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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带着古人游大唐不夜城

唐朝。

一些眼光独到的百姓,听到这已经开始着手去买幼猪了。

那些家境殷实、心思活络的人,更是抢先一步,开始筹划着囤积更多的小猪仔,他们能够预见到,今日过后,猪肉的需求将随之增长,猪肉价格自然也会升高,但估计涨幅不会太大。

真正涨价的时候,要等到第一批劁完的猪出栏,如果那时的猪肉不再发酸发骚,那猪肉的价格必然会大幅上涨。

当然,最为兴奋的还是那些技艺精湛的劁猪匠们,他们完全可以想象到,当猪肉成为主流食品时,他们的地位必然也会水涨船高,而且后世的皇帝还给他们写了一副对联哩。

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割断是非根。

听听,多有气势!

……

现实。

洛璃吃完最后一口肉夹馍,颇为豪气地打了个饱嗝,随即想起自己貌似在直播,冲着镜头尴尬地笑了笑。

随后看见李曼的凉皮还剩不少,有点无聊的她,便接着聊起了猪肉文化:“虽然,朱和猪是同音字,但明朝是不禁止吃猪的,清朝的时候同样如此。”

“后来,吃猪肉的习惯便一直延续了下来,到了今天我国的猪肉消费量一直稳居世界第一,据说比第二名到第五名的总和还要多。”

“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有十四亿人口,更因为我们对猪肉有着特别的喜爱。每年,我们消费的猪肉量是其他肉类如牛、羊、鸡、鸭、鱼的两倍之多,这足以证明我们对猪猪的偏爱。”

洛璃说完,“咕嘟咕嘟”喝起了甜滋滋的色素饮料。

【跟我回家,我家牛会自杀:你们那的猪肉就那么好吃?我也吃过阉割过后的猪肉啊,觉得挺一般的。】

洛璃瞥见后继续解释:“阉割后的猪只是祛除了腥臊味,具体味道如何,做法和品种也占很重要的原因的,实际上相比起古时候的劁猪技术,现代的技术是有些退步的,毕竟他们那时候不止劁猪,还劁人。”

看见洛璃比了个手刀的姿势,古人们同时感觉到胯下一凉,紧忙低头查看。

“所以,如果牛牛同学你想吃一些好吃的猪肉,我推荐你可以尝试网购一些特定品种的猪肉,比如巴蜀地区的‘荣昌猪’,或者两广地区的‘小花猪’,它们的肉质都很好。”

洛璃补充说道:“据说这些品种的猪不仅肉质优良,而且体型健硕,一般能长到两三百斤,有的甚至能达到四五百斤。”

“不过这些也只是我在网上道听途说的,没有具体的研究过,所以只能算是我个人不太成熟的建议。”

说完,洛璃看李曼吃的差不多了,于是冲着镜头挥了挥手:“我们吃完了,现在准备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先挂一会机,你们有事就先去忙吧。”

说着,洛璃将手机放入口袋,没有意识到她的那几句话,给古人们带来了多大的震撼。

……

秦朝。

嬴政在脑海中反复做着数学题。

十四亿=十四万万!

十四万万=十四亿=五十多个秦朝!

这数字真的太夸张了,这一刻嬴政终于明白了,为何后世能在短短百余年间,从清朝时期的积弱逆袭成为世界强国。

拥有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众志成城下,又有什么能难倒后人呢?

……

汉朝。

刘彻像喝到了鲜榨柠檬汁一样,眼红的快要质壁分离了。

十四亿人啊!

他大汉若能有十四亿人,不,哪怕只是四亿人,他都能让那句“目光所至,皆为汉土”变为现实。

此时卫青泼了一盆冷水,冷静地分析道:“陛下,即便我们有这么多人口也难以供养,有时人多也是一种灾难。”

闻言,刘彻不由得叹了口气,这时他才真正明白,袁老研发出来的杂交水稻的含金量。

难怪后人如此尊敬袁老,如果没有他的水稻技术,后世不可能养活这么多的人口。

刘彻和卫青同时感慨地说道:“袁老,真乃神人也!”

