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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夫妻二人,成亲的时日也不短了,可张静修和芸儿肚子里一直没什么动静,这位大小姐便有些心急了。

非要带着沈烈来看看大夫。

没奈何。

沈烈只好捏着鼻子认了,坐在馆中,看着那摇头晃脑的大夫伸出三根手指,搭上了自己的腕脉。

不多时。

那大夫便将三根手指从沈烈手腕上挪开了,啥也没说,只是掐着白胡子沉吟了片刻,便让买药……

一看这架势。

沈烈便摇了摇头。

“得嘞!”

看来在哪个时代看病都是如此,尤其是疑难杂症,求子这种事多半都是智商税,真还不如去庙里烧香实在。

可是没办法。

在张静修的感激的道谢声中,夫妻二人便带着芸儿从医馆里走了出来,还喜滋滋的提着一味四全大补汤,一味龟苓汤。

瞧着芸儿喜气洋洋,好似宝贝一般抱着。

沈烈便又摇了摇头。

正要与娇妻爱妾一通离去,而此时,从对面的太医院里却走出来一群人。

却只见几个衣衫华贵之人,看起来像是太医院的属官,架着一位六七十岁的老者,还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走了出来。

沈烈便停下来驻足旁观。

那爷孙二人似是从外地远道而来,都背着书箱,雨伞,正一个劲的向着太医院的属官们抱拳。

央求着什么。

“劳烦几位给通传一番……”

可那几位太医院的官员却十分不耐,只是敷衍了几句:“别费劲了,几位大人都忙着呐……你且回老家等消息吧。”

老者只好苦着脸,叹着气,在少年的搀扶下徐徐离去。

沈烈本不愿多管闲事。

正要离去。

可是却从那眉清目秀的少年背着的书箱里,掉出了一本书,那手写本的书籍掉落在地,可是将老者心疼坏了。

“小心些!”

老者数落着少年,一边弯下腰,将那书卷捡了起来,拍了拍上面的泥土,老脸上露出了心疼的神色。

而沈烈便瞄了一眼,然后便愣住了。

等会儿!

看着那卷书上端端正正的楷书,沈烈目光一凝,便好似发现了什么新大陆,那眼中便闪烁起了精光。

“本草……纲目。”

微微错愕。

沈烈赶忙快步追了上去,朗声道:“老丈留步!”

这一声呼唤,便让那爷孙二人便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有些怯懦的看着身穿华服的沈烈。

老者微微错愕,赶行礼寒暄:“敢问这位大官人有何见教?”

这做派,这打扮,一看便是朝中勋贵。

沈烈忙道:“不敢当,敢问老丈高姓大名?”

此刻。

沈烈心中带着几分期待,便瞪大了眼睛,眼巴巴的看着那老者,目光中不免有几分热切。

那老者爷孙二人被他看的心中发毛,清秀少年便不悦道:“你这人好没道理。”

声如黄鹂,清亮甜美。

却原来是一位少女。

老者似不愿多事,便狠狠瞪了孙女一眼,便向着沈烈谨慎的应道:“老朽姓李……”

“李时珍,李大夫!”

随着沈烈大吃一惊,叫出了这老者的字号。

李时珍也吃了一惊,一脸疑惑的打量了过来,气道:“敢问……这位少爷……与老朽有过交集么?”

好嘛!

还真是李时珍!

沈烈眼睛一转,便赶忙辩解道:“李大夫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当初家母染病,得李大夫妙手回春,沈某可是记忆犹新呐。”

先胡扯了一通。

又往左右看了看。

沈烈便朗声笑道:“道左相逢,不胜欢喜,不如沈某做东……请老恩公务必赏脸。”

李时珍虽一脸茫然,可是他这辈子治好过的病人也不知道有多少,盛情难却之下便只好拱手道。

“如此便叨扰了。”

于是沈烈便叮嘱娇妻爱妾先行返家,他自己却带着这一老一少,向着不远处的茶楼走去。

看着夫婿走远了。

芸儿一脸狐疑的嘟囔着:“有这事儿么……不记得了呀。”

沈烈可不管那么多,带着李时珍爷孙二人,走进了茶楼,要了个雅间,然后让小二送来了果品茶水。

一盘攀谈。

沈烈才算弄明白了,敢情这爷孙二人来京城已经半个月了,来京城干嘛呢,来献书。

这位老先生要将花费了半生时间,所编纂的那本《本草纲目》献给皇家,希望能够刊行天下,能够发扬光大。

可是他又没有门路,便只好到太医院来找当年的同僚,希望同僚能够将医书献给天子。

“哦。”

沈烈恍然。

嘉靖三十年的时候,李时珍三十八岁时,因治好了富顺王朱厚焜儿子的病而医名大显。

被武昌的楚王朱英裣聘为王府的“奉祠正”兼管良医所事务。

嘉靖三十五年,李时珍又被推荐到太医院工作,授“太医院判”职务,三年后,又被推荐上京任太医院判。

可任职一年,便辞职回乡。

估计是受不了这太医院里的乌烟瘴气吧。

然后……

便是一个后世人耳熟能详的故事。

这位大明药圣先后到武当山、庐山、茅山、牛首山及湖广、安徽、河南、河北等地收集药物标本和处方。

并拜渔人、樵夫、农民、车夫、药工、捕蛇者为师,参考历代医药等方面书籍925种。

考古证今、穷究物理,记录上千万字札记,弄清许多疑难问题,历经二十余个寒暑,三易其稿。

最终写成了二百万字的《本草纲目》。

为一代医圣。

沈烈放下茶碗,从李时珍手中要过了一本医书,翻了翻,心中便带着无限感慨,轻声道。

“那……贵友是怎么说的?”

答应帮你献书了么?

李时珍却叹了口气,娓娓道来,他带着孙女已经在这太医院求了十来天了,天亮就来……

别提献书了。

当初那几位同僚压根不愿意见他。

沈烈哑然。

很快便释然了。

难怪自己能遇到他了,这位老爷子也是真惨,满腔热血的带着自己的着作进了京。

以为能够很顺利的出版刊行。

却未曾想。

在太医院软磨硬泡了一个月,连昔日同僚的人影也没见到。

这似乎便是整个大明王朝的缩影,人一走,茶就凉,趋炎附势成风,更别说这位老爷子离开太医院多少年了呀。

二十年了!

人家不愿意见他也在情理之中。

想了想。

沈烈便殷切道:“敢问李大夫有落脚处么?”

李时珍忙道:“老朽自入京之后便住在东城客栈,再过两日……便要回老家去咯。”

看来是心灰意冷了。

沈烈便站起身,笑着道:“相遇是缘,若李大夫信得过沈某,随沈某返家,咱换个地方住……”

话还没说完。

那女扮男装的清秀少女,便警觉的抱紧了小包袱,悻悻道:“做什么……你这人……真没道理。”

一见面便让人跟着他走。

什么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