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巫的人选定下之后,秦朗先将来年要用的谷种选出来存放好,便马不停蹄地带着族人,将收获的稻谷进行晾晒。
此时虽已入深秋,但阳光依然大好,加上他们所在之地宽敞平坦,因而经过两日的通风晾晒,谷粒很快就变得干燥坚硬。
秦朗和族人便将砻子搬出来,准备脱壳,“都看好了,咱先将谷子倒入砻子上部的漏斗中。
然后握住砻子的手柄,用力转动,内部的部件就会彼此摩擦碰撞。”
秦朗如往常一样,一边示范,一边讲解,“谷粒在砻子的挤压和揉搓下,就会从砻子下方的出口处流出来……”
“欸欸!出来了!?”
他话还没说完,人群中就传来一阵惊呼,“好多大米!?”
“这个就是首领和小璃说能让我们吃饱的东西吗……”
围在一旁的族人,纷纷伸手去接一把从砻子出口倾泻而出的糙米,捧在手中仔细端详着,眼中满是珍惜与赞叹。
“粒粒饱满,看着还有一层油皮。”
“是啊是啊!闻着感觉有股香气!”
“我也闻到了。”
“成阳。”
众人偏头看向从前在杂居部落生活的兽人战士,“这个稻子真的好吃吗?”
“那当然了。”
成阳一脸骄傲地微微昂头,“不过我觉得,首领和慕容大巫制作的方法会更好吃。”
“那肯定的……”
众人七嘴八舌地讨论着,秦朗看着这热闹的场景,笑着扬声,“你们谁想来试试?”
“我,我!”
熊博第一个举手,兴奋得满脸通红,谁知狼小爀也跟着凑热闹,“我来!”
“小屁孩儿,一边儿去!”
熊博咧嘴轻轻推他一下,“你都还没砻子高,跟大人抢什么活儿?”
“哼!”
狼小爀顿时受到打击,噘嘴瞪他一眼,“臭熊!”
转身委屈地扑到哥哥怀里,“哥哥,他欺负我。”
“乖。”
狼野将弟弟抱起来,一边温柔地安慰着,一边朝未来伴侣抬了抬下巴,似笑非笑道。
“今天你别回二楼了,我和小爀暂时不想看到你。”
“啊!?”
熊博傻眼了,嘴巴张得大大的,众人被他的憨样逗得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敢欺负小爀不?”
白湛更是幸灾乐祸,“让你嘴欠!?”
熊博气急败坏狠狠瞪他们一眼,“要你们管,难怪你们没伴侣,太讨厌了!”
此话一出,瞬间误伤一片,但熊博才懒得管别人受不受伤呢!
他在白湛等单身汉子的笑骂中,快跑到狼野面前,嘿嘿笑着,柔情小意地讨好兄弟俩。
“阿野我错了,小爀,原谅我好不好?”
狼野嘴角勾笑,伸手拍拍他的臂膀,“好了,去做事。”
“哦。”
熊博乖乖应声,又看了眼狼小爀,见其正趴在狼野肩上捂嘴偷笑,便乐呵呵地准备转身去学脱壳。
结果发现,秦羽,周陌等少年已经站在砻子旁认真研究上了,他连忙快走过去,和大家挤在一起,一边热烈讨论,一边积极行动起来。
没多会儿,大家就砻出不少大米,秦朗便让他们将米粮暂时存放在粮仓内(兽皮帐篷)。
等到丰收节时,再进行分配,随后暂时将这里交给向阳几个原杂居部落的兽人和亚兽负责。
便喊上大半兽人战士,开始打造属于自己和慕容璃的家园,同时悄悄为其准备着即将送上的惊喜。
而对方,则是带着剩余族人,有条不紊地筹办着光明部落首次的“丰收节”,以及为他举办的“就职大典”。
毕竟是部落大事,还是两场盛会一起举办,场面自然是要隆重一些。
所以,为了让两场盛会都能够同时顺利举行,慕容璃亲自选了一处开阔宽敞的场地,当做今后的祭祀场所,让大家进行布置。
等到盛会之后,再把祭台规划建设起来,以后遇到重大祭祀活动,就在此处进行便可。
他们这边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秦朗那边也到了关键时刻,地基经过前期的筹备和现在这一百来人的努力,已经稳固打好。
秦朗大概测量了下,整个地基占地至少有五亩,只多不少,其实,按照最初的规划,这地儿原本没那么大的。
但大家都说,首领和大巫身份尊贵,而且将来定会子嗣多多,那就得把房子建大一些,到时一娃一屋,说不定还不够分呢!
