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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了大半宿菜窖,我这一觉直睡到日上三竿。醒来时,先闭着眼睛往身边摸去,宽敞的大床上哪里还有第二个人?一骨碌起身,才发现连床单都换了新的,若不是腰间小腹微微酸胀,我简直要怀疑连昨天的婚礼都是一场幻梦。

“你再不起床,我就要让伊琳娜去叫你了。哎?好端端的,你给他行礼做什么?咱们家里没那么多规矩。”

院子里,伊琳娜正在喂鸡,一看到我,就赶紧屈膝行礼,却被唐娜笑呵呵地拦住。这女人今日是清水脸,也没有描眉画眼,穿着粗布的居家服。若不是她举手投足之间,大家闺秀的作派太足,简直要被人当作新买来的女仆了。但是农妇出身的唐娜偏偏就吃她这一套,婆媳俩竟然有说有笑的。

伊琳娜是孤身一人住进来的,她仅有的财产便是两身八成新的换洗衣服,和那个被命名为西尔维娅的布娃娃。参加婚礼的客人散去之后,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从火盆里捡出布娃娃的残骸和灰烬,包在一方帕子里。那庄重的样子,仿佛是在收集先人的骨灰。

一般来说,有点身份的新媳妇,至少会带来两个仆人。一个中年的教养嬷嬷,负责指导一些日常的礼仪,以及成年人的娱乐活动;一个贴身服侍的年轻丫鬟,往往也是自己的心腹。不过,伊琳娜在娘家不讨喜,我那岳父大人虽然奴仆众多,却一个都没有派给她。

而唐娜身边也只有暗精灵女孩儿萨薇拉一个婢女,总不能让她一人伺候这一大家子。所以自打我搬进佛克瑞斯城便立下规矩,住在这宅院里的人,要尽量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施泰因见识过我整治萨姆的手段,从不反对我的决定;莱妹小时候也没少吃苦,对此表示无所谓。至于卢西亚,她在我这里的身份其实有点尴尬,既不是奴仆,又不完全是自由身。小丫头一直尽量保持低调,甚至最初是以女仆的姿态给唐娜行礼的,后来发现老太太还挺好相处,才重新活泼起来。

几个月下来,已经形成了一套规律。如果我没有应酬的话,就会下厨做饭;莱妹和卢西亚打扫房间;萨薇拉负责洗衣服;唐娜喂鸡和猪;施泰因则翻整院内的土地,为种菜做准备。

令其他人意外的是,伊琳娜很迅速地融入进来,没有端着男爵夫人的架子。当然,我是不奇怪的,因为她本是个私生女,也不过是为了诈骗我的钱财,才在不久之前,伪装成养尊处优的贵族小姐而已。但唐娜似乎并不知情,她趁做饭的时候走进厨房,和我说起悄悄话。

“你打她来着?”

“啊?没有!怎么可能嘛?这倒霉娘儿们告我的刁状。”

“那孩子身上青了好几块,不是你掐的,还能有谁?她是你的妻子,又是男爵的女儿,你好歹给她留点体面吧。”

“我都是找衣服能盖住的地方……嘶……”

唐娜抬手在我后腰上拧了一把。

“你这孩子!我听说为了娶她,你把自己的产业都当作了聘礼,还以为你是真心喜欢人家。”

我撇了撇嘴,没有答话,唐娜也是跟着叹了口气。

“咱就是普通人家出身,你说说,论样貌、论家世,这孩子哪点配不上你了?无论如何,她现在是你的人了。你不要欺负她性子软,两个人好好过日子,别把家里弄得鸡飞狗跳的。”

我点头应下,心中却不以为然。一个能在婚礼上全程绷着脸的女人,怎么会是任人搓磨的小白兔?看来今天还要再卖卖力气,把她收拾得服服帖帖才行。

按照惯例,新婚夫妇应该在婚后第二天去拜访岳父。不过森加德男爵却连夜动身,举家前往溅血王座堡垒。他这么一搞,伊琳娜自然很没面子,我反而乐得清闲。只是接下来,就又要开始迎来送往了。我收到的邀请还不少,全都参加是不可能的,那么拒绝哪个,以什么理由去拒绝,就很有讲究了。

