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了寰宇国际的大厦,林春霞才揪起于歌的耳朵:
“我说你小子怎么回事?来的时候不是说好了么,一切都由老师我来谈,你出的什么幺蛾子?”
“哎呦!老师你先放手。”于歌吃痛。
我?幺蛾子?
莫名其妙嘛!
稍瞬:“老师,你是说分成的事?”
“那你说呢?”林大小姐愤愤不平,长这么大,就没这么丢过脸啊喂。
“那也不能怪我啊,是他们先提出来的,而且我也是这么想的。”于歌很无辜的狡辩着。
“再说了老师,咱们是给他们送钱来的。”
“作词作曲外加演唱,马可都是咱们的,他们就负责个录制销售,给二成利润,我觉得不少了!”
“你还说!”林春霞杏目圆瞪。
“八成利润啊,你是怎么敢想的?”
“别说咱们这,就是漂亮国那(美,鹰酱),还有香肠国那(德,汉斯猫),都没这个前例。”
“五五分成,那得是世界级的歌王,还得是那家音乐公司的股东,才有可能的。”
“你懂么?”
于歌看着被气的胸膛起伏不定的林大美女,多少有点蔫。
挤吧着小眼睛,我真错了?( ˙-˙ )
只好谄媚的改口道:“林老师,林姐姐,您消消气。”
“我这不也是想多争取点利益么?咱们漫天要价,他们也可以就地还钱嘛!”
“你……”林春霞作势又要揪上来。
~“哎哎哎,君子都口不动手!”
“我是女子,不是君子!”
~呃
于歌表示,老师你说的好有道理啊!
挨了一顿收拾的家伙终于老实了,揉着发红的耳朵:“老师,你把合同给我看看呗?”
“哼!给!”林春霞没好气的把合同拍在少年的手上。
“下午去恒星唱片,这也是个大公司,虽然整体体量比不得寰宇国际,但也绝不能小看。”
“记住,再敢多嘴,我就不管了,知道么?”
“嗯嗯!”于歌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应着。
林春霞的头有点疼:“分成的事,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虽然咱们是想与音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但二八你就不用想了。”
“三七是底线,这一点你老师我还是可以保证的。”
“你三!”林春霞不忘补充一句。
“哼!不看僧面,他也得看佛面。”
“在喜都这一亩三分地上,哪个不给老师我面子,我就让他知道知道老林是什么面子。”
于歌比了一个大拇指,能把“仗势欺人”说的如此霸气的,老师你还是头一个!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总要尝试一下的嘛,老师!”
“再说了,林伯伯不是再三告诫我们,不让打着他的旗号招摇撞骗么?”
林春霞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于歌,满脸的惊讶与不可思议道:
“谁装摇撞骗啦?你小子说话注意用哈!”
“再说了,我打他旗号了么?我提他名字了么?我满世界说我是林向东的女儿了么?”
“我没有吧?”
于歌……
“当然,他们自己认出来,跟我可没一分钱关系!”
“我又不能强迫人家假装不认识我,至于他们怎么想的,出于什么目的讨好我,或者什么的,我也不能往外推不是?”
好吧,好吧!于歌能说啥?
特权无处不在啊!
老师为自己都做到这份上了,如此大恩大德,自己大概也只能以身相许了!
老师,要不,我嫁给你吧?
呃~
不行!人家都结婚了,孩子也……
哦,还没孩子,可没孩子也不行啊,估计他老公不能让。
(〃?〃)
“老师,给你的那首单曲,还有那首合唱,练的怎么样了?”
说到这个,林春霞的眼眶有点红,这是一个好孩子啊!
自己不要,他非得给,还以罢唱回家为要挟。
家里那几个也是的,就没一个拦着的,特别是自己男人,眼睛底笑的那叫一个……
“嗯,挺好的,录制的话,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于歌低着头边走边看着合同,闻言只说了句那就好,便不再言语。
这合同,特么有点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