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生活习惯是不容易改变的,尤其是对于贾大同来说,隐秘的性向,不为人知的爱好,造成他内心深处的自卑与压抑。
尤其是这段时间因为吴广泰的案子,牵引出他隐藏的性向,在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他需要一个宣泄的出口,否则他会受不了。
而清音酒吧是他唯一能去的地方,明睿的忠告他并没有听进去,他也不想听。
今晚他没有化妆成女人,就以原来的面目,他一个人独自饮酒,不管哪个过来搭讪,他一律拒绝,直至喝到两眼发直,他结了帐,摇摇晃晃的离开了酒吧。
酒吧有一个后门,他出了后门,扶着墙一路走,时不时干呕几声,也呕不出什么来,他喝酒喝得太多了,还是空着肚子,什么也没吃,更是酒精上涌。
偏僻的小巷虽然有几盏路灯,但市政府为了节省电费,一过了十二点就关了灯,所以,小巷一团漆黑。
贾大同就这样摇摇晃晃的摸着路走路,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越走越偏僻。
“哇!”忽然,他又弯下腰,大口的呕吐起来。
吐了几口黄胆水后,嘴里苦得像吃了药,他沿着墙壁,慢慢的滑倒在地。
迷迷糊糊中,似乎有一个人向他走了过来,他并不在意,酒精可以让一个反应迟钝,失去思考的能力。
来人也是个男子,高高的个子,一身黑衣黑裤,戴着黑色的鸭舌帽,居然还戴着纯黑色的口罩,只露出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在夜色中就像一个黑色的幽灵,他快步走了过来,居然把贾大同扶了起来。
贾大同身高一米九,差不多近一百公斤,这人扶着他十分吃力,却是闷声不吭。
“你谁呀?”贾大同醉的厉害,身体软绵无力,没有挣扎,醉眼朦胧中,努力的睁大眼睛,想看清扶着自己的人,眼前却朦朦胧胧,什么也看不清。
他酒精又是一阵上涌,随即昏睡了过去。
黑衣人扶着贾大同,三拐两转,左转右转,沿着阴暗的的小巷走了。
“唔…”贾大同迷迷糊糊中,是被人重重的几个耳光打醒的,他的耳朵嗡嗡作响,艰难的睁开了眼睛,只觉得一阵头疼欲裂,忍不住按着额头。
“睡得跟个死猪似的,哼!”一个声音说道,声音冰冷,带着说不出的恶意。
贾大同缓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看向了说话的人。
只见一个男人站在不远处,手上摆弄着什么。
酒精让贾大同反应迟钝,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只见他四仰八叉,显大字型,躺在冰冷潮湿的地上,两只手上两只脚居然绑着四根铁链,而铁链则钉死在地上。
贾大同心里一阵惶然恐惧,他居然被人绑架了!
他毕竟是刑警,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很快就镇定下来,转头四顾,只见是一个十多平米的房间,墙角放着一张四方形桌子,桌子上摆着两三样奇形怪状的东西,墙壁似乎是石头做的,十分阴冷,墙上都是暗褐色,喷溅式的痕迹,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腥味,是他再熟悉不过的血腥味,看着这个绝对是案发现场的屋子,也不知道曾经死过多少人,他吓得寒毛直竖,咽了咽口水,喉咙又干又苦,哑声问,“你是谁?这里是哪里?”
“当然是杀人的地方,而且没有人找得到。”男人嘴角扯了扯,“贾大同贾大警官,不愧是警察,挺镇定的哈,以前每一个人来到这里,都是鬼哭狼嚎的,我还没怎么样,他们已经吓个半死了。”
贾大同瞪大了眼睛,仔细的看着这个人,只见对方一身黑衣黑裤,瘦瘦高高的个子,一张脸清秀冷白,却没有一点表情。
他想了想,说道:“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男人冷笑道:“吴广泰的案子,你难道没有参与?你们警察上门都问了我好几次了,然后又突然结案了,嘿嘿…”
贾大同吃了一惊,“你…你是白冰,吴广泰案嫌疑人之一,你果然有问题!”
这男人竟然是白冰,案子刚一了结,他居然就出现了,还绑架了贾大同,让人再也意料不到。
贾大同吃惊之余,思潮起伏,又说道:“董俊杀了吴广泰,难道是你指使的?或者你才是真凶?”
白冰哼了一声,说道:“董俊那个蠢货,冒冒失失的就杀了吴广泰,尸体也没处理好,让你们警察发现了,居然追查到我身上,好在他自己认罪了,也很快结了案,我算是逃过一劫。”
贾大同更是吃惊,“以前失踪的那些人,确实是你杀的?你才是真正的连环杀手?”
白冰道:“你明白就好,我已经很久没杀你们这些同性恋,死变态了,今晚你正好撞在我手里。”
他说着扬了扬手上的东西,就是贾大同的警察证,清秀的脸露出一抹怪异的笑,“我还是第一次杀警察,感觉一定不一样。”
贾大同心里一寒,忍不住拼命的挣扎,手足的铁链被他扯得光当作响,无法挣脱的恐惧让他四肢发抖,额头汗下如雨,咬着牙,“我们男同究竟和你有什么仇恨?”
白冰本来就阴沉的脸色,更加阴沉,“你想知道原因吗?”
