,有肉片儿,还热乎,菜都好好的,真跟刚炒出来,没怎么动似的。

“这多好的菜啊,这人有钱了就喜欢糟蹋,还有多少人吃不上饭呢!”

如今的生活虽然好了,但肉还是很紧俏的,普通人家割一斤肉,就跟过年的。

“这么多你一下子都收回来啦,人家不说闲话啊?”

“姐,这是嫂子让我拿的!没人说闲话,再说啦,现在饭馆生意好,剩菜多,分不完,嫂子,海哥他们又不要,就都给我们几个了。”

曹琴听着这话,放下了心,又看了眼桌子上的肉。

“我扫完再吃,你去后院叫一下你外甥。”

“他俩也跟过来了?”

“嗯,嚷嚷着要跟过来,搁后院跟老刘家的小子玩儿呢。”

“以前叫他俩来都不来,现在天天吵着要来,日子记得门儿清,昨天晚上上床睡觉的时候,小七还问我,‘妈妈,明天 是不是该去舅舅家啦?’”

曹双听了姐姐的话,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哈哈大笑的说道:

“哈哈,俩孩子不傻,知道来舅舅家有肉吃!”

“知道舅舅对他好,知道来看他舅舅我,没白疼!”

“别贫啦!赶紧叫孩子回来吃饭吧。”

“行,我现在就去。”

......

两个小家伙,男孩儿大点,女孩儿小一点,大的在前面,女孩儿跟在哥哥屁股后面,一前一后跑进屋子,边跑边叫。

跨过门槛,进到屋子,一眼就看到桌子上的肉,两个小家伙纷纷馋的咽口水。

“舅舅,我想吃肉!”

“舅舅,我也想吃肉!”

两个小家伙还是挺有礼貌,跟曹双打招呼。

“吃吃吃!”

“吃了舅舅的肉,长大了可要孝顺舅舅啊!”

“嗯,小七一定孝顺舅舅,长大了天天给舅舅买肉吃!”

“小五也是!”

“哈哈哈!好孩子!嘴真甜!”

曹双高兴地看着外甥,外甥女,从厨房拿了几双筷子,盘子,碗。

先给两个小家伙一人分了一碗。

“你别给他们弄那么多,吃不完!”曹琴看见弟弟给儿子女儿一人弄了一大碗,出言阻止。

“吃的完!”小男孩捧着碗,开口说道。

妹妹流着口水,端着碗,大口大口吃着肉,抗议地说道:“对!吃的完!”

曹双笑着摸了摸小外甥女的头,赞同地说道:“吃的完,吃的完!多吃点儿肉,长身体。”

“给,拿去吃吧!”

曹双很喜欢一对外甥。

以前躺在床上的时候,他总是不想让小辈看到自己的丑态,不喜欢和小辈接触,两个孩子虽然经常跟着妈妈来,但是他却很少与孩子说话。

但自从走出去以后,整个人变了很多,精神也好了很多。

饭馆里的生意很好,剩菜多到吃不完,尤其是后院的包间,每桌总有几道菜没被动过。

饭馆中午管饭,平日里如果是他自己,一般就不往家里带了,虽然姐姐来的时候表现的很惊讶,但是其实心里估摸着这几天姐姐和外甥有就是这几天要来。

因此,他这几天每天回到都会有意带一些剩菜,就是等着两个小家伙过来。

一家其乐融融的坐在一块儿吃饭,听着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原本破碎的家,空荡荡的院子,渐渐多了不少人气。

“舅舅,我可以看电视吗?”

小孩子的心思很单纯,喜欢来舅舅家,目的很单纯,是因为每次来舅舅家都可以吃上肉,还能看电视。

“看吧!”

“看啥电视啊!多费电啊!”曹琴表示不同意。

“电视嘛,买回来不就是让看的吗?”

电视是从三哥手里买的,白菜价,比市场上便宜的多。

他平时是不怎么看得,还是前阵子胡同里张老师家买了台电视,放动画片,一群孩子跑过去看,俩孩子抢着去看,挤不过大孩子,灰心丧气回来了。

曹双想着自己手里攒了不少闲钱,于是便找到了三哥,三哥二话没说,当天晚上便给他弄来了一台。

这件事被大姐知道后,还骂了他一顿。

“你就是太惯着他俩啦!”

“哈哈!”

曹双笑笑不说话,没放在心里。

曹双把电视打开,电视上播放的是《神圣的使命》,讲的是一名公安为使命,不畏牺牲的故事。

两个小家伙看得很认真,曹琴也渐渐看得入迷。

......

南锣鼓巷,四合院

“咱家狗呢?”

“啥狗?”

“我的煤球啊!”

陈泽早上起床,总觉得少了点儿啥,一直到吃饭的时候,才琢磨过味儿来!

原来是自己狗儿子煤球不见了。

平日里,只要他在家,小家伙肯定缠着他,叫他起床。

七八年来一直都是这样。

“煤球啊?”陈花花给出了答案,“姨夫昨天借走了?”

“我姐夫借走啦?”陈泽听到这个答案有些意外,问道:“遇到什么案子了?”

“不知道,姨夫没说,打了声招呼,就把煤球带走了。”

“应该是不方便说吧!”

“哦!”

陈泽弄明白后继续吃饭。

......

......

......

距离南锣鼓巷六十余里。

昌平县,小汤山镇。

“队长,会不会走错了?这都快到小汤山了。”

“这狗靠不靠谱啊?”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年轻看着前面跑了几十里路还不停歇的狗,对自己的队长提出疑问。

他实在没办法相信,这狗能追到犯人。

离最后一次案发已经过去快一周了,中间还下了一次雨,再灵的狗鼻子,也闻不到味儿了!