……

明朝。

相比起人口数量,朱元璋更在意洛璃提到的“荣昌猪”的出肉量。

此时大明,猪肉已经取代了牛羊的地位,成为了肉食主流。

可他大明的猪,平均仅重百十来斤,如果养的差一点,甚至只有八九十斤,体型基本与大型犬相同。

而后世一头猪竟能有三百甚至是四百斤?

朱元璋和朱标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两人眼中的怀疑,在他的印象中,猪的体型不过是比大狗稍大,怎么可能达到三四百斤的巨量?

然而,他的内心深处,却也藏着一丝期待。

如果真有这样的猪种,若能得到它们的种子,那大明百姓的餐桌上,岂不是能常有肉食?

就在这时,写着【荣昌猪猪肉】几个字的橘黄色小车,再次出现天幕左下方的位置。

朱元璋反应极为迅速,丝毫没有犹豫,迅速点了下去。

一斤猪肉三十文?

贵了点,但能接受。

朱元璋这次花钱花的极为痛快,爽快的买了一千斤猪肉,若不是被限购了,他肯定还要再多买一些。

待付完款后,三扇大型的猪肉突兀地出现在大殿之中。

这些猪肉的庞大体型,即便是已经经过了处理,仍旧让朱元璋感到震撼。

还真有三百斤?

可惜给的并非活物,无法直接用于繁殖。

看来有必将荣昌猪种子也列为去后世必须获取的资源之一。

想到这,朱元璋从袖中取出一本小册子,在其中郑重地记下了“荣昌猪种子”几个字,随后在这行字的上方,又记录下“杂交水稻”和“人工降雨”等事项。

……

现实。

洛璃此刻已经乘车抵达大唐不夜城附近,她选择了从大雁塔南侧直接穿行的路线,这样刚好可以顺路欣赏下大雁塔的风景。

她从口袋中取出手机,调整好角度,对准了大雁塔的宏伟身影,介绍道:“眼前这座标志性的建筑就是长安城的瑰宝之一——大雁塔。”

“本来按照计划,我们应该去近处仔细看一看的,但现在时间有限,就只能离远处看一看了。”洛璃颇为遗憾地说道。

【败家小三郎:大雁塔只有七层吗?我记得书上记载它是十层啊。】

李隆基看着窗外一眼便能瞥到的大雁塔,将其和天幕仔细的对比了一番,发现了诸多不同之处,最明显的便是层数不同。

“就离谱,这年头竟然还能看到李隆基的粉丝。”

洛璃看到这Id,惊讶地吐槽了一句,随后解释道:“你说的没错,大雁塔以前确实是十层,但那也是后改的,最开始的时候它只有五层,后来唐高宗觉得这塔的形状不好看,便命人改成了九层。”

“后来他媳妇武则天继位后,又将它加了一层,这才是你说的十层,也不知道武则天当初多加这一层,有没有更上一层楼的意思。”

“再后来,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经历过几次地震,塔身全裂了就改成了七层,直到明朝万历年间,又大修过一次,就变成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样了。”

“不过虽然层数减少了,但看着还是很宏观的好吧,足足有六十多米呢,差不多二十多层楼那么高呢。”

洛璃一边说着,一边拿着李曼的手机,给她“咔咔咔”地拍照。

武周年间。

武则天站在皇城上,远眺长安的方向。

然而,即便大雁塔再高耸,在这样的距离下也难以目及。

她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如今她还没下令修改大雁塔,也不知另一个时空的她究竟是怎么想的,难道真的是为了压李治一头?

可夫妻一场,又何须如此呢。

“好,由于时间有限,我们就不继续逗留了,现在,跟随我的镜头一起漫步这盛唐景象吧。”

“不对,不对。”洛璃带着一丝俏皮的笑容。

“步骤错了,还没化妆呢,容我先去化个小妆,然后再漫步。”说着洛璃拉着李曼急匆匆地冲了一家汉服店,天幕再次恢复一片漆黑。

等洛璃再次出现的时候,她已经完全换了一个模样。

只见她身着一袭古典的襦裙,淡粉色的轻纱襦衣微微敞开,露出颈间细腻如雪的肌肤。

下身是一条石榴红的长裙,裙摆宽阔,轻盈飘逸,每走动一步,都似有花瓣随风飘落。

她发髻高高挽起,以簪饰固定,发髻上点缀着精致的花钿,灯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耳畔的流苏耳环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发出悦耳的声响,为她增添了几分灵动的气质。

“这……这是谁?”

