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找初恋 (求订阅)
晚上,何雨水躺在屋里,又兴奋的睡不着觉。
秦京茹要走了,她一下班回来,秦京茹就递给她一斤猪肉,说是感谢自己让她住了几晚的谢礼,她已经成为食品厂的工人了,单位帮忙安排了宿舍,以后不用每天坐公交,大老远的回四合院了。
王建国帮秦京茹找工作,何雨水是嫉妒的,但得知秦京茹要搬走了,何雨水又开心了起来,秦京茹以后住单位附近的宿舍,那自己的机会不就大了,她秦京茹能给王建国的,自己也可以给嘛。
反正她已经认定王建国了,早一点晚一点都一样,原本,她准备今天去跟王建国摊牌的,但得知秦京茹要离开四合院了,她决定暂时先缓缓,等秦京茹离开之后,再跟王建国摊牌,毕竟秦京茹现在还在后院呢,她想干什么也干不了啊。
同样住中院的秦淮茹,也和何雨水是一样的想法,京茹今天还在后院,今天就不去了,等京茹离开了,她再去试试,看王建国能不能帮她换一个工作,实在不行,换一个车间也行,易中海不教她东西,车间主任还整天色眯眯的看着她,太烦人了,换个车间,换个师傅,多少提升一点技术,也能涨涨工资。
隔天一早,秦京茹出门上班,接下来,她不会天天往四合院这边跑了,等到放假的时候,又或者想王建国的时候,她才会坐公交过来。
王建国今天没去上班,轮到他休息了,工厂的里面的工人,每个月只要上满二十七天半的班,就可以拿到全额工资了。
如果再加班,还能拿到加班费,当然,如果请假了,一个月上的班不够,那也是要扣工资的,王建国从来都不请假,但也懒得去加班,他也不缺那加班的几块钱,趁着放假,他准备出去转转。
他准备去四九城有名的艺校看看,能不能碰见让自己心动的美女。
王建国穿着皮鞋、羊绒大衣,行走在四九城戏剧学院外的胡同里,从表面看,绝对不会有人认为,他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更加不会有人认出,他其实是一个整天和油烟为伴的厨子,任谁看到他,都会以为,他是哪个大院里的顽主,也只有那些家庭背景显赫的顽主,才会做这样的打扮。
普通人,连羊绒大衣都买不起,别看工人工资挺高的,只要转正,一个月的工资少说二三十,再高一点还有四五十的,甚至还有像易中海那种顶级的工人,一个月工资近百块钱。
但绝大多数人的家里,基本就只有一个人工作,易中海如果不是绝户,也生他三四个孩子,他家的生活质量就会直线下降。
就像二大爷刘海中,作为七级钳工,一个月也有八十多块钱,但是家里有没工作的老伴,以及三个孩子要养,日子过的还行,但绝对算不上富裕。
让他花个二三十块钱,去买一件羊绒大衣,他是绝对不舍得的。
有那个钱,多买几件大棉袄不好吗?一样的保暖,而且还能好几个人穿!
