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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其他类型 > 真实罪案录 > 第515章 追凶19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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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的老板给出了李珍会来这个地方的原因。她应该是想盘下那个餐馆。

谈的那天是4月12日,根据法医给出的死亡时间,警察判断,李珍应该就是在那晚遇害的。

而且老板证实了那天只有李珍一个人,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是李珍带去的。

这就很巧合了。

李珍那天是临时起意住到这个屋子里的,结果当晚就正好遇害了,凶手怎么会知道李珍那晚住在这里?

难道凶手原本的目标不是李珍,是张梅?

李珍是做了替死鬼?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应该调查张梅的社会关系。

但调查下来,张梅的社会关系很简单,并没跟什么人结仇,也没有经济上的纠纷。要说唯一能扯上关系的,也就是她那个老乡的。

但要论起来,是那个老乡不地道,要有仇,也是张梅对她有仇,不至于她反过来杀害张梅吧。

而且凶手是半夜行凶,她既然坑了张梅,应该也不可能毫无阻碍的能进入到张梅家里。

看来这事还得回到李珍身上。

警方在询问餐馆老板的过程中得知一个信息,李珍那天手里拿着一个手机。他们也是通过手机联系的。

但在案发现场,警方并没有发现李珍的手机,很显然,手机应该被凶手带走了。

不过没有手机也没关系,有手机号码,警方还是可以查询到李珍那几天的通话记录。

本来想查查李珍生前跟什么人联系过,结果一查发现,在李珍遇害之后,这个手机还有好几个通话记录。

很明显,手机就在凶手手里,他还使用过。

4月13日上午8点多和10点多,这个手机拨打过贵州的一个固定电话,不过每次只有3,4秒时间。

警方根据电话号码找到了这户人家。

家里只有两个老人,已经70多岁了。

询问了老夫妇之后得知,他们有两个儿子,都在当地生活,从来没去过上海。

不过他们还有个孙子叫张军。

打电话来的是个男人,就是找张军的。

第一次接了电话,对方没说话,过了几秒钟就挂了。

2个多小时后,这个人又打来了,问他们张军在不在。

张军当时在武汉打工,并不在贵州。

得知张军不在家,男人就挂了电话。

打电话的这个男人,无疑就是凶手,但他找张军干嘛?

不管怎样,总算是条线索,警方马上又赶到武汉找到张军。

张军却也是一头雾水,对方也没说是谁,他不知道打电话的人是哪个?

但既然知道他名字,又知道他老家电话,肯定是他认识的人。

于是警方把张军的所有关系都调查了一遍,只要是跟他有过接触的,他能想起来的,统统没放过,却愣是没找出可疑的人来。

这就奇怪了,对方认识张军,都知道他家里电话,怎么会查不到呢?

张军也实在想不起自己认识什么人去过上海的。

线索就这么华丽丽的断了。

张军这里已经没什么可查的了,警方调查的方向只能再回到李珍身上。

经过调查,李珍的感情史比较丰富,前前后后一共谈了5个男朋友,包括张梅的那个前男友吴刚。

但对这5个男朋友逐一询问之后,他们都没有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

所以,警方会不会判断错误,凶手并不是李珍认识的人?

当时警方注意到过一个细节,那个屋子的窗户是打开的,所以警方才能顺利进入屋内。

所以凶手,会不会是通过打开的窗户进入的室内杀人的呢?

根据李珍在梦中被杀这一点来看,很有可能,但之后警方查看了窗户外的墙面等地方,并没有发现有攀爬的痕迹,所以当时否定了流窜作案的可能性。

但餐馆老板说过,那天下大雨。所以,痕迹也很有可能被雨水冲干净了。

加上调查了那么长时间,都没能从李珍的社会关系中查到可疑的人员,流窜作案这个可能性陡然增大。

话说警方还是找到了一个有用的线索,就是在阳台缝隙里捡到的那个包。

因为那个地方过于隐蔽,包并没有被雨水淋到,所以在那个包上,警方检测出了凶手的指纹。

但这几枚指纹并没有帮助警方找到真凶,该比对的人都比对过了,都被一一排除。

如果真的是流窜作案,如果这个人没有前科,没有做过指纹收录,那就算有指纹,也很难找到他。

案子查了一年又一年,前前后后被调查的接近2000人,依然没有任何线索。

李珍的家人年年都跑公安局,问凶手抓到了吗?

