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被发现的时候,身上爬满了蚂蚁。
警方和法医进入案发现场,头皮发麻。大片蚂蚁死了,密密麻麻遍布死者的周身。
咬咬牙,六七个人围着死者,用镊子一只一只挑出蚂蚁,几只活着的蚂蚁钻进了法医和警察的鞋子、裤子里。
现场没有发现指纹,鞋印。
说明凶手有备而来,戴着手套,穿了鞋套。
几个小时后,尸体上的蚂蚁被处理干净,露出死者原貌。
死者是一名中年男子,包工头。
开发商在市郊圈了一块二十亩的地,包工头接了这个活,刚刚围好围栏,建了一些活动房宿舍。
二手空调,崭新的上下铁床,工人都还没开始招。
最近这段时间,包工头每晚都会在这里做事,一个人,开着灯。
就是这样,他被凶手给盯上了。
在夜晚,凶手知道这活动房里只有包工头一人,于是进屋抢劫。
现场的一个保险箱是开着的,推测里面遗失了一万多元财物。
凶手见到包工头后,拿刀逼着包工头说出保险箱密码,得了钱,凶狠灭口。
凶手很聪明,灭口之后,打破一罐蜂蜜。
用蜂蜜把死者、现场的保险柜都涂上了一层,招来蚂蚁,毁灭证据。
凶器判断为一把水果刀,水果刀被带走了。
包工头死在礼拜五。
谁想,第二天,第二宗谋杀案又再次发生。
距离第一宗劫案几公里,市郊,66岁的陈翁死在家中。
他独居在山中木屋,木屋边上有一整片红豆杉木林。
陈翁是做红豆杉木材生意的,隐形富豪。
第二天一早,伐木工人来上班时,看到陈翁的家门敞开,进屋发现密密麻麻的蚂蚁爬在陈翁的尸体上。
抽屉翻得乱七八糟,但是手表、一些文玩古董的贵重物品均在。
现场没有找到现金,钱全被抢走了。依旧是抢劫无疑。
劫匪很聪明,只抢钱,不拿物品。
因为贵重物品拿出去当铺卖,就会暴露身份。
连环作案。
清理干净尸体上的蚂蚁,死者身上有八处刀伤,行凶工具仍旧是一把水果刀,口径5厘米。
凶器不在案发现场。
两天两杀。警方判断凶手具有反社会人格,正处于作案的高峰期。
凶手应该很缺钱。
重案组连同市郊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力,设路障,彻夜巡逻。
周日,太平了一天,无案发生。
*
可谁曾想,礼拜一,第三宗谋杀案发生。
这一次作案并不在市郊,与前两宗案件发生地隔了有十几公里。
一栋村屋内,独居老妇人遇害。
身中数刀,凶器是5厘米水果刀。凶器不在现场。
但这一次,现场没有蜂蜜、没有蚂蚁。
尸体边放着一个抱枕,地上全是血脚印,42码靴子。指纹被刻意擦去。
凶手大概率是一名男性。
家中翻得乱七八糟,珠宝、钱财全都不见。
找到一张船票,去澳城的船票。
厨房的锅里有一瓶爬满虫子的牛奶,牛奶中提取到了安眠药的成分。
为什么这一宗案件,凶手的作案手法会有不同?
确切来说,老妇人才是第一名受害者。
她的死亡时间已超过七日,她是被这名连环凶手谋杀的第一人。
也许在七日前,凶手的第一次作案。
他知道老妇人独居,有钱,每日清晨有牛奶公司专员来送牛奶,放在门边。
凶手在牛奶中下了安眠药。
等到深夜,凶手以为老妇人熟睡了。
房子边有一棵树,凶手爬到树上,跳入窗户,潜入老妇人的家进行抢劫。
第一次作案,他的目的是只为财,不想杀人。
但谁想老妇人那晚热了牛奶,忘了喝,老妇人睡眠浅,听到动静醒了,发现了凶手,想叫。
凶手慌乱中捅了老妇人几刀,并未伤及要害。
老妇人还在挣扎,求救。不能再让她发出声音了,要是惊动了旁边的人,就糟了。
凶手下了狠心,抓起沙发上的一个抱枕,捂死了老妇人,抢走了珠宝、财物,抹了指纹慌忙离去。
但拿到珠宝之后,他意识到珠宝可能不能用上,如果拿到典当行,很容易被警方发现。
可在老妇人家所得的现金太少了。凶手又很需要钱。
于是,过了几日,他跨越了十几公里,实施了第二次包工头谋杀案、第三次陈翁谋杀案。
而在后来的两次的作案中,凶手升级作案手法。
涂满蜂蜜,利用蚂蚁帮他销毁指纹、销毁证据。
第二、三宗案件现场留下的蜂蜜是同一款,很常见的一个牌子,一个月销售几万罐的蜂蜜,无法追查源头。
警方全力侦查,可就此之后,凶手不再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