羊绒大衣也就是好看而已,虽然也保暖,但是性价比太低,但这个年代的绝大多数人,并不会为了好看,就多花那么多冤枉钱,因为大多数人都没钱。
王建国像散步一样,在胡同里面闲逛,因为是周日,有不少戏剧学院的学生从学校里出来,有不少人都偷偷的用目光打量王建国。
因为他太帅了,王建国本来就很帅,再加上‘金装’的衬托,漫步在胡同中,简直就像是夜空中最亮的那轮明月。
而周围其他的男生,则是那些一闪一闪,似乎随时会熄灭的星星,男生都下意识的远离王建国,女生虽然偷看,但也不敢上前搭讪。
这个时代的多数人,还是含蓄的,而王建国,也没有看到让自己感到惊艳的女生出现。
怎么说呢,最多也就是秦京茹、秦淮茹姐妹那个水准,漂亮,但却也不至于让他怦然心动。
这让王建国很是失望,干脆走到没人的胡同,从空间中取出自行车,骑着自行车去北海公园逛逛,北海公园是少有的收费公园,作为皇家园林,环境漂亮,还能在湖上划船,四九城的青年男女们,都喜欢到这里来玩。
当然,现在才过完年没多久,湖面都还结着冰,划船是别想了,在湖面上滑冰倒是没问题,王建国也就是去撞撞运气,能碰到最好,碰不到也就算了。
王建国随便逛了逛,便在湖边的一张长椅上逛了逛,抬手伸进大衣,装作从衣服里面,拿出一根笛子,之前是打算在戏剧学院附近装装逼,吸引妹子的注意力,结果并没有发现让他怦然心动的女生,最后也就没了兴致。
这会儿闲着没事,试试看自己能把笛子吹成什么样,王建国缓缓抬起手臂,将笛子放在嘴边,下一刻,欢快且激昂的笛声响起,并向四周飘散。
音乐无国界,好听的音乐放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那都是吸引人的音乐。
笛声一响起,便吸引了周围游人的目光,纷纷驻足倾听,不少女生被笛声吸引后,发现吹笛子的人,居然是那么帅气的一个帅哥,脸颊都变得红了起来。
被笛声吸引的人无数,但却没有人敢上前打扰,王建国太帅了,而且笛子又吹奏的那么出色。
一般人就算被他吸引,也会觉得自惭形秽,不好意思上前搭讪。
至于男生?
谁会当着自己的对象,去接触一个比自己帅,还比自己有才的男生接触?脑子被门给夹了,都做不出这么蠢的事情。
王建国的优秀,让绝大多数女生都自惭形秽,但,总还是有一些对自己自信,且大胆的女生。
四分钟后,一曲终了,一位围着红色围巾,扎着两个长长的麻花辫的女生,来到王建国身边。
“这位同学,你吹奏的笛子真好听,你是乐曲专业的学生吗?”
一道清脆悦耳,且轻灵的声音,传入王建国的耳朵,女生朝自己走来的时候,王建国就已经听到了她的脚步声。
吹奏完毕,听到女生的声音,这才转头看向对方,看到对方的五官,王建国穿越到这个时代一个多月的时间,还是头一次被女生的颜值给惊艳到。
眼前的这位女生实在太漂亮,美到惊为天人,最关键的是,她还是素颜。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亚洲三大邪术可都还没出来,女孩子出门基本不会化妆,最多擦一点雪花膏,整容就更不可能了,这个时代的美女,才是真正的美女。
每一位美女,都各有各的特色,而不像后世的网络时代,网上的美女都千篇一律,很多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女生很漂亮,漂亮的让王建国惊讶,但是,却也不至于让他震惊到发呆,怎么说,他也是经受过后世网络洗礼的人,再漂亮的美女都见过。
看的发呆,那是不可能的,女生年龄不大,应该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和王建国的真实年龄差不多,给王建国一种初恋的感觉。
“我可不是什么大学生,只不过喜欢音乐,自己随便吹吹而已。”王建国笑着说。
“我叫王建国,同学你叫什么?”
既然对方叫自己同学,就说明女生应该还在念书,王建国猜测,女生应该在念高中。
“我叫丁思甜,很高兴认识伱!”
丁思甜?这个名字怎么感觉很熟悉?
王建国脑袋一歪,很快,他想起为什么感觉这个名字熟悉了,这不是那个‘人点烛’里面的女配吗?
插队的时候,遇上了白灾,也就是雪灾,死在了草原上。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还是说,她的名字只是一个巧合??
嗯,应该只是一个巧合。
丁这个姓挺多了,穿越之前,王建国就认识不少姓丁的,而思甜这个名字,在这个时代也很常见。
前几年困难时期,全国缺粮食,之后,就有不少人改名忆苦、思甜,这样的名字。
这属于常见名,就像建国、八一、爱国、爱民、红旗等名字一样,非常常见。
所以,这肯定只是一个巧合。