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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钟玉对待陌生人有警惕性,他深知天上不会掉馅饼,楼钟玉勉强笑着跟温楼弃商量:“就不劳烦温老爷费心了,都是一些小伤,给我一点钱我自己就去看伤了。”

虽然在温府里锦衣玉食的什么都不缺,可是楼钟玉只想要钱,然后找个地方住,不说大富大贵,好歹能吃饱穿暖,不受人欺负就行。

然后他再找一份工,慢慢赚钱。

温楼弃看中的猎物怎么会让他轻易逃跑,不过他身为猎手,最擅长的就是放长线,钓大鱼。

温楼弃让赵叔取了十两银子给他,这在寻常百姓家已经是好几年的花销了,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楼钟玉也不嫌弃,美滋滋的拿着钱袋子走了。

走的时候他还特别警醒的将钱袋子攥在手里,这一次绝对不会被人偷走的。

想到小胜,楼钟玉就有莫名的伤感,或许这是他出宫以来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对他好,保护他。

楼钟玉垂下眼睫,他吸了吸鼻子站起来,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楼钟玉首先来到一家成衣铺,想要换一身干净的衣裳,没想到里面的价格都是天价。

动辄就是十几两上百两,在这条街一连看了好几家店都是这么贵,楼钟玉感觉自己这十两银子非常不经花。

他打消了给自己买新衣服的打算,楼钟玉去二手市场淘了一件只要20铜钱的布衣,穿起来有些宽松不过没关系,比刚才好多了。

他把头发扎起来,露出那张白皙漂亮的脸蛋,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痴迷的看着他,对于这种眼光楼钟玉再熟悉不过,他摸上自己的脸才发现自己脸上的泥也被擦干净了。

他就这一路,露着脸招摇撞市走了几条街。

不行啊,万一邬乘御派人找他,岂不是很快就要找到他了,到时候万一要惩罚他该怎么办。

楼钟玉不想回那个深不见底的皇宫,决意要逃去天涯海角。

楼钟玉突然脑子一痛,记忆里出现一句曾经的画面,他劝说一个冷酷男跟他逃去天涯海角。

仔细想想又想不出来了,楼钟玉没放在心上,以为是突然想到了原主的记忆。

此刻他全身心都放在如何找到一个不被追查的安身之所,早知道刚才就留在温府了,起码看起来安全多了。

不过楼钟玉也不好意思做那种吃回头草的事情,带着他的十两银子找了一家简陋的客栈。

住一天只需要五百铜钱。

楼钟玉在温府吃的很饱,晚上害怕有贼,半夜将门窗户全部锁好,保证一只苍蝇都飞不出来。

楼钟玉睡在干燥的硬床上,一只手抓着仅剩的钱,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天光大亮,蒙蒙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楼钟玉的半张脸颊上,给他瓷白如雪的肌肤上盖了一层淡淡的金色纱幔,像是沉睡的仙子。

楼钟玉一夜睡得极不踏实,刚睁开眼就连忙找寻钱袋子的下落。见到那深灰色的布袋子还安然无恙地躺在自己的胸口上,猛的松了一口气。

“还在太好了。”

这个客栈是不包饭的,如今不比以前,现在干什么都要省吃俭用。

楼钟玉本来只想下楼点一碗粥喝,想了想,最近过得不太舒坦,咬了咬牙,狠心的点了一碗菜和一碗饭。

楼钟玉吃的很欢快。

吃完饭,他便带着身上仅有的钱,一路上问了许多路人才成功的找到了出京城的方向,楼钟玉便走了一上午,才走到城门口。

楼钟玉在旁边打量了片刻,发现进城的人都需要给看城门的小兵看一个东西,类似于《西游记》里面唐僧的通关玉碟那样,是一个人身份的证明。

只不过出去便不需要看这些,见到出城的人都没有事,楼钟玉才放心下来,迈开脚步走出了城门。

出去的时候他的内心惆怅无比,楼钟玉转身看着长长的街道,那里繁华无比,人热闹往来,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吆喝声。

最后看了一眼楼钟玉毅然决然的转身离去。

殊不知在他走后不久,他的身后便跟着一位武功高强的人,那人身轻如燕,一个飞身便来到了楼钟玉的不远处,就这么有距离的跟着。

楼中玉不会知道,从他昨天从温府出去的时候,这人便一直跟着他,直到现在他出了城也依旧紧跟不舍。

不知道过了多久,太阳逐渐向西下沉,亮白的天逐渐弥漫着黄晕,楼钟玉擦拭着额头上的汗,寻了一处农户家住下。

他将自己身上仅剩的九两四百八十枚铜钱分别存放在布袋两侧,给了农妇20枚铜钱,那农户一家姓王,就叫她王大姐便乐呵呵的给他盛了小米粥,还为他收拾出来一个小床。

“家里穷,没有什么好东西,公子便将就着喝吧。”

楼钟玉摇头,他坐在粗糙的木凳上,打量着农户家里的摆设,一家三口只住着一间不大不小的房间,里面堆放着一张桌子,三个凳子,还有两张床,他今晚要睡的便是农户家儿子的床,不大不小睡他刚刚合适。

“王姐姐,请问这里离最近的城镇还有多远?”

王大姐听着楼钟玉叫她的称呼笑的只露牙不见眼。

“公子不是本地人吧?”

楼钟玉点头:“来投靠亲戚,一时间走错了路,迷失了方向。”

“原来如此,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就是鸣县,差不多20里左右的样子,若是公子想去,我家当家的恰好每日都要去可送公子一程。”

楼钟玉大喜,“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王大姐给孩子叠衣服,边叠边笑道:“这有什么的,不过是顺路的事儿。”

“那我明日可要买些东西,好好谢谢姐姐和大哥了。”

楼钟玉说了些漂亮话就开始喝粥,门口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夹杂着鸟儿的叽喳声和孩童的欢笑,王大姐便起身出门相迎。

“当家的,志儿你们回来了。”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那个男人个头不高,看起来有1米7左右,肤色微深,看见楼中玉的时候有微微的愣神。

眼里带着不可置信的目光,他从未见过长相如此出尘俊美的人。

而他身边的男童看起来却冰雪可爱,机灵活泼,他拎着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坐在凳子旁给小麻雀喝水。

那男人目光炯炯,眼睛好似钉在楼钟玉身上,走近了些问:“这位是?”

楼钟玉自我介绍:“你好,王大哥,我路过此处见天色有些晚了,多有叨扰,还望见谅。”

王大姐好像是怕自己的丈夫不开心,连忙补了一句:“这位公子给了我们20文住宿费。”

“刚好这位公子明日要赶去明县,不如当家的你顺路捎他一程。”

王大哥点头,一双眼时不时打量几眼楼钟玉,“自然,自然。”

楼钟玉忍着男人带有侵略性的目光,心里有些不舒服,只不过他现在还住在这户农户家里,只能强忍着自己的不适,睡在那张看看能放得下他的床榻身上。

夜里老是传来麻雀的声音,楼钟玉很快就想到那只被男孩儿手中抓着的麻雀,不由得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呆呆。

他平躺着,泪水一颗接着一颗的落下,肆意的打湿了深灰色的枕头,他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

听明妃说他以前便有一只鸟儿叫呆呆,被毒死了。

现在他的鸟儿呆呆也死了,被那个坏男人转手送给别人,然后被猫吃了。

或许是他与鸟儿无缘吧。

楼钟玉伤心到半夜,刚想睡觉,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向他靠近,一睁眼床前便出现一张笑的猥琐的脸。

“啊……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