古人们一时看呆了,眼睛都要揉红了,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还是那个吃个肉夹馍都能将五官扭曲到一起,毫不在意他人目光对着镜头打饱嗝的洛小娘子吗?

这怎么可能!

这女子看起来温文而婉,落落大方的,肯定不是洛小娘子!

快把洛小娘子还给我们!

“咋样,好看不?是不是嘎嘎美丽。”这时,天幕中的女子盯着镜头说道。

对!就是这个味!

听到女子放荡不羁的语气,古人顿时将心放回了肚子里,看来这确实是洛小娘子。

待确认了身份,古人这才有心情打量起洛璃的妆造和打扮。

唐朝。

大唐天团的众人看着大换模样的洛璃,忍不住啧啧称奇。

程咬金:“没想到洛小娘子打扮一下还怪的好看的,这要是能嫁给我儿子,就算让我去后世溜达个十趟八趟的我也愿意啊!”

其他人乍一听还不觉得有什么,可越细想越感觉不对劲,待反应过来后纷纷忍不住笑骂。

尉迟敬德:“你个老东西,怎么还连吃带拿的呢!”

魏征:“我看你是癞蛤蟆娶青蛙,长得丑,玩的还挺花的。”

程咬金:“你……”

……

武周时期。

武则天从上到下仔细打量着洛璃,忍不住赞许地点了点头。

这服饰虽然有些细节与她大周不同,但整体上仍可看出是大唐的风格。

只是这衣衫布料染得色彩均匀艳丽,但材质看起来却相当普通,配不上这染布的手艺,也配不上洛小娘子的身材和容貌。

若有机会,应该让她大周的工匠为洛小娘子量身定做一套衣裳。

一旁的上官婉儿则更多地关注着洛璃头上的首饰。

那些簪子乍一看像是金银,流苏像是珍珠,但细看又觉得有些不对劲,甚是古怪。

洛璃自然不知道她身上的这些塑料小制品,给上官婉儿带来了多大的困惑,此时的她正脸贴镜头,秀着自己的眼妆。

有一说一这家的手艺是真不赖,她作为一个手残党,平时怎么也画不好的眼妆,在人家手中三两下便变得分外美丽。

看这眼线,看这假睫毛,衬的她眼睛多大。

这一幕看的古代那些爱美的女子羡慕不已。

【卢凌风的便宜娘亲:洛姑娘,你这眼睛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啊,看起来真的很好看!】

洛璃看到弹幕,得意地笑了笑:“是吧,我也觉得很好看,我本来是有一点死鱼眼的,不过贴了假睫毛,化了眼线和眼影,戴了美瞳,瞬间就变得不一样了!”

原本还疑惑卢凌风是谁的太平公主,听到洛璃的回答愣了一下。

美瞳?

假睫毛?

难道……这些不会是取自人身上的吧?

想到这种可能,再看洛璃那像换了个人一样的妆容,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一旁的武则天看到爱女这副神情,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别胡思乱想,后世的治安一看就很好,不会是你想的那样。”

“是啊,这都快晚上了,洛小娘子和女伴走在街上丝毫不担心,就能看出后世很安全。”上官婉儿也附和道。

“对哦。”太平公主也反应过来了。

以洛小娘子的性格,她也不可能戴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想通这些,太平公主那颗爱美的心又变得火热起来,拿起小型天幕开始问东问西。

而洛璃则是一搭没一搭地回答着。

“胭脂?哦,你问的是粉底液吧,我看了一眼,好像是个国产牌子。”

“眼线?唉,这东西别提了,我也画不好,手残党的痛谁懂啊!”

走着,走着,洛璃和李曼终于挤出了人群。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灯火通明的盛景,犹如璀璨的星辰坠落人间,照亮了长安的夜空。

随着洛璃调转摄像头,古人们也终于得见大唐不夜城的真正面貌。

这便是后人想象中的长安吗?

