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多多书院!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晚上,米娜收拾两间卧室。

马克西和奥斯顿在庄园住下。

塞尔西斯大陆没有电子产品,长夜漫漫,程宇只能看看书打发时间。

书房里,昏黄烛光摇曳。

程宇捧着一本《塞尔西斯大陆动植物大全》学习。

米娜提着水壶走进书房,“程宇,开水烧好了。”

“帮我倒一杯。”

米娜提着水壶来到程宇身边,给程宇倒了杯水。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程宇目光被米娜那条毛茸茸的雪白大尾巴吸引。

之前摸过米娜的尾巴,跟撸猫差不多,忍不住又想摸两下。

伸出右手,手掌轻轻摩挲尾巴毛。

感觉到程宇的轻柔抚摸,米娜俏脸微红,“程……程宇,你……你做什么?”

“摸一摸你的尾巴。”程宇笑道。

“哦,轻一点,很敏感的。”

米娜对程宇的好感度已经达到100点,不介意程宇摸她的尾巴。

程宇左手托起米娜的雪白大尾巴,右手轻轻抚摸,柔软的触感,温热的体温,摸起来十分舒服。

随着程宇的抚摸,一种奇怪的情愫在米娜心中晕染开来,满脸绯红。

摸了一会儿尾巴,程宇从后面将米娜揽入怀中,让米娜坐在他的膝盖上。

左手搂着米娜纤细柳腰,右手放在米娜那双修长圆润的大白腿上,肌肤白嫩,细腻光滑。

米娜没有反抗,脑袋搭在程宇肩头,不敢看程宇的眼睛。

脸颊通红,尽显情窦初开少女的青涩。

兽人族不重视教育,程宇知道米娜是文盲,“我教你认字吧。”

“识字?”

米娜愣了一下。

你的咸猪手都快顺着大腿摸到内裤了,你跟我说教我识字?

“在人类社会生活,识字更方便。”

程宇给米娜科普识字的重要性。

“好吧。”

米娜温柔一笑,水灵灵的红色眼眸里透着淡淡失落。

不过,她还是很想识字的,识字后可以更多地帮到程宇了。

程宇抱着米娜,一边和米娜贴贴,一边教米娜识字。

……

早上,程宇像往常一样卖包子给骑兵队。

“卡尔队长,我要去一趟斯诺城,后面三天你们不用来了。”

程宇打算今天去一趟离白露镇最近的主城——斯诺城。

白露镇离斯诺城一百七十多公里,坐马车要一天一夜时间,后面三天都不在家。

“好。”

卡尔带着十几名骑兵离开庄园。

卡尔走后不久,程宇和米娜也离开庄园,庄园里只剩马克西和他老师奥斯顿。

程宇去白露镇找来一辆马车,谈好价钱后,坐马车去斯诺城。

马车不紧不慢行驶在石子路上。

穿越到塞尔西斯大陆半年时间,程宇这还是第一次离开白露镇,透过马车窗户看向窗外。

道路两边是一片片长满绿油油小麦的农田,农民们戴着草帽,在田野里锄草。

远处是中世纪风格的村庄。

行驶半天时间,马车驶出白露镇地界,来到一片荒无人烟的丘陵地带,周围树林茂密,草木丛生。

急促脚步声从树林里传来。

马车停下来,前面赶车的车夫惊恐尖叫,“啊~不好了,我们遇到劫匪了。”

白露镇地处黑日帝国北方边境地区,治安环境不太好,荒郊野岭遇到山贼的概率比遇到野兽的概率高。

商人出远门,会雇佣佣兵保护,或者有私人保镖保护。

劫匪一般不会打劫有佣兵保护的商队,因为那样可能得不偿失。

这些劫匪看到程宇他们只有一辆马车,就像大灰狼看到小绵羊,毫不犹豫冲出来打劫。

程宇和米娜走下马车。

前方道路中间,站着二十几名手持砍刀的蒙面人。

为首的蒙面壮汉看到米娜,眼中满是邪恶,“哈哈哈,居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兽人美女,今天运气真好。”

兽人族的力量相当于两三个普通人类,蒙面壮汉手下有二十几名劫匪,并不担心打不过米娜。

另一人挥舞着砍刀,“小子,把兽人,钱财,马车留下,赶紧滚蛋。”

看看周围环境,程宇吐槽一句,“他奶奶的,第一次出白露镇就被打劫。”

吐槽归吐槽,程宇并不怕这些山贼。

三十多倍普通人的力量与防御,寻常刀剑只能伤到他一点儿皮毛。

目光打量着二十几名劫匪,这些劫匪经常打劫路过的行人,应该很有钱吧。

程宇嘴角一歪,露出坏笑,“桀桀桀,把你们的钱全部交出来,不然送你们上西天。”

车夫一脸不解与惊讶,程宇一个人居然想打劫对方二十几人。

“哈哈哈,这家伙居然要打劫我们。”

“我们可是劫匪,你凭什么打劫我们?”

“不自量力,太不自量力了!”

……

那些劫匪也笑了,从来都是他们打劫别人,第一次遇到被打劫之人反过来打劫他们。

见程宇这么嚣张,劫匪头子对一众手下道,“给我把那小子剁成肉酱。”

二十几人眼中杀意凛冽,举着砍刀朝程宇冲过来。

龇牙咧嘴,面露凶恶,米娜挡在程宇面前,想要保护程宇。

程宇知道米娜不是这些人的对手,把米娜拉到身后,“我来对付他们。”

“呃……”

米娜犹豫了一下,微微点头,站到后面。

那天五名一阶魔族战士都不是程宇对手,这些普通人类虽然人数众多,但都是些乌合之众,应该也不是程宇对手。

二十多公分长的金色菜刀出现在程宇手中,刀身上一条金色龙纹。

冲在最前面的劫匪一刀砍向程宇,程宇同样一刀砍过去。

铿~

龙纹金刀砍断劫匪手中的砍刀,去势不减,一刀割破劫匪喉咙,鲜血喷溅。

“杀人和杀鸡好像也没多大区别。”

程宇当厨师杀过鸡,杀过鸭子,早已适应鲜血喷涌的画面。

而且,他不杀对方,对方就要杀他,正当防卫,不存在心理负担。

程宇砍死一名劫匪的同时,其他劫匪冲上来,程宇灵活躲避,虽然躲过几个劫匪的攻击,但对方人数太多了。

有劫匪砍中程宇头部,有劫匪砍中程宇肩膀,有劫匪砍中程宇腰部,有劫匪砍中程宇脖子……

这些砍刀砍到程宇身上,都只是砍伤程宇一点儿表皮,血都没流。

劫匪们震惊不已,心中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般来说,有这么变态防御能力的,都是等阶较高的战士。

程宇抬手一拳击中一人胸口,那人瞬间倒飞出去数十米。

向前挥出一刀,削掉面前那个劫匪半个脑袋。

向左一脚横踢,那名劫匪口中狂喷鲜血,被一脚踢飞数十米。

向右一记肘击,右边那名劫匪脑袋移位,头骨开裂,七窍流血,当场毙命。

劫匪一拥而上,想要凭借人数优势战胜程宇。

他们攻击程宇,只能砍伤程宇一点点外表皮。

程宇攻击他们,每次都能杀死或是重创一名劫匪。

这还怎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