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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7章 【曾经那年少混蛋,却值得怀念的学生年代!】

“现在是7点15,算下来时间也差不多,第一辆火车也该到点进站了。”

刑风将麦琪送给他的那块,外形粗犷极具男性阳刚气息、价格超过30万国际币的“爱彼皇家橡树”手表取下来。

连同换下来的衣物,一起交给普斯,说道:“相关的工作昨天我已经做了安排,你等下通过车载导航去涟水宾馆,办理好琳达他们过来后的入住事情,明天上午接到我的通知后,再正式开始行动。”

“好的,老板,你放心,等你等下离开这里之后,我就你快去办,保证会把事情都办妥。”普斯接过衣物和手表,点头回答道。

“小妞,怎么的?昨晚难道我还没满足你吗?还想多欣赏一下,你老板我现在的帅气模样?”

刑风坏笑着揉了下普斯那对丰满,心情颇好的开了个小玩笑,接着说道:“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做准备,如今这边的工作行程具体怎么安排,你自己控制就好,不过要记住,没有接到我的通知,你们不能擅自过来找我。”

刑风最后叮嘱完事宜,单手提着他之前准备好、外表已经变色、外出打工者标配的帆布牛仔包。

将自己的心态调整到与形象符合,捋了捋特意装扮得有点油腻凌乱的头发,穿上崭新的高端鞋子——

塑料人字拖!

以一个和这辆一千多万的豪车,形成强烈视觉对比冲突的“没赚到钱”,只能回家种地卖红薯的造型,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我个涯耶,出鬼路了!”

正在拍照的一众迪哥,见这辆停了大半天的豪车终于有了动静,以为会走出来一个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中的大佬。

或者是西装革履、派头十足的富豪!

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

从车上下来的竟然是个满头凌乱油发,提着个廉价旅行包,身上的衣服全部加起来都不到一百块。

看上去比他们这些开车开到颈周炎、腰间盘突出的的哥,还要落魄不如好几分的胡渣男。

这闪到腰的急转……

让这一众的哥完全淡定不下来了,差点没脚底打滑,一屁股坐在地上。

“嗯,看来效果确实不错。”

看到这些围观的的哥全部傻眼,刑风很满意的这几天特意没刮,摸起来有点扎手的胡渣下巴。

老神自在的关上车门,大摇大摆的走出火车站广场下的小孔桥,顺着右侧的楼梯往上,来到了火车站出站口的旁边。

“叮——”

随着一声极为熟悉,火车即将到站的电铃声响起,刑风习惯性的往兜里伸去,想要打电话联系家人。

可这一掏,行风却尴尬了!

这次回国之旅,刑风考虑的大事可谓是面面俱到,从上到下全部梳理了一遍,可偏偏却忘记了一件小事。

忘了买个符合这个身份的手机!

好在站得高看得远,又或者是今天运气不错,恰好看到不远处火车站广场路旁边,有一家手机店刚好开门了。

“还好我准备了一点零钱,不然这还没开始就必须回身的尴尬,就要被那个小妞看笑话了。”

刑风抖了抖装着全部家当的半旧帆布包,一扬头一挺身,大步向着卷闸门才开一半的手机店走去。

“老板,来生意了,来生意了,赶紧把门打开啊。”

伪装本就是刑风的专业能力,这开着卷闸门的一嗓子吼下来,还真是彻底融入了他现在的形象。

“来了来了,等一哈!”由于刑风用的是普通话,店内很快传出了回应,而且同样是普通话的女声。

只不过她的普通话,带着强烈的本地特色,并不是很标准,用这个小城市的话来形容。

就叫做“塑料普通话”!

“哗哗……”

随着卷闸门被全部打开。

一个身高在1米6左右、穿着牛仔裤和白色短袖、体态偏向微胖、让刑风有种似曾相识的女人,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咦,我好像认识你。”

都说女人的情感比男人更丰富,对面貌的记忆能力也更强于男性。

这一点似乎没有说错!

这个女人看到刑风的一刹那,突然想起了什么?那没有经过任何化妆,皮肤看起来有点粗糙的脸庞上,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行风打量。

“嗯,我也好像认识你,可这一时半会还真记不起来了。”

刑风由于有系统强化的原因,其本来面貌这些年并没有多大变化,哪怕他现在特意打扮的有点久经风霜的颓废。

可让五官的轮廓,并没有任何大的改变!

而虽说刑风的脑域开发到了30%多,可眼前这女人的变化,或许是经过这些年的自然衰老,无论是在五官和身形上,都有了极大的变化。

这也就导致刑风一时间,没办法用脑中的记忆形成对照!

再者,刑风在读高二的时候,就从学校直接入伍去当兵了,能够在这个小城市遇到的熟人,那少说也是十年前的事情。

这时间太过于久远,而且当时刑风在记忆方面也只是普通人。

这就造成了,刑风虽然如今已经变成了“非人类”,可硬是没有准确认出眼前的女人。

“嘶~,我想起来了,你是……”

女人看着刑风那变化不大的脸庞,持续了约十几个呼吸,突然露出了笑容,惊喜的说道:“你是刑风,当年读书的时候,差点用打火机把我头发烧掉的捣蛋鬼。”

“呃……”

刑风一阵汗颜,不过也通过女人的这段话,这张在脑中形成了一个名字。

谢晓菲,高中时的同学,他的前桌,一个当年性格比较内向、身体偏瘦、怎么闹她都不会生气的小女生。

而当年行风只有十几岁,自然也就会有其他男生的通病!

比如……

用打火机里面的那个小电子,偷偷摸摸的去电那些女同学,看着她们被电得哇哇大叫而哈哈大笑。

趁着她们专心上课的时候,拿笔在女生的校服背上,画上一些小乌龟,小猪,以及一些我是一个大笨猪之类的图案等等。

而刑风读高二那一年,正好是防风打火机被研发出来,受到很多人吹捧人手一个流行的时代。

对于这种用嘴吹不灭,而且会像电视机中战斗机飞行时喷射出尾流一样,会发出呼呼声的火焰。

当时可谓是异常着迷!

只要一有空就拿出来,不是对着学校粉刷得雪白的墙壁,呼呼喷出一个黑点,就是对着书本上烧一个洞。

而那天也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在一节无聊的政治课上,刑风看着这位前桌的长头发。

忽然间来了兴致!

隔着10厘米喷了一下,嗯,没作用,火力够不着。

在近一点,移动到五厘米!

诶,这回得劲了,头发被烤的开始变形弯曲,煞是好看神奇。

正当刑风看的起劲的时候……

呼——

特喵的,这乌黑的头发,被火焰热浪靠着发卷,然后卷着卷着就起火了,而且火势瞬间就变得很大,散发出一股浓烈的焦臭味。

这位前桌被吓得哇哇大叫,全班也都被惊动,老师更是被吓得脸都变色了。

最后结果么……

刑风被全校点名批评,在咱们祖国的国旗之下,整整站了两节课。

如果不是他当时成绩在班里属于前列,恐怕传说中最恐怖、每个人学生年代时都害怕的大招——

叫家长!

就要落到刑风的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