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其先祖是一位替天子养马的小厮,因为养马而有幸得了周天子的赏识,后又有了功劳,讨了周天子的喜,便被周天子分封了一块边境之地,与蛮夷为邻。
而秦国先祖的事迹虽说不上多高雅 但也不妨国民们传播又再创作,虽然后代秦王一再对这个事情严加管理,不允许他人私自传播遭遇,但终究堵不住民众的嘴,更何况秦地陆少山多,还多歧路 这也就使得哪怕后世秦王有心大力管理这种事情,但终究也只是空费心神,浪费国力罢了。
而某一个坐落在大山中的小村庄中,因为长久的封闭,这里的人对外界并没有什么接触,倒是与蛮夷相差无几,喜欢打猎射杀,最喜欢便是将自己所打猎到的猎物刮皮滤血,将那些个野兽飞禽身上的皮毛、头颅清洗干净,做成帽子衣服一类…作为身上的穿戴品,以此来展现自己威猛。除去这些,还致力于知晓些志怪传说,最让他们津津乐道的就是秦王先祖的养马之事。
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国君能有今天的作为,全都是养马来的福气,所以也将马视作吉祥的象征,是天的意志。
一户农夫家,身材粗犷高大的男子掀开稻草做成的门帘,对着里面的妇人咧嘴笑着,大大咧咧的喊到:“婆娘,看看你男人今日打了什么猎物回来。”
说着炫耀一样的提了提手上那个被一捆捆藤蔓穿过身体的野兔子。
那兔子短小的腿脚还处于痉挛的状态,不断的抽搐着,看样子是才死不久,炙热滚烫的兔血不断的向外冒着。
那妇人身上穿着麻衣,腰间捆绑着草根用来束缚身上的麻衣,未免脱落下去。
妇人白了眼汉子,没好气的指着汉子,嘴里大声的嚷嚷着:“你看看,又把箭矢用来打猎这些个野兔野鸟的,这些东西完全可以用陷阱捕捉嘞,怎么能浪费那箭矢呢?你不知道狼娃子过几天就是整年狩猎的时候了吗?也不知道给狼娃子多留些箭矢, 要是到时候箭矢不够狩猎,完不成礼仪,这辈子在村里抬不起头,我看你到时候找谁个哭去。”
对于喋喋不休的自家婆娘,汉子显然已经习以为常,熟练将那兔子挂在一旁低矮的木梁子上,头部倒垂,移过来一个泥巴胚子做成的泥盆子用来放着血。
“你个妇道人家懂什么?这刚死的兔子才能补一补狼娃子的身体,娃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该吃些这些个好东西才对。”嘴上时不时的说着,动作不停。满是泥垢和污血的粗糙手掌插入清水中简易的清洗了一下,随意的将水珠擦拭在身上的麻衣上。
对着一旁的自家婆娘喊道:“狼娃子呢?又跑去哪野去了?也不来看看他老子给他带来的好东西。”
妇人看了眼里屋的土窖子,“刚才还在呢 ,现在不知道跑哪野去了…诶…”
妇人说着,那草帘子再次被掀开,一个身材幼小,皮肤黑瘦的小孩子急匆匆的跑了进来,眼睛中发着光亮,目光盯着汉子,一脸开心的跳起来抱住汉子的大腿。
妇人看了眼瘦小的孩子,“那 ,狼娃子这不是又野疯回来了…”
“狼娃子,匆匆忙忙的,咋了?”汉子粗壮的手臂举起小娃子,将小娃子抱入怀里,手指点了点狼娃子的沾染了泥土的鼻子。
周马尚开心的举着手掌, 薅着汉子耷落出来的头发。“老爹,老爹,刚才看见隔壁狗娃子说你打了条野兔回来?”