而且现场连犯人的衣角都没留下,这狗就在几个现场转了一圈,就马不停地往外跑,带他们遛弯儿。

一路上走走停停,从海淀,到怀柔,从门头沟,又到顺义,最后到几十里外的昌平,几乎快把京城转了个遍。

小年轻觉得,自己一行人不像是在追查凶手,反而像是被狗遛弯儿。

“你管那么多干嘛?跟着它就行啦!”

“这狗是李局亲自借来的,明天就得还回去,你有意见找李局提去!”

听了队长严厉的训斥,小年轻不敢再叽叽歪歪。

一行人跟着狗,又走了约么十来里路,中途依旧是走走停停,时而加速,时而漫步,有时候还会停留一会儿,然后来个360°大转弯儿,折回去。

一行八人,赶了一天路,各个是饥肠辘辘,想停下来找个饭馆简单吃个饭,可是带路的狗却是脚步不停,比他们还敬业。

为了不跟丢,八人马不停蹄,一天下来,只中午的时候,跟着狗恰巧路过小集市,慌忙在路边买了几个烧饼。

可是八个大汉,走了一天路,一人俩烧饼哪里够啊!

“这天眼看就黑了!这狗也真是有点儿不一样,一天不吃饭,干了小百十里路,连口水也不喝,走这么远。”

众人不是没有喂,而是喂了狗根本不吃,白白浪费了半个烧饼。

看着黄昏了的天空,众人心中个个憋着一口气。

一天时间就这么过去了,白白浪费了一天!

这个连环案子性质恶劣,凶手多次作案,手段残忍,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四名受害者了,都是十六七岁的女学生。

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发生这种事,上面对这个案子是十分重视,甚至部委都有所关注。

加之考虑到凶手极有可能在短期内继续作案,因此上面要求局里限时两周,务必要在凶手再次作案前,把案子破了。

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了,本来就毫无线索,结果现在又白白浪费了一天。

“也不知道队里其他人那边怎么样?有没有线索?”

“唉,不知道,还不知道怎么跟李局交代呢。”

“李局那么有自信,这狗跑了一天也没派上什么用场,唉。”

中年队长一声长叹。

领导借来的狗,没完成任务?丢的是领导的脸面!

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作为一个合格的下属,无论什么时候,都要顾忌领导面子,为领导的脸面考虑,即使是错在领导,也要往自己身上拦。

“汪汪汪!”

“汪汪汪!”

“汪汪汪!”

正在几人唉声叹气的时候,前方突然传来狗叫声。

说话的几人连忙向前方看去。

“这都一天都不咋叫!咋这时候叫啥?”

“是不是发现啥线索啦?”小年轻猜测道。

“你是不是昏了头脑,这都走了一天了,都干到昌平了,马上就到河北了,离案发现场都十万八千里,能有啥线索?真以为这是哮天犬啊?”

“再说了,这荒郊野岭的,都是菜地,哪有什么人?”

一名年长点的警员说道。

“哎!它加速了!”

另一名眼神好的警员,看到前面的狗原本来慢慢走着,现在竟然突然加速,迈开腿向远方狂奔!

“跟上!”

老队长看着远方,没多说,言语简短,招呼众人跟上。

狗在前面狂奔,一行人紧紧狗在后面。

几个大老爷们体型都不小,爆发力很强,可是持久力却不怎么行,全力跑起来没多久力气就耗得差不多,很快就跟不上了。

加之天黑了,狗还是黑色的,渐渐就有点看不清了。

好在路只有一条,几个年轻人都是从部队退下来的,身体素质还行,几名年轻的警员很快便追上了狗的影子。

看着蹲在路边,不再向前的狗,三名年轻警员气喘吁吁。

“这狗可真能跑啊!”

几名老警员过了一会儿也跟了上来,累得是大喘气。

走了一天路,又来了个千米冲刺,三四十的人啦,经不起这么折腾,身子几乎要散架了。

尤其是看到狗竟然又停下来啦,原以为有什么线索,还抱有一丝不切实际的希望,没想到被耍了,又是空欢喜一场。

“汪汪汪!”“汪汪汪!”

几名老警员一肚子气,还没来得及吐唾沫,骂娘,突然看见蹲在地上的狗,竟然举起了手,指着西边的方向。

感觉像是在指路一样!

对于这怪异动作,众人都有些难以置信。

要知道这狗傲娇的很,白天可是一天都不搭理他们的。

“这是什么意思?”

“给咱们指路?”

“哪有什么路?都走一天了,看着天都黑透了,这荒郊野岭的,怎么回去都是个事。”

众人已经是累得筋疲力尽,尤其是几名老同志,气都喘不上,动都不想动。

觉得狗的动作怪异,努力抬起头看了一眼,啥也没看见,灰心失望,开始想着怎么回去,回去怎么跟队里交代。

反倒是今年才转业的小年轻,在部队做的是侦察兵,凭借极好的视力,顺着狗指的方向,极目远眺——额,啥也没看到!

这时候,忽然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戳自己,痒痒的!

扭过头一看,原来是那条不说话的高冷狗。

小年轻看着煤球一样的黑狗拍了拍自己,像是有什么话对自己说一样。

黑黑的爪子确定指向西边,依旧是之前的方向。

作为一名侦察兵,他敏锐地察觉,狗爪子不是乱指的,因为两次指的都是一个方位,几乎没有偏差。

“小王,你去哪儿啊?天这么黑啦,别乱跑!”

小年轻立马搜寻四周的高点,想要到高处看看。

“我去高处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