莱妹很自觉地把这差事转交给伊琳娜,而这女人处理得也还算妥当。只不过有一次,为了躲开一场酒会,她竟安排我拜访领主夫人。

小剑齿虎大马金刀地坐在首位,毫不掩饰自己积年为寇的戾气。她身后的侍女罩着一袭宽大黑袍,周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必是辛迪无疑。饶是我这两年历练颇多,面对这种场面,额头上还是不免冒了汗,心中暗骂伊琳娜糊涂。谁知偷眼一瞧,她反倒神色如常,仍是一副低眉顺目的老实模样。

自从做了母亲,里盖尔的性格其实变了不少,今天显然是故意为之,也不知针对的是我还是伊琳娜。她饶有兴趣地打量了我俩一番,幽幽开口。

“啧啧,这不化妆也还是个美人儿。你小子挺有福气啊。”

这话似乎怎么接都不太对,我决定闭紧了嘴。

“能嫁给洛克尔大人,我才是有福气的那个。”

伊琳娜声音有些颤,许是因为说谎心虚,要么就是被那两位给吓着了。

“哦?”

里盖尔剑眉一挑。

“就算我不说,你应该也打听得到,我做过好几年没本的生意,而你的丈夫曾经也是我的手下。说起来,我现在能人模狗样地坐在这,还多亏了他呢。”

虽然丹格尔对外宣称,里盖尔是从狼人手中解救了领主的英雄,但那毕竟是糊弄人的鬼话。正经人谁能拉帮结伙,还都随身带着家伙事儿呢?再加上小剑齿虎容貌不俗,气质独特,有心之人略一查探,便能获知真相。在佛克瑞斯领的贵族圈子里,她的出身算不上什么秘密,只不过没人头铁到非要纠缠此事罢了。

只怕再顺着话茬往下说,就该把我俩的私情抖搂出来了,里盖尔却话锋一转。

“其实那些背地里嚼舌头的人,能知道什么秘辛?还是我和你说吧。如今的洛克尔爵爷,当时不过一个游商而已,是我劫了他的货物,把人也掳走了。要不是他做得一手好饭菜,现在都不一定被我埋在哪个坑里了。说起来,给你们操持婚宴的那个埃迪,还得算是他的徒弟呢。”

“爵爷在家也常做饭,不仅好吃,而且都是新鲜的做法。”

伊琳娜努力扮演捧哏的角色,却被里盖尔恶狠狠瞪了一眼,她也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只好低着头不接茬。

“你也别觉得自己嫁了个土匪,是多么委屈的事情。他这个人,看着挺窝囊,实则胆子大得很。就算没在佛克瑞斯领发迹,也会在别的地方出头。”

伊琳娜连说不敢。看她唯唯诺诺的样子,里盖尔似乎很开心,便又吩咐人把世子抱出来耍一耍。这小子都快七个月大了,虎头虎脑,甚是可爱。他在里盖尔怀里,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又伸手去扯辛迪的兜帽,还把小脑袋钻进去贴贴。

我很怕这女鬼突然咬人,便张开手想要抱孩子过来。谁知臭小子看了我一眼,瘪了瘪嘴,哇的一声嚎哭起来。

这……

我才是亲爹啊!

里盖尔轻轻安抚,却没什么效果,干脆手一摆,抱着孩子回里屋去了。

“看来是饿了,二位请回吧。辛迪,替我送客。”

没抱成儿子,我心里空落落的,一路上无精打采。伊琳娜倒识趣,默默跟在我身后。

经了这件事后,她每次安排会客,都要先来问我的意见,再也不敢擅自做主了。不过总的来说,她做事比较稳重,待人接物也十分得体。看在她对唐娜恭敬孝顺的份上,我也不好总是摆脸色。只是无论我的态度如何,伊琳娜却始终保持谦卑恭顺的样子。

从前人说夫妻关系好,有个成语叫“相敬如宾”。其实两口子若是客气得像外人一样,反而不是正常的状态,至少可以断言,双方之间是没有什么感情在的。我现在就切身体会到了。伊琳娜每天早上会对我行礼,和我说话时还会使用敬语。唐娜说过几次,可她就是拗着性子不改,也就不再劝了。

在我看来,这女人还挺有意思的。她是那种情绪极其稳定的人,即使面对威压和嘲讽,也能在大部分情况下,保持一个得体的仪态。但她眉宇间却又总有一抹哀伤,在一个屋檐下住了十天,我似乎从未见她开怀大笑过。

细想起来,她的身世却是一个谜。我起初以为,她是嫁到马卡斯城的中年寡妇,现实却啪啪打脸。伊琳娜只比我大两岁,要到今年的炉火月才年满二十五,这是我在议亲时才知道的。这个年纪在天际省的贵族老爷看来,已经属于大龄剩女了,在我眼中那可是正当妙龄。而且很显然,她此前是没结过婚的。

这样一个单身女子,跑到“民风淳朴”的马卡斯城去干什么?