周马尚眼神中闪烁着光芒。
周文韬咧嘴大笑,“馋娃子,喏,你老爹的猎物。”周文韬抱着周马尚走到那滴着血的兔子前。
周马尚开心的拍着手,“老爹, 老爹,我要吃,我要吃。”
周文韬看了眼不远处正在剁着什么的妇人,放低声音的在周马尚耳边小声说着:“这事啊,你问你老娘 ,这婆娘手艺好,你老爹来做 ,那只能吃糊糠糠了。”
“糊糠糠…”周马尚似乎在回忆自己老爹的手艺 ,有些嫌弃的吐了吐舌头:“不要,不要…”
周马尚从周文韬的手臂中挣脱着出来,一蹦一跳的跑到妇人身旁,乖巧的拉了拉妇人的衣角:“老娘…”
“狼娃子,咋了?”妇人倒是有些溺爱的揉了揉自家娃子的杂乱的头发。
“想吃兔子…”周马尚眼巴巴的指了指远处的兔子,手指勾住嘴角,似乎在吞咽着口水。
“好好好…”妇人蹲下身子,拿起一旁的麻织布,微微沾染了些许清水,擦拭着周马尚的脏兮兮的小脸。所以宠溺的说着,看向周文韬,语气不满的吼道:“那口子,你儿子发话了,还不把你那死兔子拿到外面去拔毛放血,你搁那滴,滴到撒子时候嘛。”
周文韬忙不迭的走向那才挂了没一会的兔子,牢骚的说着:“咋个凶巴,也不怕狼娃子怕你哦。”
“啷个再说?”妇人显然听到了周文韬的牢骚,眯着眼 ,手掌搭在身前,一脸你敢再说一遍就打你的架势。
周文韬决策英明的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果断闭上嘴巴,拎着那兔子走了出去。
周马尚蹦蹦跳跳的跟了上去。
妇人提醒了狼娃子一句:“莫要靠近,别让河神拉下了水。”
周马尚头也不回,只是摆了摆手:“晓得啦。”
妇人无奈的叹了口气。
……
河边,周文韬手掌发力,有些血腥的拿出石刀割破兔子的外皮,凭借经验的取出一些内脏之类的。
周马尚一脸开心的看着自己老爹那在自己眼里帅气十分的面孔。
“老爹,你好帅哦。”周马尚一脸崇拜的看着周文韬。
周文韬抬起臂膀,微微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看了眼自家的狼娃子。“狼娃子是觉得你老汉撒个时候都帅,还是只是处理兔子给你吃的时候帅?”
周马尚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咧嘴笑了:“啥子时候都帅,但处理兔子的时候帅的批爆。”
周文韬被周马尚逗乐了,将清水清洗过的兔子皮从水中捞出抖了抖上面的水珠。
“老汉,老汉,窝要戴,窝要戴。”周马尚举着手,一脸期待的看着那件在自己目光中光芒万丈的兔子皮衣。
“哈哈哈…”周文韬拍了拍周马尚的脑袋,教育道:“狼娃子,这种都是要自己打的猎物戴在身上才有荣誉哦。”
“晓得诶,晓得诶。”周马尚跳着脚,想要去勾着那兔子皮。
周文韬没有继续逗着周马尚,将那还是有些血腥味的兔子皮披在周马尚的身上,对于他们来说,这点血腥味倒是显得没有太多感觉到。
周马尚披着兔子皮,像是得到了宝贝一样,不断的揉搓着有些杂乱湿漉漉一块块的兔子皮毛,“老爹,俺决定喽,下个月春猎,俺也要给你带顶帽子回来。”
“狼娃子出息喽,都想着老汉来了。”周文韬欣慰的看着周马尚,眼神中有着自己的骄傲神采。
周文韬似乎做了什么决定,拍打着周马尚的肩膀处,“等你春猎成功后,老汉将咱们祖传的马刀传给你。”
马刀,这是周马尚做梦都能梦到的宝贝,时不时趁着周文韬不在家的时候,偷摸摸的跑到那土着祠庙中去摸一摸那柄自家流传下来的马刀。
据说,那马刀是秦国先祖曾经放马的时候,身边一位追随者用来驱赶虎豹豺狼的武器,可谓是赫赫有名。
特别是在他们这个小村庄中,这柄马刀可谓是一种身份,荣誉的象征。
这也是周马尚最向往的,他也曾经梦想成为另一位秦国先祖,拿着那柄马刀,驰骋这个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