只见天幕中,大唐不夜城的轮廓被无数灯火勾勒了出来,街道如同一条条光的河流,流淌着金色的光辉。

高楼广厦,飞檐翘角,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分外壮观,仿佛是天宫降临人间,每一砖一瓦都散发着独特的韵味。

仅这一眼,古人们便痴了。

随着视角的拉近,街道上的繁华景象逐渐清晰。商贾云集,铺面林立,隔着屏幕他们仿佛都闻到了,空气中飘来的阵阵美食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白居易见此情景,眼中不禁泛起热泪,嘴中喃喃道:“应是天宫重开宴,万两碎金落人间。”

他大唐的长安,本该如此,本该如此的啊!

这才是他心中的盛唐!这才是他心中的长安!

“此生不得见盛世长安,如今能看看后世的大唐不夜城,也算是无憾了。”白居易说完,一滴热泪悄然滴落。

随着洛璃的走动,镜头中的景象也在不断变化着。

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笑语喧哗,从洛璃的视角看,到处都是帅哥美女。

有的女生身着“仕女”服,头戴金钗玉簪,面若桃花,眉如远山,笑语盈盈间,便为这夜色增添了几分温柔与生动。

有的男生,或是手持折扇,或是身披宝甲,为这“大唐”增添了几分英武气息。

当然,也有穿着现代服饰的游客穿行其中,相互交融下,丝毫不显突兀,反倒多了几分别样的风趣。

此时,大唐天团的众人全都沉默了,每个人都很激动。

千百年了,后人没有忘记他们大唐,没有忘记他们的长安。

可激动的同时又不免有几分心酸,此时的长安,远不及后世百分之一的繁华,这样的长安真的是后人念念不忘的长安吗?

想到这,刚才还有些不满的众人,纷纷看向李世民,行礼说道:“陛下,我等同意你刚才的提议了,不过是些许名声罢了,老臣\/老夫舍了这张脸,也必定为陛下筹够钱财。”

闻言,李世民畅快的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好!”

“朕与你们同心,何愁不能建造一个更好的大唐!既然这样,开宴!”

就在李世民这边准备吃饭的时候,洛璃已经走过了雕刻着开元通宝的地砖,路过了写着长安集市的牌匾,来到了声控喷泉旁边。

其实她俩从大雁塔过来的时候,曾路过一个十分巨大的喷泉广场,但她俩挤了半天,鞋都挤掉了,也没挤进去,最后只能灰溜溜的走了,没想到里边居然还有声控喷泉。

按照流程,洛璃她们俩分别给对方拍了一连串千奇百怪的照片,然后一起来到喷泉旁边,跟着旁边人的节奏放声呐喊。

在她们两个“河东狮子吼”的加持下,喷泉高度直接升到了最高,她俩是喊的爽了,这可苦了看直播的古人们。

乾隆年间,乾隆大白天的正在跟自己的妃子宣泄自己的怒气,听到洛璃两人陡然的尖叫声,被吓得一激灵,差点就此一蹶不振。

就在他扶着老腰,走出寝宫,打算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

洛璃已经调转了摄像头,将镜头对准了一个挂着【盛唐密盒】牌子的舞台。

舞台上,两个穿着一紫一红唐朝服饰,沾着假胡子的男子,正在问一个黑衣年轻人问题。

紫衣男子问道:【请问乾隆是什么朝代的人啊?】

【带清!】黑衣男子毫不犹豫的回道。

【咳,是大清,看来这位朋友有点口音啊。】紫衣男子纠正道。

【杜兄,下一个问题,你来问吧。】紫衣男子看向红衣男子说道。

【好!那我问个简单点的,乾隆是哪个国家的人啊?】

【鹰国!】

“鹰尼玛!”一向涵养不错的乾隆,此刻真的被这些前人后人们搞破防了,直接爆起了粗口。

【鹰国?我说的是乾隆,不是乾隆的扮演者,铁林。】红衣男子确认道。

【没错,就是鹰国!他那些后代不就是鹰国的走狗吗?】黑衣男子也挺抽象,自信满满地回道。

【额……好吧,直接照相吧。】这回答直接让舞台上的两人无法反驳了。

黑衣男子照完相后,开开心心地走下了舞台,可乾隆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了。

原本应该是圣贤状态下的他,此刻心理满满地憋屈。

他攥着拳头平复了半天,最终缓缓吐出一个字:“草!”

随后转身又回到了寝宫。

卸甲,再战!

汪汪汪!

而就在乾隆转身离去的那一刻,洛璃幸运地被“房谋杜断”挑上了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