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清事情的真相,就需要先找到问题的症结,而孙浩就是所有问题的这个结。
幸好叶随风已经知道了孙浩的位置。
也许事情很快就能真相大白,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叶随风不得不有一些激动。
太阳刚从东边露出一个头来,他就已经擦亮自己的剑,入鞘后正准备出门。可他却没料到即使这么早门口也已经站了一个人,一个他朝思暮想的人。
他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来的人正是温柔。
“不请我进去坐坐?”温柔轻声开口道。
叶随风这才发现,自己呆呆站在门口,堵住了进客栈唯一的路。
“请、请。”叶随风连忙侧着身子让出一条通路。
因为正值清晨,店里还没有太多生意,温柔找了个无人的靠窗桌子坐下,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发。
叶随风顿时觉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自己该坐着还是站着。
“你怎么不坐啊?”
叶随风立马坐了下去,他不敢离温柔太近,又不敢坐在温柔对面,只好坐在桌子另一面的边角上。
他心中惴惴:昨晚自己好像没有洗澡,不知道身上有没有味道;自己这身衣服已经三个月没换过新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地方破了个洞没。
“朱总管说的是真的?”温柔问道。
叶随风一时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昨天晚上朱兆海对他说过什么话来着,他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怎么也想不起来。
温柔从怀里拿出一瓶丹药。
“这是潜龙丸,滋阴潜阳,宁心安神,对你应该有帮助的。”
叶随风这才想起来,温柔是老字号温家的大小姐,老字号温家可是江湖上公正的用毒第一大家,而通毒理的人通常也精通药理。
他接过那瓶丹丸,因为温柔贴身收藏的缘故,有一丝温暖,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也不知道是药香还是温柔的体香。
“对不起,我还是没找到他。”叶随风突然又忐忑了起来。
“没事儿啊,至少我知道他还活着。”她顿了顿,柔声道,“我知道这几个月来,你身边也发生了很多事,我在温家听说了的。”
“雷姑娘的事,我也觉得很难过,你也不要太自责了。”
“不,我很雷蕾……”叶随风张口想解释是什么,但又害怕温柔根本没心思听,于是悻悻地闭了嘴。
“哎!我得回去了。”温柔伸了个懒腰。
叶随风下意识的道:“这么快呀?”
“老字号温家不是准备迁都嘛!爹爹、二伯、四哥、八弟他们得坐镇江南,就只好派我这个没啥用的来这儿和正气盟和谈啦。”
温柔吐了吐舌头,“其实我什么都不懂,就交给温如泰叔叔和朱兆海总管谈喽,他们谈好了我在旁边点点头就行。不过作为掌门的女儿,我总得到场嘛,就当个吉祥物喽!”
随后她反问道:“你在兰州,是有事要办吗?”
“嗯,对。”
“那你办完事,能不能来我家一趟?”
“哦,好。”
“你就不问问什么事!”
“不问。”
“你啊,真是个傻子。”温柔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叶随风或许不是真的傻子,但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确实像个傻子。
温柔已经走了,可他却拿着那个瓶子痴痴的笑着。
白帆从二楼走了下来,一直和他形影不离的吴迪却没见踪影,可惜叶随风没有发现。
他瞧见了发呆的叶随风。
“叶兄,你这是中邪了?”
叶随风没有反应。
“哟!潜龙丸,好东西啊!挺贵重的!”白帆一把夺过叶随风手里的药瓶。
“还给我。”叶随风终于回过神来,他不是一个开不起玩笑的人,但现在却急了,甚至是有一丝恼怒。
“温姑娘给的?”
叶随风点点头,“你说这个很名贵?”