秦朗听了简直哭笑不得,虽说他因孤独半生,很喜欢孩子,更希望家里热热闹闹。
但他家阿璃又不是生育工具,怎么可能一直无节制地生孩子!?
不过,他也不好直接反驳大家的一片好意,毕竟在蛮荒大陆,所有人都认为多子多福是吉祥如意的象征,便说生几个孩子由慕容璃决定。
不管是一个,两个还是三个,但太多了他也不愿意,因为生多了对亚兽身体不好。
自己娶对方做伴侣,是因为爱他,想与他相伴相守,而不是为了传宗接代。
这事儿,他之前就跟大家说过,因而老反复提及,众人也都心里有数。
不管私下是怎么想的,起码表面都没反对,都说会好好对待自己的亚兽。
秦朗满意点头,便没再多言,而是带着大家开始建房,地基打的大,那房屋院子的格局,就得稍作调整,否则不就白白浪费那么一大块好地儿了?
因而他的设计规划,直接从一栋改成了两栋三层小楼,外加一层多间物资房和其他生活设施。
而院子,不仅附带花园,游泳池,蓄水池,还有孩子的游乐场所,以及白虎一家的窝。
不过,寒季很快就要来了,他们就是人再多,也不能一蹴而就。
所以,只能先把主体建筑和用水设施搭建出来,其他的,等天气暖和了再慢慢完善。
只是,大家专心于此才没几天,光明部落的首次“丰收节”和慕容璃的“就职大典”就如期而至。
太阳徐徐升起,金色的阳光,刚刚洒落在光明部落的这片大地上,整个部落就热闹了起来。
所有人都换上新服,梳着自认为最好看精致的发髻,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满心期待着今日的盛会。
孩子各自斜挎着一个不过成人巴掌大的花篮形小木罐,在部落里欢乐奔跑嬉闹着。
时不时地,还会停下来,伸手进罐抓一小把零嘴儿(肉干,油渣)扔进小油嘴儿里,随后边嚼,边抬步追前面的小伙伴。
“别跑!”
“嘿嘿!抓不到我……”
大人们看着孩子的欢乐身影,笑着纷纷驻足交代,“都小心些,可别撞到祭品了!”
随后又有条不紊地继续为即将开始的盛会做着最后的准备。
慕容璃一大早就被穆青和英阿姆,蓝朵,云秋,季晴等亚兽拽起来梳妆打扮。
他这才知道,大伙儿竟背着他,偷偷准备了大巫穿戴的“羽衣”。
而这件得来不易的“羽衣”,还是秦朗带着熊博,狼野,白湛,袁云几个,晚上去森林里面一一寻找归巢的各类珍鸟。
利用治愈灵力,与之交易,将它们尾部一季一换,快要脱落,但依旧色彩艳丽的彩羽拔下来带回部落。
由几位长者利用鞣制过的纤细皮绳,一点点织成的七彩羽衣。
慕容璃闻言感动不已,连忙颔首向大家郑重道谢,穆青莞尔调侃,“大巫该谢的是首领。
他白天忙着建房,晚上还要去寻珍鸟收集彩羽,而且,他害怕强行拔毛会引鸟兽生怨,让您沾染上不祥之气。
所以才到森林里耐着性子,与那些珍鸟交易,首领是真的把您放心坎儿上疼啊!”
穆青到现在都还忘不掉白湛他们回来时,嘴里所说的震撼场景,不过,他现在说不会告诉大巫的。
他也年轻过,知道这是首领对大巫的付出与深情厚意,理应由其告诉对方才是。
毕竟这是表露心意的好机会,想到这些,其抬眼看着眼前的年轻亚兽。
眼中满是揶揄,慕容璃被看得脸颊发烫,不好意思地垂目颔首。
“嗯,知道。”
他小心且珍惜地捧着眼前得来不易的七彩羽衣,嘴角高高翘起,眉眼弯成新月,此刻心中对秦朗的倾慕又多了几分。
“我忙完了就去谢他。”
噗嗤!”
