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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崔祁又问道:“霁儿,你希望夫人怎么做呢?”

霁儿露出迷茫的神色:“我不知道,但我希望阿母能一直和我们在一起。”

他对于唐昭王的死没什么看法,因为他只给了他血脉,其他的父亲该给予的东西他都吝啬的不得了。

相同的血并不会带来爱,唐国身体力行地证明了这一点,即便是同胞兄弟,他们也能斗的你死我活。

唐国的乡下有一个沉默的少年,他生的好看,却极少开口,不知来历,不知名姓,每日只是劳作。

有时间的时候他会帮人写信,农户的识字率基本是零,他便替远行的游子寄来家乡的思念。

李识很习惯乡下的生活,他生性淡泊,不喜名利,在洛京的生活对他是种折磨。唐昭后曾问道:“不识,你是唐王的嫡长子,为何会如此无欲无求?”

他回道:“我并不觉得这些有什么可追求的。”

“那你想要什么?不识,你越是这样,你的父亲越是无视你。”

昭后还想接着说就是因为你的淡泊,昭王才厌恶自己,不肯相见的,可不识轻轻地笑了:“母亲,你还没看清吗?大王从来不爱你。他不愿见您和我关系不大,大王只是喜新厌旧罢了。母亲,别对大王抱有期待了。”

他虽然愚笨,可不会自欺欺人,昭王的表现那么明显,何苦上前找不痛快?王后总是骗自己唐王只是太忙,但他有空闲时也不会来的。

后宫总是有新人的,他还要统御千面司,和心腹密谈,一天只能睡两三个时辰。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实在提不起心情去看被磋磨成深宫怨妇的王后。

不过他从不对王后诉苦,同时也维护着王后在后宫至高无上的地位,好让她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乡下的生活很平静,不识并没有特权,该交的税,该服的徭役他都一个不差。

看他年岁渐长,人也老实可靠,里正主动要为他做媒:“小郎,你都成丁好几年了,该成婚了吧?”

不识又拔下一棵杂草,思考一会才说道:“好像是的。”

他和唐王剑珣同岁,按照唐国规定,十五岁便要成亲了。毕竟到处都有大工程,劳动力严重不足,早婚早育也是为了增加人口的其中一个政策。

“别好像了,李识,你还有亲人吗?叶家姑娘特别能干,一家都是可靠的,快派人去提亲吧。”

里正很喜欢这个不怕苦累的年轻人,看他孤身一人,没有亲戚帮衬也心生怜惜。

上面的大人物当然可以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家里养着数不清的侍女舞女歌姬。

可穷人不行,能延续自己的血脉已是拼尽全力了,很多人尚未娶妻便死在了战场和工地,只有幸运儿才能活到衰老。

‘在当下,衰老也是值得庆幸的,绝大多数人是活不到老去的,尤其是在唐国。频繁的战争损耗了大量壮年男子,四十岁便是一村的长者了。

生命的短暂也让他们格外在意下一代,像李识这样年轻能干不多说,长的还不错的男子不成婚简直是在挑战他们的底线!

里正不知他的来历,但他依旧热心地选了附近最勤劳的好姑娘,至于能不能成,还得看两家的意思。

“我只有一个出嫁的妹妹,里正,此事就请您多加转圜。”

李识已经不是唐国的公子了,公子不识在几年前便暴毙而亡了,他只是个无父无母,无牵无挂的普通人。

血脉可以否认,十几年的陪伴却是无法隐藏的,他听闻妹妹定亲就开始向洛京而去,走了半个月还是没有赶上妹妹的婚礼。

后来他偷偷去看了嫁为人妇的瑰,她变得消瘦苍白,而她的良人也是痼疾缠身,明明身量不矮,却单薄的好似格院生产的纸片。

接受多年贵族教育的不识不会骂人,但此刻他是真的想骂唐王。

瑰性子散漫,天真纯粹,怎么能把她嫁给一个病秧子?

但他已经是死人了,他的意见无关紧要,反而可能害了妹妹。所以他又走了一个月,回了乡下。

唐国的不允许百姓私自流动的,尤其是不能随意来洛京。

此举犯了大忌讳,千面司当然上报给了唐王,她原本面无表情的脸突然扭曲了,但很快又恢复了:“大哥毕竟是瑰的同胞兄长,妹妹出嫁他理应来参加的。”

密信上写的很明白,不识向来温和,可这次,他气的咬牙切齿。

后悔是无用的,唐王知道自己错了,可她不能承认。

一个毫无权势的农夫,一个出嫁的公主,谁也威胁不到自己。骂就骂吧,她不在乎。

叶家姑娘的确是个好女子,她一眼就喜欢上李识的俊美,他立刻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不过自己此生都无法离开这里,应该也没有辜负的机会了。

所以他笑笑:“我叫李识,今年十七。”

他只说了自己的名字和年龄,因为他的身份碟上只有年龄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但他的身份碟又的确是真的,这可是唐王和太子亲自下放的。

“你比我大两岁啊。李识是吗?我叫粟。”叶姑娘性子豪爽大方,在洛京,他没见过敢如此大声讲话的人。

两人相谈甚欢,粟实在擅长交谈,即便李识习惯了沉默,也招架不住她的热情。

他今天的一个时辰,说了过去一个月的话,但粟依旧觉得他接不上话。“李识,你平日也这样吗?怎么都不说话?”

李识想说我平时更不说话,但他打算开始新生活,抛弃王宫带给他的伤痛,彻底地做一个农夫。

所以他温和地解释道:“姑娘,我家中无人,不知该和谁交谈,便习惯了沉默。”

“没关系的,我以后会陪你说话的。”

小姑娘不知道他的家庭情况,只以为他是自幼丧父丧母,妹妹又嫁了出去,孤身一人才会如此。

可实际上他曾经父母双全,弟弟妹妹不计其数,但活的和孤儿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物质上不曾委屈。

人都喜欢追逐求之不得的事物,得了好的还想要更好的,得了最好的还想要更多的。在王宫里的人总说王族无情,可吃不上饭的人却完全不会思考这种琐事。

不识很早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很清楚自己没有夺嫡的资质,与其被裹挟苦求不得,失败还要连累母亲和梁国的外戚,他宁可去做农夫。

其实瑰和夏释之的生活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无视。

两个人都当做对方不存在,夏释之拟定了一个条例:“公主,我们最重要的事情是在外面演夫妻恩爱。你我平日互不打扰,分房休息。”

瑰对此没有异议:“好,祝你早日达成所愿。”

夏释之笑道:“多谢公主抬爱,在下会全力以赴。”

她最大的痛苦在于曾经见过自由,而后却又被当做一件礼物送来送去,完全无视她本人的意愿。

她和不识不同,她渴求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她的哥哥更习惯随波逐流,毫不反抗。

对于强权者的反抗大多是以粉身碎骨为告终的,瑰的处境并不好,唐王只需稍稍动一动手指,她和哥哥便死无葬身之地。

夏释之的投名状是给唐王献上的,他不论娶哪个公主都能把自己和唐王的关系拉近。

人有感性,也有理性,在合格的君王身上,理性总是能压倒感性的。

唐王希望妹妹留在身边,希望老师不要死,希望兄弟姐妹都和睦。

可她知道,这些都只能是想象,或许梦中她能有父慈子孝的家庭,但现实是不可能了。

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唐国自从立国,每一代唐王都是踏着兄弟和贵族的尸骨坐上王位的,要想改变,需要时间,更需要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