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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其他类型 > 女工程师的潇洒人生 > 第112章 收到稿费却无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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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回归家庭主妇的角色,每日的工作依旧是为丈夫和儿子烹饪美食、清洗衣物。

某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石龙同事的电话,正是那位曾与我一同畅饮凉茶的同事。

他说:“林工,今日收到一封属于你的汇款单,整整 60 块钱呢,好像是报社寄来的。”

我瞬间恍然大悟!回应道:“哦!我明白了,那是我给广州日报投稿的稿费。”

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就那两篇如豆腐块般大小的文章,竟然能有 60 块钱的稿费,不愧是大报啊!

他接着说:“本来我们打算把这钱取出来大家一起喝茶的,反正你又来不了,可人家非要你的身份证才能取。”

我不禁笑了起来!“是哦,给你们喝茶算了!”

“不过,这身份证可不好办,寄来寄去的我怕它像只顽皮的小鸟一样飞走了呢,干脆给报社退回去算了!”我紧接着说道。

在彼时,中国邮政可谓是邮寄业务的“独霸者”,重要的邮件通常都得“挂号”才能寄出。

我这边给挂号寄过去,等他们取出钱来又得再挂号把身份证给我寄回来。

要是碰上粗心大意的同事,将其当作普通邮件塞进信封寄来,那丢失的几率简直如火箭般飙升。

一旦丢失,我就得千里迢迢赶回户口所在地广东珠海去补办身份证,这简直就是一场“劳民伤财”的噩梦!

仅仅为了那 60 块钱,我就得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那时候可没有如今这般便捷的快递业务,能在一天内送达对方手中。

挂号邮件的运输时间就如蜗牛爬行般漫长,万一我这边急需用到身份证,那可如何是好?

如此来回折腾,风险犹如泰山压卵!

我可不敢去冒这个险!

我也不可能专程跑回石龙去取出这 60 元钱,耗费的路费早就远超 60 块了!还是退回报社吧!

那同事不无惋惜地说道:“那也只好如此了,本来还想沾你的光和同事吃顿早茶呢,哈哈!”

我也笑着回应道:“我可不是小气哈,实在是事出有因,还望海涵!欢迎你们有朝一日来江西游玩!”

虽然已阔别本市前消防工程公司两载,但它仍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时不时地在我心头闪耀,令我难以忘怀。

我时常会拨通前同事的电话,与他们畅聊一番。

我会如一位慈爱的长辈,关切地询问起我招聘来的那两位小青年的工作状况,

生怕他俩如那被秋风摧残的落叶,惨遭老板的“抛弃”。

办公室主任很高兴地告诉我说:“他们俩还在公司做,都已经是技术骨干了!不会炒他们的,就是想走老板也舍不得呢。”

我听了着实为他们高兴!

但是今天却带给我一个不好的消息。

我问起当初坐在我对面办公桌的陈工,如今做的怎么样了?

办公室主任说:“他呀?在你离开公司不久就坐牢了,到现在还没出来呢!”

“啊!为什么呀?”我非常震惊!

办公室主任也非常惋惜地说:“他负责的工地着火了!把什么都给烧了,老板也气得要死,还好没有烧死人。”

我猛然想起来,曾经看过本地晚报上刊登的一则新闻,报道的就是某工地失火的新闻。

当时我脑海里还闪现了一下,心中暗想:“唷!千万别是前公司的工地。”

虽然我已经离开了它,但那是我曾经工作过又热爱过的公司,真心不希望它会遇到灾难。

难道就是那一起建筑工地失火事故吗?

工地失火可不是小事,作为负责人被抓是肯定的,老板也会为此受到牵连。

“我的天呐,怎么会出这种事故?这陈工对工作一直都很认真负责的呢。”我惋惜地说道。

原来,陈工负责的管道安装队伍在楼上焊接,滚烫又通红的焊渣掉落在楼下的一堆易燃品上引发了火灾。

这能不是他的责任吗?

之前为什么不认真检查现场?防火意识哪去了?

按理说,焊接之前必须要把焊渣可能落到的可燃物搬离现场,搬不了的就应该用一块不可燃物品遮盖。

曾经我就对前公司这种现场管理方式很不满,心里早就是一百匹草泥马在奔腾,早晚会出事!

果然出事了!

而且还是大事!

我们那位善于摸石头过河的老板,竟然让包工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他就像个收租的地主似的坐等收获。

工程部招聘了一帮懂施工的貌似包工头的人,平时都在公司上班,但工程项目的施工也由他们承包。

陈工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日常的施工管理还是由公司的工程部管理,我那时候就是工程部经理。

当时的我,没感觉身体累,就是心累!

这种管理形同虚设,好比是运动员和裁判都是老板养的,我们这些第三方管理者也是吃老板饭的。

而且运动员和裁判都是老板的亲信,他们怎么会服从我们这些后娘养的管理?

作为我们这些后娘养的,只要想吃老板的饭,就不敢太得罪老板的运动员和裁判,只能睁一眼闭一眼。

不然就容易被老板端掉饭碗。

广东90年代初期是有过这种承包方式的,我当初所在的珠海某公司的工程部管理人员,就是这样操作的。

他们既是公司的工程管理人员也是公司工程的承包者。

这不仅仅是某个公司这么做,而是很多公司起初都是这么做的。

但是,后来发现有很多弊端,也发生过不好的事,很快也就不被允许了。

90年代后期我在石龙的公司,就不允许这么做了!

没想到,他这里却捡起来人家玩剩下的东西玩出了事故,幸亏没有玩出人命!

这要是烧死了人,他这个老板也就别想再做了!

那个时候不怕经济损失,就怕出人命。

一但出了人命公司肯定会被降级,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若是不被吊销执照那就是烧高香了!

在他的心目中,反正出了事就是承包人的事,与他无关。

他想得也太简单了!

我几乎要在胸前画十字了!

上帝保佑!幸亏我提前离开了前公司,不然我可脱不了干系!

弄得不好起码会在炼狱般的拘留所里蹲几天,承受那些无休止的调查取证折磨。

有时候回想起来,发现我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老板要这么干,我作为他的打工仔,也只能听之任之。

小胳膊哪里拧得过大腿?这又不是我的公司。

作为私企公司,老板就是皇帝,只要你想吃他的饭,他说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但是,一旦出了大事故,那可就不是老板说了算了!

有国家法律管着呢!

只要触犯了法律,该惩罚的就得接受惩罚,该坐牢的就得老老实实坐牢。

遇到这样的老板,拧不过他,那就只能选择离开他!

我可不愿意为了老板一家人的幸福生活葬送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