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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澹台烬一走了之,把偌大的一个景国丢给叶清宇,导致叶清宇被逼无奈当了五百年的打工人,可想而知怨气很大。

但是景国近年来欣欣向荣,没有仗可打,有火也只能憋着,导致他每次上朝,身上压制的火药味都吓得大臣们整天沾沾紧紧。

生怕惹陛下不高兴,就被脱乌纱帽。

身为王后的翩然也是深受其害,每天晚上发散不完的精力,就算她是妖也快受不了了。

心里对丢下烂摊子的澹台烬,更是恨不得扒光他头发。

可惜,五百年过去,夫妻俩一路支撑景国到现在,竟丝毫澹台烬的消息都没有。

要不是知道澹台烬不会老,他们还以为澹台烬早就老死转世去了。

可他们不知道,澹台烬不光没老,还积极保养自己那张小脸蛋,现在保养的气色红润,白里透红,嫩的能掐出水来,这样的澹台烬往纪清禾面前一站,就吸引了她的全部目光,还有寂烨的杀气。

澹台烬直接无视,伸手勾着我胸前的衣服,温柔体贴的说道。

“阿禾~看这天气正好,正适合出门,我知道你不喜欢走路,但老是闷在屋子里不出门,可是会憋出病来的。”

“出去走一走,心情也会轻快许多。”

我觉得澹台烬说的有道理,已经在屋子里闷了五百年,整天连房门一步都不出,衣食住行全是澹台烬和寂烨去山下买来。

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寂烨和澹台烬伺候我,也算是懒到一定境界。

当然,我心里也很感动,毕竟在我原来的世界,我在家呆几天就惹得父母不高兴,整天念叨我,一天到晚看我不顺眼,时间一长我就摸出规律了。

回家不能久待,适当的时候就要离开家,每年回家一趟过年,最可怕的,便是每年的催婚。

一回去必必提,搞得我都不敢回家,自己待在外面租的房子里过年。

因为山上人烟稀少,风景秀丽,我一路走来都在看风景,一点也没在意旁边眼神交锋的两人。

等到了山下,发现街上有不少修仙者,穿着各宗门的制服晃悠,人五人六的神气得很。

我不想引人注目,便施法把自己变成普通妇女的模样,寂烨和澹台烬也跟着我一起变,三人走到一处茶摊上坐下。

“老板,来一壶茶!一盘瓜子!”

“好嘞!客官稍等片刻,马上就来!”小二手脚麻利的沏了一壶茶送过来,又端来一盘瓜子。

我提起茶壶,给两人各自倒了杯茶水,放到他们眼前,然后又给自己倒杯茶水,煮的滚开的茶水冒着热气,模糊了眼前的视线。

被我不耐烦的猛吹了几口气,抓一把瓜子在手里,磕着瓜子。

“哎,你听说了吗?衡阳宗的毓灵仙子今日就要出关了!”

说到这,那人眼底闪过一抹贪恋,痴迷的继续开口。

“毓灵仙子可是修仙界第一美人!而且是唯一的无垢灵体,最有望飞升的!”

“听你说这么好,那毓灵仙子真的很美?”

听着自己的话被质疑,那人大声证明。

“那当然!我曾经远远的看过一眼,当时毓灵仙子的面纱被垂落,刚好被我看见,你是不知道,我当场就被惊艳住了,心里想着如此美人,当真是第一次见。”

“心跳的特别快,噗通噗通的,可惜毓灵仙子反应过来,又把面纱戴上,遮住了绝世容颜。”

“哇,当真如此美吗?那我此次可要见见,不然人生岂不是多了一桩心事。”

那人点头,开口邀请道。

“毓灵仙子是衡阳宗的小师妹,平时被保护的密不透风,只偶尔参加一下宗门大会,此时距离宗门大比快开始了,不如你我结伴同行?”

“我也是要去参加宗门大比,和你一起也有个伴,那就如此定了。”

“嗯,到时我们一起!”

他们的谈话声不小,旁边桌子的我们,听的很清楚。

听到他们说第一美人是黎苏苏,我顿时看向澹台烬和寂烨。

“你们说,她长得就偏上等,还不到绝世美人的地步吧,明明长得比我差一点,还吹嘘。”

我说这话虽然是不知天高地厚,但是实话,我这副皮囊可是寂烨创造的,俗话说,跟脚的高低,取决于化形后的容貌美丑。

越是强大的父母,孕育的孩子天资就越强,容貌也是凤毛麟角,我属于单性繁殖,精血创造出来的后代。

一出生便天赋异禀,随便修炼一下都比旁人修炼百年。

对于你的吐槽,寂烨自然是向着你。

“依我看,这修仙界没见过世面,才会觉得黎苏苏便是最美的,要是他们见过你,定然觉得她也不过如此。”

他对他的小狐狸一直都是最美的,披破麻袋都比黎苏苏美,两人谁更美,连想都不用想。

澹台烬自然也赞同的点头。

“阿禾是我平生见过,最美的人,过往的前二十年人生,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及阿禾长得美。”

字字说的都是实话,阿禾在般若浮生梦境里的时候,上清神域的女神就没有一个比得过阿禾容貌。

虽然两方是死敌,魔域再怎么弑杀残忍,冷血无情,也抹除不掉魔祖手下第一大魔,容貌堪比三界绝色。

三界的众人也认同,毕竟清禾是魔祖精血所造,自然不可能长得丑,长相不随魔祖,但也是三界公认的美人。

长得美,实力强大,要是放在现代,妥妥的女强人。

“当然是我比她美,也不看看是谁创造了我,是吧寂烨。”胳膊肘蹭了下寂烨的胳膊,笑着问。

“你是我耗费所有天材地宝,亲自日夜看顾,过了千年才诞生,自然比那只鸟强千万倍,不,是根本不能和你相提并论。”

寂烨一番话,把我哄得心花怒放,心头发热,我知道,这是自己极其开心快乐的时候,才会有的反应。

上次这样,还是因为热恋时期,一口气爬了六楼脸不红,心不跳,可能这就是大脑分泌多巴胺的症状,快乐应该也是异曲同工之处。

“真的吗?”

我抬手摸上自己白皙的小脸,来回摩挲,手感嫩滑有弹性,果然魔皮肤天生好,都不用保养。

心里这么想,目光看向寂烨的脸,发现他的皮肤也很湿白嫩,想摸。

也不知,是我脑子一时冲动,还是笃定寂烨不会防备我,抬手就摸上他的脸,触手冰凉滑嫩,嘴里感叹道。

“寂烨,你皮肤好好啊,怎么保养的?有什么美容秘方吗?快悄悄告诉我。”最后一句,我凑近他耳边小声说。

骤然被摸脸的寂烨,眼中茫然不解,待回神眼底涌上宠溺笑意。

“秘方没有,我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小狐狸你是我精血所造,也随了我的好皮肤,生的好漂亮,皮毛溜光水滑,摸起来让人爱不释手。”

说到皮毛,我又想起那件红狐裘,冷不丁开口。

“哦,所以说五百年澹台明朗死的那日,给我披的红狐裘,是你喜欢的皮毛喽?”

一道致命题击中寂烨,眼底笑意瞬间凝固,随后目光闪烁不敢和我对视,这一看,我还有什么不明白。

“好啊,你喜欢狐狸皮毛,是因为摸起来手感好,所以才喜欢圆毛动物,所以才把我创造成红狐,原来如此啊。”

一边说,语气越小声,周围静的没有一点声音,仿佛暴风雨前的宁静。

我紧抓着这个话题接着追问。

“那你对我这些年的好,是因为想要一张绝无仅有的皮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