贾大同急忙点头,“我就算死,也想死个明白。”
白冰呼了一口气,努力的压抑着什么,缓缓说道:“我上大学那年,临近毕业了,压力有点大,有一天晚上,为了解压,就忍不住去了一家酒吧喝酒,谁知道那家酒吧是一家男同性恋酒吧,我什么都不知道,喝了很多酒,迷迷糊糊中被……就被……七个变态带到后巷轮了…我几乎死了,那天我死了就好了…”
说到这里,他俊秀白皙的脸浮现了无法形容的痛苦,这种痛苦是深入骨髓的,炙烤着他的灵魂,经常从噩梦中痛哭着醒来。
绝对没有任何人会了解他的痛苦。
快二十年了,他的心灵早已腐蚀成了恶魔,只有在他受难的那天杀人,才可以缓解他的痛苦。
而今天晚上,就是他受难的那一夜。
他醒来时,躺在肮脏冰冷的地上,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身上的痛加上心里的创伤,他几乎想自杀,但他还是忍住了。
心里的仇恨让他活了下来,自此他混迹同性酒吧,找到了那七个仇人,处心积虑,计划周密,一个一个的约出来,杀死了七个仇人,一个不少。
七具尸体都毁尸灭迹了,十几年前的侦查手段落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一个也没找到,警察只能立为失踪案,不了了之。
成功杀了七个人后,他的心灵早已经扭曲变形,只要有机会,他就会杀一个男同发泄,彻底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这一年来,因为种种原因,他没有杀人,听闻吴广泰的案子结了,他再也忍不住了,去了清音酒吧,躲在暗处伺机而动,意外的是,他等来了贾大同这个警察。
“从那天后,一切都变了,我变得不是个男人了,我喜欢女人,却再也碰不了女人了,我要疯了,我真的疯了!“
白冰回忆起痛苦而疯狂的往事,眼前一阵恍惚,喃喃的低语,忽又暴怒起来,恶狠狠瞪着地上的贾大同,“都是你们这些变态毁了我的一生!你们都该死,都该死尽死绝!”
男人嘶声大喊,带着疯狂而刻骨的仇恨。
贾大同脸如死灰,“我虽然喜欢男人,但是从没有强迫过任何人,谁害了你,你去找他,为什么一定要杀我?”
白冰过了很久,才平静下来,冷冷道:“我的仇人我早就杀了,一个不少,后来杀的都是我的出气筒,你也不例外。”
他说着从桌子上拿起了一把尖刀,“看在你是警察的份上,我就不折磨你了,让你死个痛快吧,把你的喉咙割断就行了,再把你的尸体喂我的玫瑰花。”
尖刀有七公分长,刀刃还带着厚厚的,褐色斑斑的血迹,显然白冰用这把刀杀人后,从来不洗刀上的血渍,光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
贾大同绝望的看着白冰这个杀人疯子拿着尖刀对准自己的喉咙,他拼命的一扭头,鲜血四溅,尖刀划破了他的耳朵,避开了喉咙要害。
“别挣扎了,你死定了!”
白冰狰狞着脸,又是一刀,刺向贾大同的喉咙!
贾大同被割断的耳朵鲜血淋漓,眼看再也避不开致命的一刀。
正在这时,只听轰地一声巨响,房门被暴力撞开!
七八个全副武装的特警冲了进来!
“不许动!警察!”
时间回到贾大同被绑之前。
半夜,沈明睿刚洗好澡,准备换上睡衣上床睡觉,拿起床头的手机,却发现一个未接电话和一条信息。
“明睿,我打你电话你没接,我在清音酒吧喝醉了,能不能麻烦你过来接我回去?”
居然是贾大同打的电话和信息。
沈明睿有点惊讶,看了看时间,凌晨一点十五分,信息是十分钟前打来的。
他回拨过去想问清楚,贾大同却没有接。
他立刻披了一件风衣,急匆匆的下楼,在街边开了一辆共享新能源小车,赶去了清音酒吧。
酒吧正是热闹的时候,一群人在台上劲歌狂舞,喧闹之声震耳。
沈明睿很快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贾大同,打手机还是没人接。
他想了想,走到吧台问服务生,“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喝醉了,叫我过来接他,但是没有看到人,你能帮我找找人吗?”
服务生问道:“他是不是叫贾大同?”
沈明睿道:“是啊,他在哪里?”
服务生没有立刻回答,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沈明睿道:“我叫沈明睿,他究竟在哪里?”
“你是沈明睿就对了。”服务生说着弯腰从柜子里拿了一个皮夹和手机,递给沈明睿,解释道:“你的朋友看起来醉得有点厉害,非要把皮夹和手机给我,叫我等你来了就交给你。”
沈明睿接过皮夹和手机,问道:“我的名字是他告诉你的?”
服务生道:“是啊,不然我怎么知道你的名字?我又不认识你。”
沈明睿道:“他还说了什么?”
服务生道:“哦,对了,他还说在酒吧后门等你。”
沈明睿不再问,立刻赶去了酒吧后门。
贾大同半个小时前已经被白冰带走了,自然不在了。
看不到贾大同,沈明睿哪哪都觉得不对劲,心里有一种奇怪而强烈的,不好的预感,他往黑暗的小巷急步走了一段,忽然又停了下来。
他的手里一直拿着贾大同的皮夹和手机,这时候翻开皮夹,里面有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却单单没有警察证。
他皱眉想了一会儿,随手按开了贾大同的手机屏幕。
手机居然没有设置开机密码,就这样打开了,开屏就是电子地图,地图上一个红色箭头闪闪烁烁,居然正在定位中。
沈明睿立刻明白了,贾大同身上肯定带着定位器。
这家伙故意留下手机,就是为了自己能够找到他。
更让沈明睿吃惊的是,定位中的地址赫然是白冰的家!
他再不迟疑,立刻开车赶去白冰的家,开车路上,他打给了方震,“大哥,紧急情况,贾大同可能出事了,我需要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