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边有广场酒店的介绍。李舜细细阅读后才知道:the plaza hotel 广场酒店,是 1907 年 10 月 1 日建成的一座纽约豪华地标酒店。
这个法国文艺复兴风格的城堡式建筑,是由亨利哈登博格设计建造。共有 19 层,282 套客房。因为东临大军团广场而得名。
广场酒店于 1988 年被纽约定为地标建筑,跟纽约华尔道夫酒店一起被定为“国家历史地标”。这在历史并不十分悠久的漂亮国,已经是很有纪念意义了。
纽约广场酒店,一直是很多电影的取景地。最着名的就是 1992 年的《小鬼当家 2 - 迷失在纽约》,当时的酒店拥有者特朗谱还亲自出镜。
等娜塔莎办理酒店入住手续的时候,李舜才得以好好的观察,广场酒店大堂的全貌。尽快特朗铺接手这家酒店时,进行了装修改造。
但大部分内部设施,还是被精心的恢复如初。酒店的室内装修,采用的是欧式偏法兰西风格。站在大堂就像是穿越到法兰西洛可可时代。
整体装修给人的感觉就是金碧辉煌,每处细节都透露出当时设计风格的精致和考究。大堂的天花板是带着明显洛可可风格的玻璃天花板,极尽奢华和瞩目。
据说这块天花板,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成型。20世纪80年代特朗谱购买这家酒店,很大的原因就是就相中了这块天花板。
整体来说,大堂宽敞明亮,天花板高挑,给人以开阔的感觉。据说20世纪初这个大厅首次开建,就耗资1200万美元。这在当时,就已经算是天文数字了。
要知道大堂的开建,同期正是我国清朝光绪时期。那时候我国一年的总收入才有多少。想到这里,李舜也是一阵的咋舌。
这时候,娜塔莎已经办好了入住手续。大家也就在服务生的带领下,直接上了15楼。打开房门,李舜这才发现房间居然很大。
差不多有接近90个面积,光是房间的那张沙发,就相当于一张全尺寸的睡床了。房间里的其他设施,也很高端。连卫生间的水槽,都是24 克拉镶钻镀金水槽。
李舜这才感觉内心有点平衡,心里也在暗道:看来特朗谱还没到没脸没皮抢钱的地步。时间已经不早了,李舜和陈菲儿关上房门,就开始抓紧时间洗漱睡觉了。
等一觉醒来,李舜看了看时间,才早上八点。看着陈菲儿还在熟睡,也就悄声前往了阳台。推开阳台门就看到中央公园,这个纽约的绿肺展现在自己眼前。
从酒店远远的望去,就见公园里树木葱茏,草地如茵。花坛中绽放着五彩斑斓的花朵,构成了一幅美丽的自然画卷。
湖泊如镜,反射着天空的颜色,为公园增添了一份宁静和神秘。 公园中有着各式各样的景观和设施。可以看到蜿蜒的小径、宽阔的草坪和精致的花园。
一群穿着光鲜亮丽的人,在其中散步、跑步、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远处的高楼大厦与公园的自然美景,形成鲜明对比,展示了城市的繁华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等陈菲儿醒来,都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李舜也赖的这个点还出门去吃早饭,也就让客房给自己两人送了一些简单的三明治和燕麦粥。
自己都来纽约了,肯定是要和左冷月见个面。幸好她住的也在曼哈顿岛,离这里并不远。一个小时后,她也就出现在李舜的面前。
左冷月是一个对工作极其认真的人。顾不上和陈菲儿叙旧,就开始汇报起自己的工作进展。最近她通过高升投行的中间牵线,又联系上了网景的一个小股东。
几番交涉后,那个小股东终于同意以23元每股的价格,出售手上的500万股。同样,禁售期也是为期90天。听到这个消息,李舜也是大为满意。
左冷月还是一脸惋惜的说道:“老板,我们还是动手晚了一点。还有两个人的内部股,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买走了。”
对于这个李舜倒是没有在意,要知道自己求购内部股也是没办法,想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只是运气还算不错,居然还能捡漏拿到这么多。这个已经是万幸了。
只是见左冷月还有点懊悔的意思,李舜也只能开口劝慰道:”我们能拿到两个人的内部股,已经实属万幸了。毕竟这么多机构都看好网景公司,很多内部员工都不想,这么早就放出手上的股份。
还有几天,网景的股票就要正式进入股市。到时我估计,肯定又是一番龙争虎斗的局面。因此你千万不要手软,在竞合竞价环节,直接就把价格开到30元。
出多少股票,你只管全部收进去就是了。我估计这支股票,肯定要有个疯涨的过程。因此只要价格不高于60,你都不需要请示我,直接就拿下。超过60,你再跟我联系。务必要保证第一天,就把全部资金一起押上去。“
左冷月胆子再怎么肥,自己再怎么敢想,也没想到股票第一天会涨到60元以上。因此李舜一说出价格,她也是直接就被惊呆了。权衡半天,梁淑怡这才弱弱的问道:”老板,这支股票第一天不会真涨到60吧?“
都到这个时候了,李舜可不敢给左冷月泄气。只能闭着眼开始胡诌起来:’我收到消息,很多财团都对网景的股票感兴趣。比如说巴菲特所在的伯克希尔·哈撒韦。所以你第一天,放开胆子只管抢就行。”
等两人谈完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多了。于是李舜也就带着众人,去了附近一家中餐馆。点了一桌丰盛的酒宴,犒劳了一下左冷月。
吃完中饭,陈菲儿带着左冷月去附近逛街了。李舜让燕姐和娜塔莎跟着,自己则带着余下的人返回了酒店。其实李舜急着要回来,就是刚才从大堂走过的时候,看到酒吧里那一头熟悉的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