“大巫对首领好客气哦!”
“就是,都要结为伴侣了还那么见外!?”
蓝朵,云秋,季晴几个年轻亚兽纷纷捂嘴偷笑,躲在一旁,看着他们的大巫咬耳朵。
穆青则是与同辈的英阿姆等人相视而笑,继而摊手故意调侃对方。
“哦!那就是你和首领的事了,我们可不掺和。”
“穆阿姆……”
慕容璃赧然,脸上染上淡淡的粉,一双漂亮的眼眸里满是羞涩。
“好了好了。”
英阿姆笑着打断二人的话,满目慈爱地看着慕容璃,伸手拍拍他的臂膀,“赶紧去把衣服换了好梳整下,免得耽误了吉时。”
正午时分就要举行“任职大典”,随后便是大巫和首领带领族人一起祭祀祈福。
祈求来年风调雨顺,谷仓满盈,再开始庆祝光明部落的丰收盛宴,所以,他们得抓紧时间才行。
慕容璃连忙点头说好,随即起身,在众人的期待中,快步走进穆青的卧室,将手里捧着的七彩羽衣,快速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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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秦朗牵着何曦,与秦羽站在临时搭建的祭台下,望着前方,眼中满是期待。
身负主持祭典重任的穆青,已经早早过来,正站在摆着祭祀物品的前方,穿着黑羽族巫师服饰,虔诚地三拜九叩。
随后跪地仰头,轻阖眼眸,双手交叉置于胸前,嘴里轻声地吟唱着古老神秘的祭文。
其婉转低沉的语调,让众人不自觉沉浸其中,纷纷垂首静立,片刻后,他终于停下一切,又扬起高亢的嗓音。
“尊敬伟大的慕容大巫,您是神灵的使者,是部落的希望!我们恳请您现身,降福这片土地上的虔诚子民!!”
其声调轻颤,带着抑制不住的激动,众人纷纷挺直腰身,随其一起微微颔首,右手握拳置于胸口,郑重迎接慕容璃。
只不过,秦朗并未行礼,毕竟,他与其他部落首领有所不同,实力强大且身份特殊,因而不必如此拘礼。
“恭请慕容大巫现身,降福光明部落!恭请慕容大巫现身,降福光明部落……”
族人饱含敬意的呼喊,此起彼伏,一声高过一声,经久不散。
而慕容璃,也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在狼小爀和古黎,阿瓦,汤索,原小贝四名稚童的簇拥下,渐渐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
众人瞬间眼前一亮,今日的慕容璃,比之以往更加夺目。
其一头如墨长发,已被一条彩色的兽皮发带高高束起一半。
两侧耳后的墨发,被精心编成数根纤细发辫,洁白的羽毛,错落有致地点缀其间。
额间绑着一条由兽皮绳串起的珠串,珠子由不同颜色,形状不一,黄豆大小的石头,木珠穿成。
随着他走动的步伐,在其光洁的额头上轻轻摇晃,闪烁着淡淡的光晕,衬得他更加明艳动人。
其身上的七彩羽衣,主体以洁白的羽毛织就,如雪般纯净无瑕。
但衣领,袖口,以及长长的裙摆,以及肩头部位,则巧妙地运用兽皮绳将七彩的羽毛编织成精美的波浪纹理。
内里搭着的一条略微修身的暗色收腰斜襟兽皮长裙,及膝上的长度,恰到好处地展现出他白皙的腿部流畅的线条。
加上脚上蹬着的红藤高邦草鞋,更与身上的服饰相得益彰,待其走近,稳步上了祭台。
众人这才注意到,其整个背部,一只用七彩羽毛精心织制而成的展翅凤鸟,正跃然其上。
看着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仿佛下一秒,就要振翅翱翔于天际。
如此装扮下的慕容璃,浑身散发着原始野性的气息,却又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神秘而高贵的气质。
仿佛从远古神话中走来的神只,让人的目光一旦落在他的身上,便再也无法移开。
秦朗看得眸光发亮,瞳仁中闪烁着不加掩饰的炙热,心里忍不住发出由衷赞赏。
他的小兔子,不管在什么时候,永远都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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