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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其他类型 > 综盗墓笔记:呵呵 > 第391章 我的傻子丈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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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坐完月子,三个人都是红光满面的,除了十五的黑眼圈不算。

十五表示他不喜欢吃鸡了,初一吃不下的、不想吃的都给他吃了。

他吃的好撑,都没有什么味道。

他只能自己加盐,不过比起初一,他能吃的东西不要太多。

喝一口麦乳精压压惊。

坐个月子,三个人都成了白面馒头,萱萱软软的。

初一坐月子喜欢喝鸡蛋醪糟酒,这是她家的习俗,经常晕乎乎的,就连给简单小朋友喂奶都有点醉醺醺的感觉。

不过小孩子一天一个样,褪去了红色,变得白里透红。

十五总算松了口气,变好看了,不用换了。

这个小家伙很磨人,每隔两个小时就要醒来喝奶,十五硬生生都有黑眼圈了,还好简单不哭不闹的很好带,性格像十五安安静静的,再一看那脸。

这就是用实力证明我是你亲儿子的脸。

不用做检查的那种。

初一喜欢十五,看见小十五,不要太喜欢。

十五本尊都吃醋了。

“我好看。”

“好好好,你好看,十五最好看,初一最爱十五了。”

说完,十五满意的点头就去洗尿布片了,小孩子真能尿啊。

十五都要被尿味和奶味腌入味了。

嘴上嫌弃,脸上也嫌弃,但是十五很喜欢简单。

口是心非啊。

院子里的大娘嫂子小姑娘看见十五熟练的照顾简单,洗尿布片,啧啧,羡慕的很。

再看看自家男人,老公,儿子,哥哥,一个个的都是大爷。

她们都想问问十五有没有兄弟,傻一点没有关系,她们愿意嫁也愿意养着对方。

可惜,十五傻乎乎的就发呆不说话。

十五:。。。。。

我是傻子,什么都不知道哦。

而且傻子的身份很好用,大家都照顾他心疼他呢。

还不用费力的说话就有人为他解释摇旗呐喊,他会说话才怪呢。

王大娘的水果糖很好吃呢,简单吃不了,他做爸爸的帮他吃。

就这样,简单除了吨吨吨的喝奶就是跟爸爸一样喝麦乳精,每天被爸爸抱着去妈妈的工作单位风雨无阻的喝奶。

成了一道靓丽的喝奶风景线。

大可爱抱着小可爱,简直迷死个人。

十五跟当初的瘦排骨恍若两人,谁不说这个傻子福气好,傻人有傻福。

都傻了还有漂亮媳妇照顾他,给他生孩子。

他们找个丑媳妇都不容易啊。

人比人得心胸宽广,不然得气死。

而且这个圆乎乎的十五,一看就知道他的媳妇对他很好,舍得给他吃,再看看那衣服,还舍得给他穿,不行,不能再看了。

越看越伤心。

都是男人,他们还不如一个傻子过得好。

简单的脑袋上有一个呆毛,怎么压都压不下去,十五抱着他过来的时候,就一晃一晃的,看着那好奇的小眼睛,不要太可爱。

呆萌的小脸一脸的无辜,大无辜带着小无辜来找妈妈了。

文书的工作并不难,初一早就做好了,就跟同事聊聊天。

初一喂奶的时候,十五刚好挡住,还拿出了毛线球开始织毛衣。

再看看那熟练度,把大媳妇小媳妇都比下去了。

镇长知道有个好看的小孩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乖巧的男人熟悉的织毛衣。

镇长:。。。。。

这不是媳妇该干的事情吗,肯定是我眼花,没看清楚,再来一次。

出去再进来,看见不是幻觉,才摸了摸脑袋。

术业有专攻 啊。

这一幕看的办公室的大家都笑出声来。

“初一啊,这媳妇娶的好。”

说完总觉得哪里不对,办公室里再次爆发出笑声。

十五看了看他们,继续织毛衣。

简单不知道大人笑什么,他只是觉得好玩,自己也跟着笑。

小孩子的笑声咯咯的,十五觉得像母鸡,母鸡下蛋都这样。

但是办公室的人都很喜欢。

一个个都要沾沾喜气,都来抱简单,这么好看的小孩少见了。

不抱一下都觉得亏得慌。

希望回家之后也能生一个可爱的宝宝。

无齿宝宝简单跟他爸一样成功的刷脸了,用美貌在大人的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简单的童年几乎就是在爸爸的怀里长大的。

有一棵树叫十五,有一个果实叫简单。

简单的毛衣围巾帽子,都是十五亲手给他织的,就连初一的也是,这手艺绝了。

大姑娘小媳妇,大娘都甘拜下风,这手艺这图案不要太好看。

太阳好的时候,十五就会拿出他亲自编织的厚厚的草席垫子放在院子里,让简单爬,这个时候他就织毛衣,院子里的小孩就乖乖的趴在草席垫子上看着十五哥哥织毛衣。

既可以防止简单掉下来,又能看十五哥哥,有一种小孩子排队吃果果的感觉。

甚至有的人还会模仿他的动作。

长大以后都记得有个哥哥织毛衣可好看了。

简单阿巴阿巴的吐泡泡,玩脚丫子,吃手手,还挺自得其乐的。

小孩看看十五哥哥看看简单弟弟,怎么都看不够。

原来好看的人才能生出好看的人,所以他们以后结婚就一个要求好看。

毕竟从小到大看的都是好看的人呢,一下子让他们改掉这个习惯,那真的太难了。

一朵大红色牡丹花就出现在毛衣的身上,大娘都不会啊。

这技能羡慕不来的。

还好初一提过,所以她的毛衣都是纯色的,毕竟她不想把牡丹花穿在身上,都是纯白色,或者纯红色,纯绿色,纯灰色,只要纯色系。

就这审美,十五摇头,自己的老婆没办法就这个审美宠着吧。

所以大红牡丹就穿在了简单的身上。

他穿花色至少穿了十几年呢。

可能是从小的熏陶的关系,简单很喜欢色彩艳丽的衣服。

初一:。。。。。

没关系就凭借着这一张俊脸,总能骗到看脸的女孩子的。。。。

十五有一个杰作,那是红双喜的毛衣,白色到底,红色双喜,站在一起就很像把窗花穿在了身上。

但是这是十五的要求,没办法,大过年,他们就穿着这个衣服招摇的出门了。

为此大家都以穿红双喜的毛衣为荣,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新的风尚标。

初一:。。。。。

算了,丢人,你没看见多受欢迎呢,就这样吧,累了毁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