更为神奇的是,在那样乌烟瘴气的一座城市里生活,伊琳娜却又全然没有沾染上暴戾之气。无论何时,她总能保持优雅,很显然是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和长时间的训练。而在我凌厉的枪法面前,她又能毫不做作地展现出惊人的魅力,令人越战越勇,欲罢不能。

我本来和她怄着气,不愿过多交流,等醒过味来,却又没时间问了。

这天上午,丹格尔不请自来。老狐狸看着我把排骨剁成小块,又瞥了一眼在院子里洗衣服的伊琳娜。

“你们两个孩子还真是……这在家里干粗活的贵族,怕是全天际都独一份了。既然家里人口儿多了,何不买几个仆人呢?你要实在周转不开,我送两个人过来也行嘛。”

“那倒不必。母亲不愿意太多人伺候,我和伊琳娜早晚要去阳光花园堡垒的。”

“我来就是和你说这事,南雅总管那边又准备好了一批木材和砖,你抽空去看看,差不多就押着船过去吧。”

虽是商量的语气,却没什么可以商量的余地,所谓抽空,意思不过是吃了这顿饭便动身罢了。其实这些天来,我也已经想明白,溅血王座堡垒终归只是山沟沟里的小据点。饶是我费尽心力,开发的程度也还是不高。受制于运输条件和地理环境,此地的人口没能像我期待的那样,有一个质的飞跃。

但花岗岩村不一样。它背靠比雷古奇山脉,面向雪漫领的大平原,离西边的卡斯河和东边的伊琳娜塔湖都不算远,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又有阳光花园堡垒在山巅俯瞰,易守难攻。真要仔细讨论,这次的领地交换,吃亏之人并不是我。

而且,溅血王座深藏于佛克瑞斯领腹地,如笼中之鸟、网中之鱼。无论我朝哪个方向发展,都难免束手束脚。但若是换作花岗岩村,那便是鱼入大海、鸟上青天,再也不受羁绊了。

心里虽然愿意,可嘴上还是得哭穷诉苦的。

“图留斯将军拿下了晨星城,他没了后顾之忧,一定会全力进攻阳光花园堡垒。去年冬天,瑞驰部落才经历了一场恶战,元气大伤。我手上一没兵二没钱,怕是守不住的。”

丹格尔却摇了摇头。

“从雪漫城传来的消息说,巴尔古夫领主的长子已经得到至高王领主议会的认可,成为苍原领的领主了。但因他尚未成年,故而仍然留在龙霄宫。在图留斯将军的全力支持下,布里娜·莫里利斯暂时摄政,待三年后,弗洛塔尔领主年满十八岁后再亲自接手。”

“三年的时间,足够布里娜安插亲信了。”

“所以啊,我们敬爱的盟主大人是不会任由她坐大的。接下来,龙霄宫和杜尔城堡会在晨星城里好好争夺一番。而斯卡德领主人虽然死了,但他掌权三十余年,积威犹在,忠于他的人也不甘寂寞的。别忘了还有乌弗瑞克领主,风暴斗篷本就弱势,如今又丢了苍原领,哪肯罢休?”

“乌弗瑞克领主吃了两次大败仗了,还能做什么?”

老狐狸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弗洛塔尔领主尚未成年,他的弟弟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个孩子是冬堡领主的外甥,而冬堡领,可是风暴斗篷阵营的。”

灭人满门之后吃绝户,看着挺爽的哈?然则此例一开,后患无穷啊。

“所以啊,你主要防备马卡斯城的依格蒙德领主就是了。不过他也刚刚打了败仗,损兵折将的,需要喘口气。何况领地里到处是桀骜不驯的瑞驰人,他未必有能力再动刀兵。你安排好斥候,如果得到消息,我们还是会尽力支援。你和那个蛇崖岭部落的关系比较融洽,这一年的时间,要整合好他们的力量,争取能拉出一支队伍来。”

我翻了个白眼。您老人家可真会出难题,那城堡里住着两只眼高于顶的乌鸦鬼婆,又岂是我能整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