“当然很名贵了!”白帆道,“咱们江湖中人啊,最怕的就是走火入魔了。一旦走火入魔,轻则损筋折脉,重则吐血暴毙而亡,更可怕的是伤了脑子,一代豪杰沦为疯子。潜龙丸能治疗走火入魔,甚至连怒极攻心引起的半身不遂也有效果,你说名不名贵。”
“叶兄要是愿意割了爱,我愿意出五千两银子买下它。”
“不卖!”叶随风一把夺过药瓶,小心地揣进怀里。
第三天午后。
叶随风上了西石崖,正是白帆告诉叶随风的孙浩的藏身之所。
感受到怀里的药瓶,他觉得浑身轻飘飘的,连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西石崖脚下有一个村子,坐落在黄河旁边。
叶随风来到村口,一个小男孩突然冲了出来,撞在了他身上。
“你没事吧!”叶随风温柔地扶起小男孩,用衣袖擦着他脏兮兮的脸。
或许是很久没洗澡了吧!小男孩身上有一股酸臭的味道。
叶随风却没有嫌弃,他终于擦干净了小男孩的脸,发现他长得肥嘟嘟挺可爱的,只是脸上有几颗红斑。
或许是他和善的举动感染了小男孩,这小男孩一点也不怕生。
“叔叔你也是外面来的?”
“嗯!”叶随风点点头。
“外面真的有一整串的冰糖葫芦吗?还有包子。”
“有的!”叶随风道,“你以后长大了,就能到外边去了。等你到外边去了,我请你吃冰糖葫芦,还有包子。”
“拉钩!”小男孩伸出稚嫩的小手。
“拉钩!”叶随风伸出手,和他勾在一起。
“你说我也是从外边来的,还有一个叔叔是从外边来的吗?”
“有啊!不过他没叔叔你好看。”
“他现在住哪儿?”
小男孩伸出小手一指,“山上。”
“你叫什么名字。”
“曾小牛。”
叶随风沿着山路拾阶而上。
他看见了一座石头搭成的简易的房子。
孙浩很可能就在里面,叶随风有些兴奋,但同时也做好了扑空的准备。
狡兔也有三窟,他不以为自己会这么容易找到孙浩。
但出乎意料的是,石屋里真的有一个人。
他披着乱糟糟的头发,眼睛里满是血丝,满脸的胡渣子,衣服也有一股馊味。
若说房间里还有什么值得一看的话,也就是他手上那支枪了。
整个房间都乱糟糟的,包括屋里的这个人,但奇怪的是这支枪却被擦得发亮,没有一丝尘埃,显然是被人精心保养过的。
“孙浩?”叶随风试探性的问道。
这人没有回答,反问道:“你是来杀我的?”
叶随风没有否认。
“哈哈哈哈~”这人几乎要笑出泪来。
“你杀吧!”
“你究竟是不是孙浩?”
这人癫狂地道:“是,我是孙浩,所有事都是我做的,你来杀我呀!”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叶随风并不是很急,他决定问清楚事情的真相。
“三天!”孙浩没有回答,反而伸出三根手指,露出一丝歹毒的笑意,“你是不是接触过村里人了,哈哈,还有三天,你也会变得和我一样。”
“你看看你身上是不是已经开始出现了红点。”
叶随风撩起袖子,果然已经出现了几个红点。
“不用怕的,嘿嘿,很快这些红点就会连成一片,之后你就会觉得身上奇痒无比,恨不得用刀剜出一块肉来。”
叶随风顿时觉得一盆凉水浇在了他心上,“这是怎么回事?”
“瘟疫!瘟疫来了!”
“整个村子,不,整个兰州,都得为我陪葬!”
叶随风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两个月前你是不是抢过一对夜明珠?”
“我不会告诉你的。”孙浩突然吐出一口黑血,里面居然有密密麻麻的虫子在蠕动。
“我就是要让你死不瞑目,嘿嘿。”
突然他整个人都颤抖起来,仿佛极为痛苦,他拿起了他擦亮的枪,对准了自己的胸膛。
可还未等他把枪插进自己的胸膛,叶随风却一把抓住了枪柄,一只脚踢翻孙浩,踩在他身上。
脚下的孙浩仍在颤抖,仿佛遭受了极大的苦楚。
“求求你,让我死!”他嘶声道。
叶随风冷冷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好,好,我告诉你。”
可他的话音却突然戛然而止。
孙浩死了,他居然在这个当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