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本以为这将成为一个悬案,结果到了2023年,案情迎来了转机。

此时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19年。

相比于19年前,刑侦技术也大大提高,松江区公安分局决定把那个包重新送检,希望能找到新的线索。

19年前,警方在包上只检测到了指纹,但19年后再次送检,技术部门在包上检测到了凶手的生物信息。

把信息再次输入到犯罪信息库进行比对,结果还真比对上了一个人。

这人名叫王刚,在上海打工,几年前因为盗窃罪被捕过,所以他的生物信息被录入在了犯罪数据库中。

凶手终于找到了,再一看他的户籍,就在贵州清镇,也就是张军的老家。

这么说起来,张军跟王刚是老乡,两人肯定认识,但张军当时怎么都没提到他呢?

张军应该没有说谎,他也没胆量说谎,这事,只能问王刚了,反正找到他也是分分钟的事了。

此时的王刚正在上海一个饭店里打工。

警方马上赶到饭店把他带回公安局审讯。

被抓时王刚满40岁,19年前杀人的时候,他才21.

到了揭开真相的时候了。

王刚果然是流窜作案,他并不认识李珍。

当时他刚出社会,在一个工地打工,天天累死累活,却挣不到什么钱。

王刚整天脑子想的就是怎么才能快速发财。

他在工地上认识了一个工友,这个人曾经犯过盗窃罪,刚从监狱出来,两人经常一起喝酒。

这个工友老吹嘘他之前的犯罪经历,说偷东西来钱最快。

听的多了,王刚脑中也滋生了去盗窃的想法。

案发那天晚上11点多,他从工地下班回家,途中正好经过张梅那个小区。

王刚发现,这个小区的二楼,很多家的窗户都开着。对王刚来说,从一楼爬到二楼是件非常简单的事,他在工地上就经常爬上爬下。

王刚就抓着这个机会,想去人家里偷点东西。

爬进李珍睡的屋子纯属巧合,王刚也是随机挑选的,只能说李珍倒霉吧。

但他偷东西也就算了,犯不着杀人啊?

对此,王刚的解释是:“当时一进屋,看到床上睡了个人,我怕偷东西的时候弄出动静惊醒那人,索性就先把她砸死了。”

万万没想到啊,杀人的理由居然如此随意。

李珍死的属实冤啊。

王刚在屋内也没翻找到别的,因为张梅并未留值钱的东西在家里。

最后,他只看到了桌上李珍的那个包。

他把包里的东西洗劫一空,走的时候把包扔在了露台上,恰巧包就掉在了那个缝隙里。

如若不然,经过十几天的时间,下了大雨又经过日晒,包上的证据都会被破坏掉。真是冥冥之中有玄机啊。

那他打电话给张军是怎么回事呢?

话说王刚虽然带走了李珍的手机,但2004年的时候,手机还是个稀罕物,不是人手一台。

王刚是个穷小子,他根本买不起手机,所以对他来说,那完全是个陌生的东西,从来没用过。

当时打电话给张军,主要就是想试试这玩意好不好使。

但他跟张军其实并不熟,两人只是10几岁的时候曾经一起打过几次篮球。张军应该是给他留过家里的电话,但张军自己压根没把这当回事,之后也忘记了。

几年过去,张军更是不记得有这么个人。

王刚给他家里打电话也是因为跟张军不熟,这样即使警方找到张军,也不可能找到自己。

犯案后,王刚曾经逃出上海,用一个假身份生活了几年。后来觉得这事已经过去,警方可能不会再查了,于是他又用回本名,并回到上海打工。

只是他偷窃的恶习还是没改,一次行窃的过程中被屋主发现并控制住了他,随后报警。

也因此,他的信息留在了警方的档案库内。

实在没想到,一起追查了19年的案件,居然是这么简单的随机作案。

所以说,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关好门窗,不能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