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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吃的津津有味,被虫腐蚀了的臭果流出黑红色的脓汁,恶臭无比。

充满血红之气的魂魄始终坐在万千尸骨堆成的王座上盯着陆倾蝶手中把的油灯。

油灯内也起了反应,那股旋转不停的煞气像疯了一般冲撞着灯壁。

陆倾蝶不紧不慢地将油灯打开,那股煞气犹如蛟龙涌入那王座上的魂魄。

“物归原主。”

陆倾蝶轻轻一弹,那油灯便化为碎片散在空气中化作灰尘。

那魂魄“唰”的一下,闪身到陆倾蝶的面前,仅仅不到三寸的距离。

“他们怕你,我不怕你。”那魂魄不紧不慢地说道。

想必他们就是万尸山上的万千魂魄。

他是这里的王。

他给了这里的魂一个家。

他们愿意臣服于他。

“为何要怕我?”陆倾蝶从不享受被人被魂怕的感觉。

只是她本是至阳之体,再有一身道气护身而已。

“你们这些臭道士装模作样的来渡魂,假借渡魂的名义为自己修道,虚伪至极。”

尸王看起来年纪不大,个头不高,和陆添逸的个头无差,却说出了如此老道的话。

而这么多魂魄也甘愿臣服于一个小孩子。

“我此番前来,只是想同你聊聊。”

尸王两手张开,从四面八方涌出形状各异的尸骨:

“去!”

话落,尸骨化作利器朝着陆倾蝶袭来。

大小姐还高兴地在草原上追着空中忽然飞来的万千蝴蝶:

“这里竟然还有蝴蝶儿!难不成是被我引到这里的吗?”

尸王看着大小姐大笑道:

“你就带了这么一个蠢货来对付我?你真是太小瞧我了!”

说着,他便将周围的血红之气集中注入到尸骨中,刺向陆倾蝶。

陆倾蝶无奈地摇摇头,她想过大小姐笨,没想如此笨……

她只好侧身接住一根飞速驰骋的大腿骨。

而后像驱赶飞虫似的做左一下右一下将飞来的尸骨轻而易举的挡了下来。

“我没有恶意。”

“可你闯入了我们原本宁静的家园!”尸王怒吼一声,想释放体内的煞气侵袭陆倾蝶。

“那今日就不叨扰了,若你想通了,就下山来寻我吧。”

陆倾蝶一个闪身,提着大小姐便出了幻境下山去了。

大小姐一脸懵:

“怎么……怎么就下来了?”

“奥!你一定是想带着他们一起来玩儿是吧!”

陆倾蝶从身后拿出一个腐朽多年的苹果,苹果表面千疮百孔,时不时有几个虫子同时探出脑袋和大小姐打招呼。

“吃吧。”

大小姐犯了恶心:

“这什么!”

“你刚才不是吃的很香吗?”

“我……我刚才吃的是这个?”

“不是,只是你吃的那个虫子比这个多一点儿,这汤汁也比这个浓郁点儿。”

“恶……”大小姐反呕了几下,后背抽搐着,果然!呕吐物里真的有半个还蠕动的虫子。

“你怎么不早说!”

“看你高兴得抓蝴蝶,不忍心。”

“你……”

“可恶的人类!”

“我突然想到你叫我什么了。”

“什么?”

“叫我王!”

“呸!恶心!比那个苹果还恶心!”

“小道士。”

“……”

“小道士。”

“你在叫我吗?”

大小姐深吸一口气:

“这里还有别人吗?”

陆倾蝶指了指身后:

“很多。”

大小姐猛然一回头,没想到身后竟然有这么多魂。

“这……他们怎么突然不怕你了?”

“你看他们和初见时有什么不同?”

大小姐边走边回头观察着:

“好像……身上都有一丝丝血红之气。”

“正是,他们有尸王的血红之气护体,自然就不怕我了。”

“尸王?”

“也是,你方才吃的正香,怎能看到尸王。”

“恶……”大小姐一想到那腐臭的苹果身子便抽搐了起来……

“见了鬼了。”

“你来万尸山难不成还想见人?”

大小姐翻了个白眼……

他觉得有些丢人!

自己好歹也算是小小狐仙,竟然连最初级的幻境都未看破。

不对!不是自己的原因!一定是跟着这个小道士过了太久的苦日子!

是个人都会留恋山顶上的温柔乡吧。

“在想什么?”陆倾蝶看大小姐想的出神有些好奇。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不该来。”

“何出此言。”

“你看他们的眼神……”

陆倾蝶又岂会不明白那眼神的含义。

在谴责她……

在谴责她闯入了他们的神生活。

至阴之地闯进一个至阳之人,威胁到了他们。

“所以我下来了。”

“我没想到这尸王竟然会奇门遁甲之术……”

“若我知道,一定不会贸然打扰他们平静的生活的。”

“那你知道就不来了?”

“来,只是会有礼貌一些。”

“……”

“那你打算如何?”

“等。”

“等什么?”

“等尸王来找我。”

“……他是有什么大病吗?找你?你可是他们的天敌啊!”

“我觉得我们或许能成为很好的知音。”

“你要不要脸!你都多大年纪了你和人家小孩子当知音!”

“所以你看到他了对吗?”陆倾蝶轻笑一声。

大小姐紧急噤声。

“你认识他对吗?”陆倾蝶缓缓道。

“不认识。”

“那你为何要装傻充愣?”

“我也是在被你打飞的尸骨中砸到了我我才清醒的。”

“所以呢?”

“所以……”

“所以……我确实见过他……不对,不是我见过他……是是这只狗见过他。”

“小道士,你知道那种感觉吗?明明不是你的记忆……可感情就是告诉你,你见过他,你不准伤害他。”

“或许知道吧。”

重生借身这件事本就要接受宿主的记忆,狗,也是有记忆的。

所以不是大小姐对尸王的情感,而是小白狗对尸王的情感。

“所以他一定会来找我。”

只因那一句蠢货……

不是嫌弃,不是责怪,不是鄙视。

她真真切切的听到了爱。

是无奈。

是疼。

想必尸王也唤起了一阵沉痛的记忆。

“你早就知道了?”

“嗯。”

“不会吧?你不会在让我借它的身体的时候就知道了吧?”

大小姐的目光满是崇拜之色。

若真是如此,那陆倾蝶可真是不负长安百姓唤她小神仙。

而跟在她身边,定能找到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